一尾游进爱情的鱼
张慧娟
鱼 之 触
我是一尾鱼,我和我的同类们在一个叫心湖的地方快乐地生活着。
心湖肯定不仅仅是一大湖水这么简单,因为每天,我都看见很多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围着湖一圈一圈地走,那种陶醉的样子绝不像是见到一湖水那么简单。我想,普天之下,人的眼睛是最善于发现的吧!
从小到大,我对人的认识便仅限于此。
我是鱼,我有我的生活,人类都是心湖的过客,只有我,才是它的主人。
我从不知道,人类不仅对心湖感兴趣,而且对湖中的我也产生了爱屋及乌的心理,一个晴朗的午后,我被人用一根细线拽出了湖面,在一个红色的桶里,我流泪了,那是鱼类悲哀的语言。
十秒钟后,一只人类的手轻轻地托起了我,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接触人的手,手是温暖的,红润的指甲在阳光下闪着鳞片一样的光亮。
我躺在那只手上,静静得没有挣扎,直到那只手把我送入了水中,我才惊醒般的游戈而去。我仓促地回头,看见了那只手的主人正立在湖边微笑,那是一个年男孩。
鱼 之 爱
我恳求天下的人类,再也不要把你的深情洒向鱼类啦!鱼儿本身是人类盘中餐,有心无情的鱼儿一生才纯粹,好端端地让鱼儿品出了情为何物,这鱼儿一生就只好为情所困了。这是我发现我爱上了那个男孩后最想说的一段话。
那男孩每天都来心湖,挟一本书,坐在湖畔石头上,静静地看。
男孩看书是投入的,他不知道在咫尺眼前有一条小小的鱼儿为爱他而流泪。
在爱上他之前,我是宁愿自己死掉也不会爱上一个人的。可在爱上他之后,我是宁愿自己死掉,也还是要爱他的。
我知道我的祖先里有个因为爱而变成泡沫的公主,只是,我依然义无反顾。
我去找心湖最老的鱼讨主意。自我记事起,她便那么老。现在,她还那么老,在湖底的一块石头上静静地卧着。
她耐心听完我所有的故事,说:“你的爱让你有了一颗女人的心,但改变不了你的结局,你终还是一条鱼。”
我泪流满面。
“把它变成一条鱼吧!用你的眼泪和智慧!”心湖最老的鱼说完这句话就闭上它的嘴,再也不肯给我半个字。
鱼 之 勇
传说中,在心湖的最深处,有一株植物的根能让人变成鱼,这种植物身上布满尖锐的刺,开出的花剧毒无比,所有的鱼儿都对其避之不及,我准备铤而走险。
在心湖游了三天,我终于找到了那株植物。植物开着硕大的红色花朵,花瓣在水中摇摆晃动,像一匹红绸。我游过去,花瓣碰到了我的身子。
窒息的感觉告诉我,我是中毒了,可我坚持着,植物的刺刮破了我的鳞片,丝丝的鲜血从我身体渗出,又很快随水波流逝。
我用嘴巴去拱烂泥,当嘴开始鲜血淋漓时,植物的根终于出现了,我咬了一小截,流着开心的泪离开了那株植物。接着,我看见了心湖最老的鱼横在我面前,对我说:“把根嚼烂,送进他的嘴里。”
鱼 之 谋
植物的根被我细细地嚼烂,只是怎样送入男孩的嘴中呢?为了爱,我决定用生命来赌。
嘴里含着那些嚼烂的根,我离开湖,把自己置身于湖畔的碎石上,没有水,太阳炙烤着我,我忍受着,等待那男孩的出现。
在我以为我会干涸而死的前一秒,男孩终于出现了,他看见了碎石中的我。他放下书本,轻轻托起了我,我看见他的嘴唇张开着,像是在自言自语。动静之间,红红的嘴唇组成各种美妙的弧线,我用尽全身的力气一跃而起,把那植物的根送入了他的嘴中!
男孩的嘴唇和他的手一样有着温热的气息,只是,和他唇唇相碰的那一刻,我的心脏像是停止了跳动,所有的神经都在那一刻停了半拍。之后便更疯狂地把各种狂热的欢欣加倍传播。
男孩被我突然的一跃吓得不轻,他擦了擦被我触过的嘴唇,随便吞了吞口水,于是,植物的根液便顺利地进入了男孩的体内。
鱼 之 悲
男孩终于也成了一尾鱼,我携它一同游曳在心湖的波纹里。它对我很好,用眼神跟我进行鱼的交流,它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是一个人,只是,它依然不爱我,当我吻它时,它木木的没有任何反应。
接着,心湖畔便多了一个美貌的少女,他坐在男孩曾经坐过的石凳上,看着湖水默默流泪。我认得她,那是男孩以前的女友,他们曾经一起相拥着在湖畔散步。
男孩(鱼)不再随我四处游曳。每日,它总是悄悄地游到那少女的脚下,静静地看她,眼中闪烁的泪花让我心痛。我终于明白男孩鱼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的人罢了。
男孩鱼开始问我传说中将人变成鱼的那株植物在哪?我的泪水立刻涌了出来,问:“你愿意用你的生命去冒险吗?”
“我愿意,我爱上了那女孩,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男孩鱼的回答让我心碎。我没有告诉他那株植物在哪,因为,我已决心将男孩鱼送回岸上。为了爱,我将他变成鱼,为了爱,我又要将他变成人。
鱼 之 泪
故地重游,采那株植物的根。心湖最老的鱼立在那里,对我说:“我料到你会来!”我苦笑无语。
“要将那男孩鱼变回男孩,根已不起作用,你需要将植物的花嚼碎,送入他口中,只是,你可能会丧命。”
我依然无语,心竟有些小小地雀跃,为了爱丧命,岂不是解脱!
红红的花被我一缕缕地咬碎,又一寸寸地嚼烂,窒息的感觉又一次包裹了我,我用尽最后的力量游到男孩鱼的身边,把鲜红的花瓣送入他的嘴中。有两颗泪珠从我的眼角滑出,我没有听到它们滴落的声音,因为我已经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时,我以为已经进入鱼的天堂了,四周一片亮晶晶的,一双关切的人类的眼眸在深情地注视着我,我眨了眨眼,晃了晃头,终于辨出了重新变回人的男孩。
“我在哪?”我问道。
“你在我家,我把你养在玻璃缸里,你还难受吗?”男孩的活里溢出浓浓的情,让我甜蜜地像是在梦中。
接着,我看见了男孩身后的少女,少女一脸哀愁,她轻轻颤动双唇:“男孩已经不爱我了,他爱上了你。”
天旋地转,怎么回事!
我求男孩带我回心湖,男孩不肯,说要时时看着我才心安,我再求,男孩终于答应。
男孩随我来到了心湖,男孩托着我将我送入水中,他甚至主动吻了我,缠绵而热烈。诸多的甜密让我惶恐得没了头绪,我迫切地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鱼 之 死
心湖最老的鱼在湖中央等我。
“你在将花瓣送入男孩鱼嘴中时,你的眼泪滴进了他的眼中,他虽然变成了人类,但他却有了一颗鱼的心,他爱上了你!”
哦!男孩终于爱上了我,我该欣喜若狂吗?可我没有。也许在决定将男孩鱼变回男孩,成全一对真正的恋人时,我就已经决定退出这场不属于我的感情啦!
“你玩了一场爱情的游戏,你的勇气无鱼可匹敌,可你错在不该爱上一个人。把一切都恢复原状吗?”
“我该怎么办?”
“在长江和黄河的源头,有一处山涧,所有的水滴均为千年寒冰凝结而成,你和男孩立于山涧之中,淋寒冰之水,男孩的鱼之心和你的女人之心均可复原。”
我听从了心湖里最老的鱼的指示,和男孩去了长江与黄河的源头,少女执意要随行,男孩不耐烦地答应了。
一路上,男孩是最开心的,他又说又笑,说旅游就该如此。我任由男孩对我柔情蜜意。心中却盼着这路途永远也走不完。想罢又暗笑自己身为鱼儿,女人的犹豫与矛盾倒是全学会了。
终于到了,我嘱男孩与我一同沐浴于山涧之中。
男孩手托着我,珍惜之情让我心疼,一天、两天,当第三天来临时,男孩抛开了我,陌生的眼神仿佛从未见过我。他转过身,拥抱他的女友。我知道,他的鱼之心已经没了,可我的女人心呢?虽是淡了许多,但还是有的,我继续在山涧里,任冰冷地水滴冲击着我那颗温热的女人心。我期盼着等待回复鱼儿之心后,顺着长江,汇入大海,可我的愿望没有实现,因为男孩拥着少女转身欲走之际,他想起了我,他对少女说,你不是最喜欢吃鱼吗?
我终究没有改变作为一条鱼的命运,油锅火热时,我被投了进去。所有关于鱼的记忆就到此为止。只有我––––那颗还残留着女人情感的心还活着。我记得我被送上了餐桌,接着便滑入了男孩的身体中,在男孩的心里,我看见了那棵鱼的心,它被一层厚厚的冰冻结着,我跑过去,抱它,结果,我们便冻在了一起。
扮巫师的美女老师
在大学的校园里,美女老师像三条腿的青蛙一样罕见,但凡是长得漂亮些的女老师也会被诸多骄傲的大学女生找出点“破绽”来。
林老师第一天走进教室门时,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从她走进教室到站在讲台上,虽然只有几秒钟,可班上的男生全像被哈利·波特的魔杖给校正了脖子:张柏芝!?
“我叫林玲,是你们这学期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林老师穿着三件套的长裙,长长的头发一直披到腰上,像极了张柏芝在《老夫子》里的扮相。
45分钟的课结束了,平时自视甚高的男生们一抛大二男生的“成熟”派头,纷纷打听这美女是何方冒出来的。平日里叽叽喳喳的女生则一片安静,好半天有人冒出一句:这下咱们班语文课的缺课率再也不会让学校头疼了。
果不出女生所料,语文课上,男生们真的不逃课了,林老师不仅好看,讲得课也动听,慢慢地,班上的女生也不再想用放大镜细究她脸上有几个雀斑了,有时班里的女生还会主动约林老师一起去逛街。
全校足球联赛时,林老师站在边上连比划带喊加油,嗓子都哑了。这一鼓励真比激素都管用,从未进过校前三名的男孩子们硬是把校冠军奖杯给踢回来了。
“五四”青年节时,几个学校联合起来搞了一个话剧比赛,林老师的一个剧本被选中了,于是林老师所教班的学生便成了演员。剧本讲的是一个可怜女孩的成长经历,班里的同学们很快分配了各自演的角色,可是女巫的角色却没人领,这是剧本里最恶毒、最丑陋的人,头上爬满了“臭虫”和“蛤蟆”,牙齿是黑的,里面会随时吐出“苍蝇”,脸是绿色的,身上穿着画有骷髅的大红袍,林老师自告奋勇说她来演,天哪!虽然这里面出现的“动物”是道具,可是要把自己的脸弄绿,把牙弄黑需要的可不是一点点勇气噢!她这个美女老师能把这个角色演好吗,所有的同学都捏了一把汗。
可是舞台上,林老师用她的精彩演出,让所有的人都对巫婆产生了深深地憎恶,因为她把巫婆的丑恶嘴脸表现得太绝了。演出进行得非常成功。最后,这个节目获得了二等奖。上台领奖时,当主持人指着林老师介绍这就是刚刚那个浑身上下冒毒气的绿脸巫婆时,台下的观众都呆了。
同学们一直都不知道林老师是怎么把牙齿弄黑的,但是都知道林老师的嘴因为过敏肿了一礼拜。
每个月,林老师都会给每个学生发张纸条,上面写着她对各个同学这个月的评价,“小董,上次布置的评论,你写得很好,我已经把它发到网上了,继续努力!”“金璃,你这几天上课时老分神,听同学说你在节食减肥,这样对身体不好,切记住不管胖瘦,健康才是重最要的。”
林老师还要求同学们把对她的评价也写在纸条上给她,不管同学们写什么,林老师都会笑眯眯地看。这几天林老师收到的纸条上写得最多的就是:教师节快乐!
现在,林老师仍然快乐地和她的学生们生活在一起,她的同学们强烈要求缉拿一个散布小道消息的人归案,那人的小道消息是,有个星探瞄中林老师了,要包装她去当演员。
“哼,不行,林老师是我们学校里的‘熊猫’,我们爱她,不想让她走!”她的学生们说。
棺木里的桔子
听姥姥说,自小我就爱吃桔子,爱之深已达到一日不可无桔。“这丫头,大了就该嫁个种桔的。”这是姥姥的原话。
转眼间,我长大了,因为身边一直没有出现种桔之人,所以姥姥的愿望也就一直眈阁下来,倒是家里的庭院里有了几株桔子树,这是姥姥让人给种上的。
再后来,我便离开家来北京上大学了,每次写信回家总也不忘唠叨几声“桔子熟了没有?”惹得家人也因此而珍惜起那桔子来。
桔子熟了,姥姥更是一个不剩地用报纸裹好,放在箱子里,说是留给我,家人情愿买桔子吃也不敢动姥姥保存的桔子。
其实大学的校园里又怎么会没有桔子呢?我又怎会眼巴巴地再期盼家中的桔子呢,可姥姥不知道,姥姥眼里的我永远是那个吃不够桔子的小丫头。
姥姥留给我的桔子,待我回家时总是烂了一大半,挑去烂的,剩下的也屈指可数,我心中暗笑姥姥这是何苦,桔子不明白亲情的力量,它自是义无反顾地烂去,可姥姥却认为值得。她喜欢我吃桔子的样子,也喜欢我像儿时一样亲腻地搂着她不放。
桔子里有亲情,那是奶奶赋予的,桔子里也有爱情,那是我一厢情愿的。
大学里,我一直没有谈恋爱,我做得最多的事还是吃桔子,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就拼命地吃桔子,如果说儿时吃桔子源于天生的喜好,大学里单纯的喜好已不复存在了,伴之而生的是那份隐隐的私心,桔子已不再是用来讨好嘴巴了,顺道把精神也拿去养了起来。
二十岁的我恋上了一个叫李吉的男孩,“李”字拆开“木”与“吉”合念“桔”,“李”字剩下一个“子”,连起来念:桔子。我希望李吉知道我,知道一个爱桔子的女孩。
所有的人都知道杨丫儿喜欢吃桔子,却没有人知道杨丫儿真正喜欢的是那个叫桔子的人。
我想自己是有点不正常了,每次吃桔子前必默念:桔子,我爱你!
二十岁的我便用这种阴晦的方法释放对李吉全部的爱。
过二十二岁生日时,已是大四,一篮篮扎有漂亮花束的水果挤满了我的小床,里面满满的全是桔子,惟有李吉的礼物藏在一个精致的包装盒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一个圆圆的东西跑了出来,还在地上连蹦了几下,是一个塑料桔子,桔子上面有可爱的娃娃头,那是李吉画上去的,旁边还有一行字:这个桔子你不能吃!哈哈!
李吉以他的方式回复了我,其实男孩并不像女孩想象的那么笨,李吉早就明白我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苦苦地吃得桔子,任那冰凉的液体一点点将胃填满。
再后来就毕业了,留在北京工作,一年只能回一次老家。
姥姥依旧年复一年地把桔子裹起来等我回来吃,我依旧没心没肝地吃完后把桔子皮四处乱丢,想起没有爱情,还有亲情,我就幸福地叹气。
再后来,姥姥去了,她亲手摘下用报纸裹好的桔子一箱箱放在我的房间,可是姥姥却再也看不见我吃桔子啦。
二十四岁时,我再也不吃桔子了,那只塑料桔子,我把它放在姥姥的棺木里。
纱裙舞女的爱情如蝶飘过
我轻盈而舞
在喧闹的人流里
在七彩的转灯下
纱裙携我一同轻盈如蝶
我是个跳舞的女子
他们称我纱裙舞女
我是舞女,不仅仅如跳舞的女人那么简单,因为我不是独自跳舞,在城市的夜晚,我被人搂着旋转在七彩迷离的灯光下,我已习惯把面前所有男人的脸联想为—颗宝石或—根项链之类的物件,以保证我笑容的迷人性。
干舞女这一行也有三年了,白天,我用我的梦与时间相拥,夜幕降临里,我艳装而行,着—袭长长的纱裙,把自己摇曳在绚丽的灯光下。说一句也许很没出息的心里话,我并不是那种恶湿居下的人,我不讨厌舞女这个职业,不仅仅因为它能让我过上好的生活,还有就是我喜欢穿着纱裙跳舞的感觉。我从不否认自己是个虚荣的女子,我喜欢钱,喜欢钱能买到的许多东西,我没有别的办法赚到钱,除了当舞女,而恰恰我骨子里又是个喜欢穿漂亮衣服、受人注目的女子,所以,我认为我挺适合干舞女这—行的。我付出我所能付出的,得到我想得到的。付出和得到于我而言都是一件愉快的事。
当然,我想申明一点,那就是我只是—个舞女,我只是付出我作为舞女该付出的,其它,我从不涉足,因为我想当一个好舞女。就为了这个,前后,我换了十几家歌舞厅,每次,我都是悄悄地走。干舞女这一行,是不该有太大怨气的。姐妹们都不理解,说我假清高,用清高来形容舞女是件很可笑的事,有“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之类的意思,但头脑里道道少的我,认准的事是不会妥协的,我只当舞女。
我的舞女生涯里,只穿一种类型的衣裳,那就是纱裙,五颜六色的纱裙充溢我的衣柜,我固执地认为跳舞就该是穿纱裙的,任长长的裙摆轻垂脚踝,与肌肤若即若离地轻柔相触,舞曲响起,随着音乐荡起美妙的涟漪。被陌生男人拥在怀里时,我的身体与思维是分家的,脑子—门心思地沉醉在纱裙舞动的节拍里,脸上的笑意也不知不觉一点点渗出来,惹得客人总是格外高兴,小费双倍给不说,下次来还找我,说我跳舞有风情。
纱裙和跳舞一样,都是我的最爱。小时候爱做梦,梦中,我是卑微的灰姑娘,因了那身纱裙而成就了关丽、也成就了爱情。稍大了些,便扯了家中的蚊帐,剪剪缝缝做成了梦中的纱裙。镜前一照,依稀有些梦中灰姑娘的感觉。穿着它,我在屋里不停地旋转,陶醉在白色纱裙轻旋而成的朵朵浪花中。没有舞曲,没有王子,晕暗的灯光下,我对着镜子独自微笑,12点的钟声敲响时,我穿着纱裙入睡。那晚,没有了蚊帐,王子和蚊子一齐向我袭来。
后来,我便成为舞女了,只是这其中并没有发生什么让我“这般堕落”的事,我只是针对自己的爱好和需要选择了一份我能干的工作罢了。做出选择的那天,我就对自己说,我只是干舞女,我的人生观是尽量过自己想过的日子,我不爱吃苦、也不受学习,我只爱漂亮,我并不认为这是缺点,只是每个人的性格而已,其实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生活。
其实,在干舞女之前,我是干过其它一些工作的,比如商场收银员、公司文员之类,但我无法容忍朝九晚五的刻板生活,还有每天挤公交车的狼狈无痕。这样的工作让我无暇顾及自己的的发型与妆容,螺旋式的旋转还是让我离渴求的舒适生活遥不可及。最重要的是:我的衣柜里没有一件纱裙。我辞职了,无怨无悔地成为一名舞女,我承认在世人眼中,我一无是处,但鱼的快乐只有鱼知道啊!
我一直以为,潜意识里,每个女人都想飞,物质的、精神的理想殿堂却各有不同,没有翅膀的舞女就像没有翅膀的飞蛾,用岁月的本钱和父母赐予的容貌作为资本生活,短暂的、美丽的、引人注目的,耗出完了,繁华也就结束了。舞女的生命底气本就不足,脱离了常人的生活轨迹,但谁又能否认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呢?
作为舞女,我是很少想未来的,我的心很小,我只要每天有纱裙与我作伴,我只要我的美丽每日定时绽放,就足够了!想想,我的头脑里没有装入那么多的书本真是一件幸事,姐妹里有个读过大专的,每日忧忧郁郁的,想挣钱又怕丢面子,书本堆砌起来的清高,当舞女是不该想太多的,想来想去只会苦了自己的容颜。
时光从我的纱裙边悄悄滑过,三年的舞女生涯,裙边的男子如千帆过尽,我却流水长驻,其间,是有许多故事发生的,类似无聊男人的粗鲁,我就不讲了,不讲的原因是我麻木了,而你大概也能猜出,对吗?还是给你讲个浪漫点的吧!不过,说心里话,歌舞厅实在不是一个能生长出真感情的场所,只是夜幕下的一种虚幻罢了!
那是我在一家名叫“依依”的舞厅做的时候吧!那晚,一袭蓝色吊带纱裙的我被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唤去,他一身深蓝的西装,斜条纹的领带,一张线条坚毅的脸庞,看得出,他是一个有身份的客人。
我笑着在他面前落座,问:“先生,要跳舞吗?”
“不!”他喝了一口酒,然后便是紧紧地盯着我看。
舞女生涯已经让我习惯被人注视,如果有一天,没人看了,那才叫失败呢!只是他的目光里有一种叫“深情”的东西渗出来,这让我有些不安。
我故作镇静,用微笑回应他,等他开口说话。
“小姐的纱裙很漂亮!”他回过神来,讪讪地说了句,端起洒杯掩饰面部无措的表情。
“谢谢,我喜欢纱裙,可姐妹都说纱裙过时了。”我回道,目光也随之移到几个或身着旗袍或紧身衣的姐妹中。
“不会的!只有纱裙转起来才会有波浪。
我笑了,好喜欢这句话,它似乎说到了我心坎里,这不正是我喜欢纱裙的理由吗?
我站起,邀他跳舞,说要让纱裙为他荡起波浪,他点点头,和我—起滑入了舞池。
他的舞跳得很棒,动作也很规矩,这种客人是很少见的,只是,恍惚中,我却有些害怕这个客人啦!
我知道舞女的工作内容是不包括投入真感情的,所有的微笑,言语都该是职业的,都该是没有心动的,可,这个客人竟让我有一点点心动了。
一曲终了,重回座位。我惶恐地想逃,他拉住了我的手,让我再陪他会,他说我是个好舞女。听到这话,我有些想流泪,做舞女这些年了,“好舞女”的头衔是我所珍重的,众人皆不理解的,今晚竟轻轻松松被一个客人读懂了。
我俩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注视着我,我回视着他。我们相互干杯,言语好像是多余的,那一刻,我忘记了我是舞女,我像个沉醉在甜蜜约会中的小女生一般。
他起身走时,掏出—叠钞票放在桌角,他的动作让我所有美好的感觉逃逸而走,我是舞女,我是一个用微笑换钱的女子。我摇头,告诉他,我不想要,他也摇头,接着,他就走了。我握着那叠钞票,有他的温度,我第一次感觉到钱出现的不合时宜。
我一次次地告诉自己,好舞女是该分清工作与情感的界线,可舞女这样—个暧昧的职业, 让我如何把握得住啊!我开始想他,我知道他喜欢蓝色,又连着买了几套蓝色的纱裙,夜夜长裙飞舞,盼着他的到来。
第七天,他终于来了。那夜,我的蓝色纱裙和他的深监色西服—同闪烁在舞池的的灯光里,我喜欢他的手指轻扶我腰际的感觉;喜欢我的小手被他盈盈一握的感觉,我幸庆我还有这种感觉,舞女这种职业是最容易麻木爱情的,舞女的笑脸是用来挣钱的,而不是讨爱人欢心的。舞女眼里见过太多太多男子,世间男子百态,舞女心中最明,如此种种,舞女的爱情是多么弥足珍贵啊!我该感谢上帝吧,他是我的王子吗?
他是我的王子,可我却不是他的公主。他的公主是一位也爱穿蓝色纱裙的女子,不过,她的裙角在阳光下飞扬,后来,她出国了,蓝色纱裙旁飞舞的是一个老外。女人都是虚荣的,知识女性的虚荣不过是表现的更为婉转罢了,虽然丢失的也许更多。我是舞女,我也爱虚荣,但我从不卖自己的爱情。这一点上,我是比那个女人强的,可是又有什么用呢,王子是不会爱上一个舞女的!我只不过是一个也爱穿蓝色纱裙的女子而己,是的,仅此而已。
一夜轻盈而舞后,他要走了,他轻叹:“你和她长得很像,要是你不是—个舞女,该多好啊!也许……”
“也许你会娶我,对吗?”我用我的言语包裹我有些伤痛的心。
他点点头,又掏出一沓钞票,搁在桌角,转身就走。我拿起钞票,追;蓝色纱裙将我绊倒,我扑倒在地上,看到有血从蓝色纱裙上渗出,那是被玻璃杯刮伤的吧?我悲伤地想,我跌倒了、我流血了、受伤了。只因为我是舞女吗?可舞女也期盼爱情啊!不是,是奢望,选择了舞女,也许就是选择了被爱情遗弃,会有人爱上—个舞女吗?爱上一只会死的飞蛾?他回头轻轻一瞥我,径直走了!
这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伤痕很深的—次,我喜欢纱裙、喜欢跳舞、喜欢首饰、喜欢被人注目,所以,我做舞女,除此之外,我还能找到其它的方式让我如此美丽吗?我不后悔我是舞女。
我是舞女,在夜幕里静静地舞着,像—只飞蛾,为了光亮,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扑向那团耀眼。也许,不会有人理解,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知道吗?夜色里,身着蓝色纱裙,长发盘起的我有多么美丽。这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
我是舞女,我的快乐也许只有纱裙最懂。
我乞故我在
“当啷——”
那是硬币从高处滑下继而落入杯中的撞击声,我那可怜的、糊涂的、昏昏欲睡的脑袋被这一声响本能地惊醒。
我抬起头,用手遮挡有些刺眼的阳光,努力睁开惺忪的双眼,打量了一下这位施舍者,同时用最快的速度调动脸部的几块老肉,咧开嘴摆出一个诌媚的笑脸。
这是位和我年纪差不多的老妇人,穿着简洁合体,架一幅眼镜,该是一位知识分子吧!
身为讨饭婆的我虽没念过书,但我知道知识是个好东西,事实说话,我每天的收入主要就靠这些有知识的人丢下几个钱!
老妇人无暇顾及我老树皮般脸上挤出的那抹笑容,转身走了。
瞅她一转身,我一伸手便把杯中的那枚硬币抓了过来,是一块的!太好啦!今天再来个五块钱,我一天三十块的基本目标就算达到啦!
太阳渐渐落山了,正是下班的时间,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我知道,我的黄金时间来了,我必须将我的凄惨与贫苦淋漓尽至地表现出来,才能转化为我想得到的物质与实在。
“嗯——”怀中的孩子在睡梦中发出几声呓语,孩子作为我乞讨的道具,是龙老大给我配发的。这孩子也挺命苦的,一天不能吃几口饭,因为只有饿得面黄肌瘦才好引人同情。干乞讨这一行,孩子似乎是天生的,不用说话,不用作辑磕头,只需哭几嗓子,挤两滴眼泪,就有人乖乖地送钱,末了,还有几声幽幽的叹息声传过来。
我开始拼命地掐怀里的孩子,我必须让她哭,小孩的哭最能抓人心,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倦鸟归巢、夕阳西下的黄昏。孩子本是睡得死死地,被我掐醒了,睁着眼睛望着我,但却忘了她的任务——哭。我再掐,孩子终于哭了,哭声凄凉而响亮。
有人开始驻足了,有人开始打开钱包啦!
我心窃喜,表演的灵感源自于对金钱的欲望:我一边用手抹着眼角,一边用手抚着孩子枯瘦如柴的身体。嘴里念叨着:“我苦命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啊!没爹宠没娘疼的孩子啊!跟着奶奶受罪啊!奶奶没本事,都让你饿两天了,好心的人啊!救救我们吧!给孩子买点吃的吧!”
孩子凄惨的哭声和我如哭似泣的诉说声似乎构成了一场悲剧的高潮,虽不说是闻者动容、观者落泪,倒也是“当啷”声响不绝耳。连讨饭婆我自己都有些感动啦!可感动归感动,我的眼珠还得处在高度的、灵活的运转中。耳听八方、眼扫行人可是我讨饭婆的看本领啊!要不,钞票怎会乖乖地自落杯中呢?要知道,我赚的钱在咱这行里可是首屈一指啊!
“当啷、当啷——”钱不断撞击杯子的声音让我的心也跟着跳跃,高兴啊!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为我的演技付出几毛一块的,很多年轻的小姐先生们会表现出很厌恶的样子地从我身边快步走过。这个年代,年轻人的钱可不好赚,特别对于我们这种传统行业,他们表现得尤为精明。
天色渐渐暗下来,街上的灯一盏盏全都亮了,怀里孩子的哭声渐小了,最后她沉沉睡去了。
路上的行人也慢慢少了。夜深了、天气凉了,有风吹过,我打了一个寒战,人老了,身子骨不行了。我把怀里的孩子挪到地上,拢了拢衣裳,开始数杯中的钱:纸币一张张地用手抚平,硬币一个个放在裤子上拭净,我喜欢把钱币握在手心、揣在怀里的感觉,像吃了两个馒头一样踏实。不多的钱,我反复数了三遍,每一遍,都希望能多数出一两块。当街边一座大厦上的钟针指向9点时,我站起身,收拾家什准备回家。
所谓的家什,也就是一个破搪瓷杯,这还是结婚时,我老公阿德卖了30个鸡蛋从集市上给我捎回的呢!那时,这可是个时新货,白白的搪瓷面上两朵鲜红的牡丹,蓝色的镶边儿,喝水喝汤都透着甜味!一晃三十年过去了!现如今,我每天把它捧在手里向人乞讨。杯子也被磕碰得黑一块花一块的。阿德这死鬼丧命车轮下也有二十多年了吧!而我,背井离乡来这个满是高楼大厦的地方也有十年啦!没法子啊!咱家乡穷啊!大小子都三十好几啦,也没娶上媳妇。二小子又傻不啦叽的,吃喝拉撒都得人照看着;三丫头子干几个零活也挣不了几个钱。
想到这里,我晃了晃脑袋,扯着衣襟想抹眼角的泪,却发现眼角干干的,泪早就流完了吧!干眨了几下眼,我瞅见了月亮,月亮真圆,该中秋了吧!听人说,今年中秋和国庆是同一天。阿德,你在阴间能看见月亮吗?阿德,要当初我跟你一道走了该多好啊!也用不着在这里造孽啊!
站在天桥上一阵嘀咕后,我抱着孩子回家了,路过垃圾堆,我进去刨了一阵,没什么收获,倒是经过居民区时,在自行车棚的一个车篮子里发现了几张大饼,喜出望外的我立马就掰开吃了,还有点热呢!
回到我的“家”——一处没有完工的建筑工地。家里住了许多许多人,都是这一行的,见了面彼此询问着收入怎样,有人叹息有人骂娘有人唱歌,穷开心呗!
每当这个时候,拉二胡的瞎子夫妇总是一言不发地坐在旁边,把他们归入我们这一行,是有点冤枉他们啦!他们从不乞讨、也不使手段,挑个人多的地方,又是拉又是唱,也算是凭本事吃饭,只是收入少得可怜!还不如我这个讨饭婆呢?人啊!到一定时候就该没脸没皮。特别是我们这一行,吃得就是脸皮厚的饭。
小曾一边哼着歌,一边用脚夹着笔在地上练字,小曾是个名副其实的残疾人,没有手,只有脚,练就了一脚好字。每每在天桥上写下一脚“好人一生平安”之类的字句时,总会有人丢几毛几块的,日子倒也能混得过去。
说小曾是个名副其实的残疾人,那是因为我们“家”还有许多假“残疾”:小王的“恐怖大腿”就是橡皮加染料的成果,而小李的畸形脑袋则是为了干这一行而自毁的。总之,形形色色。
“家”里惟一的女孩小梦正对着窗玻璃摆弄发梢的绸花,白天的小梦身份是一个家遭火灾、父母双亡、无力支付学费的大学生。挂着牌子站在大街上在众人的目光下接受怜悯和金钱。
这样一个大“家”,总是会有个头的,那就是龙老大,龙老大管我们的住、还有安全及地盘的一些问题。而作为管理费,我们要从每天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供给龙老大。龙老大三十多岁,一身横肉,听说在局子里有熟人,对我们既不友好也不太凶狠。
“十一点了,熄灯睡觉!”龙老大一声吼,众人皆乖乖地在地上找个空躺了下去。
闭上眼,脑子里回响的还是“当啷、当啷”声,我还得挣多少钱,才能给小子们娶上媳妇呢!
“当啷、当啷——”城市的夜真凉啊!我缩了缩身子,窗外的月亮好圆,阿德,你在哪呢?
嘴角怎么咸咸的,一抹,竟有泪打湿了手背。
自信女神的爱之旅
十八岁以前,我以为我会永远在天堂里快乐地生活下去,可事实证明我错了。
天堂并不在天上,它也在地球上,女娲是我们的祖先,她在地球山脉的最高点建造了我们的家。家很高,耸在云里、裹在雾中,所有的世人都以为这就是天堂。
我从小就生长在这座最高的山上,大家都唤我姗姗。我们都是神,所谓神便是人类意志的凝结物,而所谓的肉体是意志的载体,如我,主司自信。
万物相生相克才能存在,这是真理,施于神也一样。于是在地球的另一面,便聚集着与我们相克的神,但凡我们有正的,他们便有负的。
听天堂里最古老的生命女神说,女娲在造我们神这一支时,是没有用手的,仅是用意念,她把她所有能想到的意念全部落实在一个个虚无的神上,并赋予她们意志的力量。
神的生活是枯燥而无聊的,每日坐在水晶球前静观世间百态,心里暗暗祈祷自己管的这方面不要出状况。
可事与愿违。一日,天娇阁的飘飘飞来找我,飘飘有一双精灵的透明翅膀,她主司的天娇阁负责天下所有女人的情爱。
飘飘花容失色地告诉我,天娇阁出问题啦!
我皱皱眉:“与我何干?”
“当然有,你随我去看看便知。”飘飘拉起我的手,便飞了起来。
在天娇阁里,飘飘转动水晶球,于是一个个女人便登场了,她们一律可怜可而可悲。她们一个个躲在被子里祈求爱情,却不肯向对方表露;她们任男人在外花天酒地,自己留在家中做牛做马却一声不吭;她们为了男人一次次躺在妇产科的手术台上,任冰冷的器械夺去那团本该是生命的血肉。
老天!我狂叫。水晶球还在转动,而我却要晕倒。女人做到这种地步,还不如喂狗么?
“二郎神哥哥的狗呢?在哪?”我大喊着。
飘飘嗔怪地横了我一眼:“小祖宗,别叫了,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呢!”
于是,我便看见数以万计的女人排在医院的门口做各种美容手术,手术刀血肉横飞,在她们身上削削补补。
“让聪明女神去吧!这些女人太笨了,为什么要破坏自己的身体!”身为自信女神,我是最见不得这些的。
“我已经分析过了,这不是聪明的事,这些女人都很聪明,她们只不过是在面对爱情时,失去了自信!”飘飘扇动她可爱的小翅膀,慢条斯理地说。
“是——吗?”我有些愣了,“是我的工作没有做好吗?”
“是的!”飘飘语气中的肯定一铁锤砸回了我所有的疑问与不确定,我无地自容。
我已经决定采取行动补救这一切啦!谁叫我是自信女神姗姗呢?只要我想要做的,没有做不到的。
“我只要打败对面山上那个叫‘自卑’的神就可以啦!”虽然我没有见过他,但我想这一切一定是他搞的鬼。
水晶球映出那个自卑神的面容,老天救我,怎么会是一个英俊得一塌糊涂的家伙,我还以自卑神该是一个又老又丑的糟老头呢?
不论如何,作为自信女神,我姗姗是有把能力打败任何神的。
水晶球吱吱转动,我侧目观看,自卑神竟准备下山了。
不好,我得赶紧追上他。
现在的我已不是什么神仙姗姗,来到人间的我是一个生下来三天就被抛弃在街上的婴儿,并且这弃婴长得稀奇古怪的黑,浑身上下黑黑地透着亮,丢在大街上跟一块烂泥没有区别。总计有八只狗从我身边走过,却没有看我半眼。只有一头黑猪崽对我不耐烦地扫了半眼,想来是恨我夺了他的肤色。我没有哭,因为我是个哑巴!过来一辆自行车,把我一条腿压得快分了家,于是,我又成为了一个跛子。
十八年后,我长大了,所有的人都不屑地唤我安格丽,是丑陋的意思。
我敢打赌,没有人知道我是怎样长大的,我又丑又哑又跛,所有见我的人都对我活着的意义产生问号,接着又为被我糟蹋的粮食表示惋惜。
而我,只想用行动把自信的魅力散发出来,看,自信的人能面对任何困难。
接着,我要用所有的自信向爱情挑战,我一定要彻底战胜自卑神,让全世界的女人从我这里获得自信,就像她们反复背诵简·爱的那句台词一样。
于是,十九岁的享德桑姆成为我挑战的对象,享德桑姆是全世界女人心目中的明星,他是世界上最年轻的球星,拥有一张比迪卡普里奥还要英俊的脸庞,更要命的是他唱的歌比杰克逊的还要好听,他比亚洲首富还有钱,最最要命的是他的害羞和腼腆,他像个无邪的孩子一样容易脸红。
所有的女人每晚在梦中都梦他一百遍,却没有人勇敢地对他说了自己的情感。我——安格丽在一个夕阳西下的下午跛着脚走到了享德桑姆的面前,背景是一片美丽的沙滩。
享德桑姆惊奇地看着我这个丑得像一百只癞蛤蟆加起来的女孩走到他的面前,踮着脚吻他,然后在沙滩上用跛足写下三个字:我爱你!
享德桑姆其实就是自卑神的化身。他自卑得要命,即使他拥有世间最英俊的容貌,即使他拥有世间最多的财富,即使他拥有世间最光明的前途,他依然自卑,他随时想变成一只蚯蚓钻进泥土,他下到凡间的目的就是他感觉世间的男人太自信了,自信的无法无天啦!他要让全世间的男人从他这里学会自卑的美德。可是在见到安格丽的那一瞬,他想做一条蚯蚓的愿望像蒸汽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在安格丽的面前,他实在找不到自卑的理由,他想他如果再自卑的话,天会生气的。那一刻,他爱上了没有自卑的感觉,也爱上了给他带来这种感觉的安格丽,他主动拥吻了安格丽,接着,便像空气一样消失了。
好事的新闻记者拍下了两个人相吻的镜头,刊在报纸上,世界轰动。
神本就是虚无的,他们的肉体是意志凝成的果,一如爱上安格丽的享德桑姆,他的自卑没了,肉体也随之一同消失了。
安格丽虽然成功地征服了享德桑姆,但是,她想宣传自信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因为她发现全世界的女人从她身上学会的是:把皮肤染黑,把脚弄跛,人们疯狂地模仿她的衣着,说她的美是国际走向,老天,她真想一头撞死。
安格丽在享德桑姆消失三天后也消失了,其实,当享德桑姆拥吻她的那一刻,她所有的自信已经无影无踪了,她爱上了享德桑姆,爱情让每个女人自卑,即使神仙也不例外,她这么解释给自己听。但她坚持着,爱情在一丝一缕地剥离她的自信,终于,她彻底屈服了。任自信抛下她或说她背叛了自信,她开始自卑自己是如此丑陋,于是,她也消失了。
世间少了两位主管自信和自卑的神,他(她)们离开是如此无可奈何,却又是如此心甘情愿。爱情的代价,也许他(她)们体会最深。
关于爱情中的自信和自卑,现在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因为神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