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我心
她来了,几年没见她仍是那么神采奕奕,春风满面。
说她是徐娘吧,也不为过,甚至她比徐娘又年长了几岁;但她不是徐娘,徐娘算什么,她比徐娘更实际、更风骚!她聪明,而不是处处耍小机灵的那种;她浪漫,但又是想吃不怕的那种!
前几天,突然接到她的电话,火辣干脆的她不知为什么,在电话里的声音变得娇柔,不是娇柔,更似那飘柔的梦。姐俩东拉西扯地说了很久,突然,她像是鼓足勇气般对我说道:“哎!你知道吗?我找到我要找的了!”
我一时没有转过弯来又问道:“什么?”
“我找到我要找的了!”大声的甜得四溢的自豪和肯定。
我举着电话目瞪口呆。我知道,我的举动即使是在她面前,也不足为奇。因为,在许多地方我在她心里总是属缺心眼那拨的。半晌我才回过神来,对她说:“哎,你大概不是有毛病吧?”
“不,我是认真的!”
“真的?”
“那我大哥怎么办?”
“没办法,过的了过,过不了就离!”
“你舍得?再则说了孩子呢?孩子怎么办?”
“我想好了,我现在谁也不想了,这么多年你知道,有谁为我想过。”
“唉!算了。你还是忍着吧,都什么岁数了,再说他心里又不是没你。”
“他?哼!”
“你平时总惯着他,这次也如是,都这么多年夫妻了。”
“不行!”坚决而又毫不犹豫的回答。
“你疯了?”说真的,哪是她疯了,是我被她的言语惊得有点神经错乱了。
“不!我从来没这么清醒过……”
我和她认识是七、八年以前的事了。一天,我正在整理店面,贴挂门面上的招牌,这时,就听旁边有个女人言道:“这店面的名字起得好!”我侧目看,见身材气质及外饰浑然一体、一个标准的职业妇女,正俏立在我的旁边。她端赏着店牌。其实她并不漂亮,一点也不!但她有如鹤立鸡群般的突出,令你有一种不寻常的感觉。
她是出类拔萃的。
我看着她,她也在看着我,笑了。
就这么我们认识了,有了这一生的情份!
她有个不错的工作——“政府工作人员”。爱人,也就是我后称的大哥,开了一个很大很大的买卖。我认识她时无论怎么想,也想不到她竟这么富有。也许是我穷惯了,也许是因为我从不把钱当回事之故。
我们在一起邻里住着,关系一天比一天融洽。大哥这人粗直随意,又赶上那时刚兴什么三陪包妞之类的,他跟着时尚也在外边找了,时不时地还领回家来,就像一道太平常的家常菜一样。可也从没见他们吵过闹过,只是她每天找我聊天,甚至有时形影不离。我也从没问过她。她的哪点也像我一样,都不是磨磨叽叽的人。姐俩也不说什么,仿佛坐在一起心里就实落!总是仿佛没干什么,这一天就过去了。尽管大哥是个花花大老板,但大哥待我总谦让有加,处处关照,从没有过非分行为。即使她不在跟前,大哥也没有过一点轻薄之意,总像大哥待亲妹妹一般。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年的十一国庆日。大哥老早起来,收拾好了以后,叫她来叫上我,而后开着他的豪华卧车,带上她、我和我的孩子,一块来到了天安门广场。当车穿行过天安门时,坐在车上的我兴奋得脸红红的,一种身价百倍的感觉溢满身心。这是一种幸福与富贵感,从未有过的感觉。
那年正赶上城楼首次开放,票价昂贵,大哥领着我们径直走到了城楼入口,而后自己排队去买票。我们兴奋焦渴地等待着。上城楼的队,排得长长的,太兴奋、太幸福了,就像梦一样,自己都忘了是怎么样上的城楼。人太多太挤,她紧紧地拉着我,一步都没松过,她是都市中长大的娇娇女,无论是语言气质和服饰,都是一个很讲究、很到位的人。而我,则是个不折不扣的乡下妹,即使不是当年的困窘,我也是个不知道修饰的人。当她手拉着我,穿梭在富贵人中间时,我就像是她一直都长不大的小妹妹一样。向以挑剔闻名的她,此时,一点也不因我的土气而感到难堪,仍是自若地、紧紧地怕失去一般的拉着我。我兴奋得幸福得目不瑕接,看着城楼的上上下下,只是忘了俯视广场,去领略一下当年伟人的风采。不,应该说在那时,我觉得我比伟人还自豪与幸福……
下了城楼,我们又来到广场,当时的一次成相技术,在北方来说应该是刚刚开始,自然也就很新鲜。大哥怂恿我们去照,照完以后,要等三个小时才能取。我从不喜欢照相,可那天我却不停地照。而后大哥和她站在长长远远的等取照片的队伍中排队。我和孩子在广场都玩腻了,才见他俩回来,竟等了四个多小时……
广场,小时候就曾向往过它的神圣,而想像中的神圣,又添上一笔幸福的感觉,却是她和大哥给的!
在以后的日子里,大哥变得规规矩矩不再出去找小姐了,而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有一天她红着脸悄悄地告诉我:我怀孕了。我惊讶地望着她,她的脸越发像那红透的苹果。我对她说:“留下吧,一定要留下,他是见证是纽带,年龄不是理由。”她羞涩地说:“下次吧,开始自己不知道是怀孕,错吃了很多药……”
我替她幸福,又替她惋惜,陪她到妇产科做了人流。她出了手术室,我望着眼里有泪痕的她:“你哭了吗?”“不!没有!”我上去拉她,第一次我拉她手。之后,我回到乡下,找了好几家才找到两只七、八年的老母鸡,抓回来给她熬汤。我平时生活拮据,为她抓了两只鸡,却总觉得少点。而她呢则不,我即使是给了她一分钱的一个糖块,她都惊喜地看来看去,舍不得吃!
她长着一双灵透无比的大眼。这么说,对她一点也不为过。这家伙,单说她的机灵,我就远远比不上。让得有一次,我们俩傍晚去遛弯,当时,我们店面的旁边就是晚市。只见一堆人在那挑拣着商品,我这个人不喜欢热闹,所以懒得过去。只见她早已钻了进去,在人群中拥挤着挑选着自己的心爱。突然,她向站在不远处的我招了招手,我走了过去站在她的身后。这时,她把一个外型很漂亮的桶,塞给了我。我接过桶,站在那等着她,她一扭脸见我还站在那,就用胳膊拱了我一下,那双灵透的大眼,在催促与怨怪着我。这时我才回过神来。天哪!这是叫我抱桶快走啊。我当时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放回去也不是,想走还不是!这时,她已被我的木钝气得瞪着眼,灵透的大眼像在说:“缺心眼啊!”我望着她那双大眼,看到她的焦急,抱桶转身就走,脸红的比猪肝还甚。我当时觉得自己在使劲走,可又觉得自己的腿太短走得太慢。我都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人群的,到了远在五十米处的小树边,心还突突地跳个不停。这时,就见她从远处抱着和我同样的一个桶,优哉游哉地,迈动着她那有如踩着音乐的脚步,伴着高跟鞋与地面撞击的声音向我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我抱着桶迎着她说道:“快走!”“忙什么呀!”我已然顾不了她了,抱着桶快步地回到家里。到家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既而才问:“哎,你这桶给人钱了吗?”“当然,要不我干嘛不着急往前走啊!”“啊?”原来她走得这么悠闲自在,是因为她抱着的桶是买的,而我抱的桶却是偷的!“你她妈什么玩艺啊?你这不是把孩子往冰上撂吗?”“咳,我只是觉得你这家伙,平素总是镇定自若的,我只是考考你的胆量。哎哟!你还真不行!”我被她的狡辩气得瞪大眼睛,心里话,还不够胆量?贼人也不过如此吧?说真的,这也不是我最呕心的,让我最呕心的,是我帮她心惊胆颤偷回来的桶,竟是一只高级痰桶。气得我起誓发愿,说再也不和她上街了。自后每每上街,她对我软磨硬泡,见到我使劲拨郎脑袋时,这家伙都会前仰后合地笑……
岁月在我们身边,就这么快乐而又悄然无声地流逝着。虽然日子清苦,但有她和大哥的时时呵护,竟一点也没觉出来。我这个人虽然很穷,过日子却粗枝大叶。她总教导我说:“你知道吗?多少个亿,也是从一分钱积攒起来的!”她辛苦耐苦,而且做人做事都很泼辣。这家伙,无论是过日子还是经商,我和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她对钱的意识非常强,大哥不叫她上班后,她自己闲不住,又开了一家饭店,典型的阿庆嫂,她认钱,认的过份!她妈妈是个教师,老太太很有素质,也喜欢交际。有一次,老太太带着几个朋友去她那吃饭,结帐时是一百一十元,这家伙站在吧台上,煞有介事地清打菜单,然后说道:“一共是一百三十六,得了!您就给一百二吧!”老太太把钱付给了她,过了几天,也不知怎么穿的帮,老太太坐在那骂了她好几天。我也知道了,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姐儿俩却都笑了……
她长着一双非常漂亮的手,真的非常漂亮,白白皙皙地好柔嫩,有如春雨后的竹笋。我最厌恶的就是别人把我和某人或某事比,但如果让我和她站在一起,即使是上刑场,我也不会因和她站在一起而感到亏的慌!
我当时的生意简直糟透了,可她和大哥都不愿让我离开他们,我知道如果我愿意,她和大哥会情愿帮我一辈子的。也正因为如此,才促使我离开了他们。因为我有手,再苦再难也总比骚扰别人的好。让我感动的是,对我的离去,她和大哥站在了同一立场,因为在他俩的心中,我就是一个不经事故,永远长不大的小妹妹。记得我刚认识他们不久时,那时我的生活很困难,因为生计,我也想去夜总会唱歌,大哥一听说道:“不许去,不就是一晚上几百块钱吗?我给你!”望着夫妻俩那真诚的目光,我现在回想起来都热泪盈眶。可那时我真缺钱呀!想想过往的岁月,我栽过跟头,但都爬起来的主要原因,就是我身边一直都有爱护我的大哥大姐!
我离开了他们之后的这段路吃了很多苦,也受了很多罪,可我从不讲给他们听。因为这段路是我自己选择的,而却是他们俩所反对的。那几年,我们很少联络,但似乎我们的心却总是时时刻刻在联络着!
我和她两年前重逢说来都有点戏剧性。那天,我去县城办事,当时正值伏天,我走在大街上,渴得想去买点冷饮。这时,就见路边的一棵柳树底下,站着一个穿黑色红点花连衣裙的女人。说真的,我走路从没东张西望的毛病,而见到这个侧影后,我却不由自主地又看了一眼,真的,绝对是不由自主。呀!是她!我定了定神再细瞧瞧,没错!千真万确。不知为什么,我的泪却流了下来。我悄悄地走过去,屏住呼吸静静地望着她,她举着瓶绿茶,正在边喝边向来来往往的人流张望着。我在她的身边,就这么悄悄地站着,她无意地一侧身,发现了站在她面前的我,高兴地尖叫着,几乎要跳了起来。她拉着我的手左右看着,一边唠叨着:“你这家伙,你去哪了?走!走!咱们吃饭去!”不由我分说,拽着我就走。“我带你去一个新开张的饭店,那的菜做得特好吃!”“哎,你不等人了?”“不等了,不等了,我给她打电话,叫她上饭店找咱们去。”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当年她也这样拽着我的手,吃遍了城里最好的饭馆,只要我想吃,多贵多不值,她都从不吝啬。还和当年一样,她拉着我走到琳琅满目的拼菜盘前,接着玻璃让我点菜。说起吃饭,我们俩都是属没规没矩那拨的,从不顾什么形象雅不雅,也没有那么娇贵和挑食的毛病,大概上辈子是饿死的吧。所以,我们俩一吃东西,简直可说成是风卷残云。她比我强,善交际能喝酒,而我却不能。这家伙,过去一喝“雪山飞狐”(就是扎啤中打上生鸡蛋),一喝就是好几扎,常常令坐在她身边的我,兴奋得脸发红,而又替她骄傲。
老规矩,她喝啤酒我喝茶,这时她的玩伴也赶来了。我们坐定了身,她指着我对女友说道:“她就是我平时常说的××,是我最好的朋友。”女友用诚意又略带羡慕的目光看着我。吃了饭她趁着我高兴,又提出让我陪着她去商场。遛商场,一直就是我最头疼的事,我婉言道:“下次吧!今天我还有事。”“不行不行,抓你特不易,你一定得陪我去,到那咱就回来!”“真的?”“当然。”女友也在一旁怂恿着“行!”
趁着女友回家去拿皮包之际,我问道:“哎,我大哥干嘛去了?”“他呀,他还能干什么,玩呗。一天到晚的不着家,我现在也想开了,每天除了睡觉,就是遛狗上街。哪高兴,就去哪!”“哎,男同志嘛,再过几年就好了,人老了,自然也就收心了。”“唉,你呀,我跟你说,你也不懂,我心里累着呢,我的苦又向谁说呢?”我用手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肩头,说真的,我懂,只是不愿告诉她,如果说我是水的话,那么她则是被污染的水,我知道她心里的苦楚。
这时,女友已急匆匆赶来,我们上了出租车。已然好几年不进城了,长安街的两侧变得几乎不认识了。这时,我指着路边一个很漂亮又写满洋文的门脸问道:“这是什么餐厅?”“噢,这叫比萨,是意大利风味,也就是咱家吃的馅饼。”“啊?这么火,什么馅呀?”“咳,这吃的不是馅,是品位和档次,哪天等你有工夫,我带你来吃。”我想,即使她现在已到了纽约或东京定居,我满面寒酸地去找她,她也会像过去一样,领着我旁若无人地游刃在时尚的人流中。看着她的神态我笑了,为我的土气,为她的时尚,为我们的不曾改变。
遛名商场去名餐厅,对她来说是习惯。这家伙,典型的时尚派人物,前些年她带我去贵友、燕莎、胖夫人,这不,今天又把我带到了瑞蚨祥!店里来的人很多,但我敢打赌,像我这么穷的,却只有我一个!她和女友竞相挑选服饰穿试着,我的眼睛开始发胀,这时她把我拽到了靠里边的一节时装柜前,拿起一套衣服对我说道:“这身衣服,前两天我说看上了。今儿你来的正合适。我穿上,你瞧瞧好不好。”在穿衣服上,我俩有很相近的审美观,又有许多不相似处。比方说,她喜欢短款瘦身的,而我却喜欢那种随身舒适型。她的身材比我强百倍,是一流的!这时,她已穿试好走了出来,售货员在一边交口赞誉着,她走到镜子前,左右地照着:“哎,好不好看?”她向我问道。“嗯,还行!”“真的假的?”“你想听实话,还是想听瞎话?”“当然是实话。”“你要穿着这身衣服,半夜去敲人家门,哼!一定得有两口人上火葬场!”“挺好的!挺好的!一分钱一分货,这是最高档的,而且时尚耐穿。”售货员在一旁急急地解说着。“耐什么穿?”我指着我身上穿的那件棉布T恤,对售货员说道:“你猜猜我这件多少钱?”售货员看看摇摇头。“才十块钱,我都穿三年了!”说真的,我被拥拥挤挤的人,闹的是有点心烦,但一说花七、八百块钱买这身说睡衣不睡衣,说夏装不夏装不伦不类的衣服,我认为太不值。我觉得人穿的不是品牌,而是是否合体舒服,是否和自己的肤色气质相配。她二话没说,进更衣服室脱衣服去了。这时,一边的售货员气怨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知道我又招怨了。她已走了出来。就这样,我们三个总算从商场出来了。
出来后,我想回去了,她又拽着我非去一趟东风商场不可。“你这家伙,简直越呆越傻了,我带你去东风商场看看。”我只好硬着头皮,跟她继续往前走。再往前走,就见街两边有许多古色古香的小装饰亭,亭中有很多人在那歇脚,亭头有卖冷饮和各地名小吃的,她指着摊点对我说;“哎,回头咱也吃去!”我无可奈何地笑了。她总这样,每见到我烦时,就像姐姐糊弄妹妹一样拿吃说事,好像我总也长不大,总那么馋嘴。
进了东风商场,已有二十多年没来了,当年它只是地面市场,而现在却是高楼大厦了。这家伙此时如鱼入海,而我却已从眼胀变得脑胀了。来回转,来回挑,她兴致盎然,看着身边已晕头转向的我,时不时对女友说道:“这家伙,现在怎么这么的呆头呆脑?”转哪,转哪,终于我按捺不住,抓靠在奔向三楼的楼杆上对说;“我告诉你,我已经走不动了,哪怕只一步。我家走了!”“别……!你再坚持一下,上了这层咱就回去,回头咱就打车,打人力车,实在不行,我雇人背你!”我被她气的无可奈何地笑了。在以前每次遛商场,我全是被她这么哄骗出来的,今儿又上了当。得了,也别扫她的兴,今儿左不就是今儿个了,我跟着她继续往前走。
我们来到了一个很高档的风衣柜前,这次站住脚的却是我,我被那长款立领的风衣式样所吸引。我对立领衣服一直都是情有独钟。我走了过去,伸手摸了摸,这时,身边的她怂恿道:“试试,试试!”“不,不,不。”我摇着手。她顺手已把那件衣服摘了下来,递给我时眼神太多的是姐姐的怜爱与心酸。“试试吧,新款式,买不买的没关系。”售货员也在一边说着。我穿起了这件衣服,转身就是试衣镜,这是我吗?看着镜中的自己。“买吧,买吧!”我把衣服脱了下来。她看着我,等着,满脸满眼的期待。我笑着说:“我配不上它!”我们再也没往下遛。她拉着我的手,就像当年我受委屈哭时那般,紧紧地,一直到上了出租车……
“哎哟!你这家伙,找你可真难啊!”今天见她穿着一条黑色的直筒裤,黑色的上衣,中心有一个红线的大制钱花,俏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我急急忙忙掀着门帘往里让着:
“快!快进来!”
“哎,快点,快点。”她回身招呼着卧车里的司机。这时这个司机已侧身从司机位上下来。
“来,快屋里坐。”我欢迎着。
二十平米的小屋,平素很寂静,此时,却已被话语装的满满当当了。
“哎,我给你打电话,你干嘛去了?”她问道。
“咳,我可能出去吃饭去了吧。”
“哎,你就住这儿?”她大惊小怪道。
“啊,我去年就搬来了。”
“你这家伙真行,害不害怕?”她一面打量着这间窄小而又简陋的屋子,一面关切地向我问道。
“不,不害怕。”我笑了。
这时,刚刚坐定的那个司机说话了:“这屋子虽小,但收拾得真整洁!”
“是啊是啊!这家伙,一直都是那么干净。”
这时,她的脸上又露出了自豪之色。
我边涮着杯子,边对她说:“渴了吧?我给你沏水喝!这是我最好的茶叶。”一边说着,我一边晃动着茶叶筒。
说起这筒茶叶,还是妈妈送给我的。至于多少钱我也不清楚。现在的茶叶质量和价位都很乱,谁也不知道它真正的所值。前些天,有个朋友来我这串门,我给他沏的也是这茶,并说这是我最好的茶叶。谁知,他看了一眼说道:“这茶叶不怎么样!”“可它却是我最好的。”“不行,差得太远了!”似乎茶叶价位的本身,是对现在富贵程度认定的标准。他现在已有了一个很有起色的企业。我没说什么,也再没听清他都说了什么。唉!
“别忙了,别忙了!都不是外人,什么好不好的,渴了自己沏。来,我给你引见一下,这就是他,电话里讲的那个!”她边接过我递的茶水,边指着那个我认为是司机的男同志引见着。我这才着眼打量了一下他。眼前的这位男人,长得四衬伟岸,穿着一件上好的米色皮夹克,灰色的毛料裤子,带着一顶黑色的短礼帽,从上到下穿戴得很讲究,高档得体。说真的,他比大哥强,大哥穿的从不讲究。但她却总想把大哥规置得有模有样。可大哥穿出来,总是那袖短身长拖拖遢遢的,多好的衣服,都显不出好来,让人看着就像个十足的“大地主”。所以,我总不叫他大哥,而昵称他“老地主子”。大哥听了总嘿嘿憨笑,用他肥肥厚厚的手,抚着那有着厚厚耳垂的大耳朵。眼前的这个男人,标准的城市小哥型,“城市小哥”,那是只有我们这个年龄才有过的对都市人的印记,因为那完完全全是时代造就的。不能否认的是,人家在孩提时代,到护城河边,去扣蚂蚱粘“肉牛”(蝉)时,也正是我们乡下孩子,背柴筐打猪草拾柴禾的年岁。那时,他们持有的特殊印记,就是蓝色的户口本,和每月按时的三十几斤粮票。而我们呢,却要自己去地里,捡麦穗捋榆钱,就如走在今天的柏油路上,我们蹬的是三轮车,而人家穿的则是旱冰鞋。唉!时代变化真快啊!
眼前的这个男人,尽管早已过了不惑之年,但脸上仍残留着岁月涤荡不尽的那种曾有的都市气。他是漂亮的,年轻时一定更漂亮。这身衣服穿在他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质地和品牌的昂贵,就像展柜中站着的塑料模特。我对他笑笑并说道:“你好,听说了,见到你很高兴!”他客气而又毫无拘谨之意地向我微笑着。我转脸向她说道:“哎,你真是的,这穷家破业的,怎么好意思把人往这儿带啊,多怠慢人家呀!”“这有什么呀,哪不是这样?”说真的,她是都市中长大的女孩子,而我则是背柴筐长大的,但她不是那种娇滴滴而略有点发酵酸气的女人,则是娇气中略带火辣,呢喃中略带骄傲的那种。她才是女人,十足的!我喜欢她,我俩在一起时,我的笑总是像那顶碱的馒头。
她这时转脸向男人说道:“她就是我总提的那××,看见了吧,告诉你,我们的关系是最好的!”“是的,是的。”我接口道,“当年我最困难时,你和我大哥没少帮我!”“你瞧,你又扯哪去了,别提别提了。”她怨嗔着,“说真的,你也真是不争气,仿佛这辈子‘穷’就如同嫁给你一样。”可我一点也不嫉妒她有钱,恰恰相反,我佩服她能挣能干。我笑了,转脸向那男人问道:“您家里都什么人啊?”男人微微怔了一下,我突然意识到我问了一句不该问的错话。“我替他说,两个媳妇一个闺女!”我望着她,她也看着我,这时男人开口了:“我是认真的,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心里就总牵挂着她。虽然都到这个岁数了,可我却是真心实意的。”她笑了,幸福的甜甜的。我把脸转向男人微笑道:“我知道,年龄不是界线。”“怎么样,啊,我跟你说,他特知道关心我,就连过马路都会让我小心点。”我看着她,心里突然酸酸地想哭。她在笑,咯咯的。男人这时接口道:“人嘛,活着就是活个追求,有个实现自我价值的目标,要做嘛,就做个真的……”
我听着,却想起了大哥。大哥成天价东奔西跑的,总是很忙,我几乎没听大哥说过什么事业目标理想的,没听见过。大哥唯一的嗜好就是打麻将。每次他在牌桌上,见到我进去都分外高兴,而后把五百块钱放在桌上说道:“我漂五百。”所谓的“漂五百”,就是如他要是和了这把牌,庄家就得给他另加五百,他要是不和,钱则被庄家拿走。这时,大哥会高兴地对我说道:“赢了,你把钱拿走,买冰棍吃去。”每次我和她,都是眼巴巴地等着,大哥总是面红耳赤地使劲抓着牌,但每次都是大哥输了。我俩笑着数落大哥笨。大哥每次都懊丧地用他肥肥厚厚的手,抚着耳朵说道:“不碍事,呆会儿咱吃饭去……”
这时,她摇着我的胳膊对我说道:“啧啧,你听听,你听听,怎么样啊?”
我从沉思中惊醒,并对眼前这个男人说道:“是吗?真是这样就太好了,她本来就是个娇娇女,这么多年受了很多罪,才挣下这钱。唉!我大哥就是太心糙,不知道好好呵护她,关爱她。”
“我觉得人家是成功人士,那么有钱,我比不了他!”
“钱算什么?能买什么?什么都不算!”她大声地驳斥着。
“您是干什么工作的?”我问。
“噢,他呀,原来在单位上班,这不,我觉得他太辛苦,给他买了辆车。”
我这才注意到停在外边的车,是辆“别克”。
“我不能让他再这么辛苦了。”
“你呀,人家没你时,不照样这么过来的吗?”男人说。
“那他爱人是做什么的?”我问。
“下岗职工。”
“真的?”
“真的呗。他和我商量好了,等供应完他闺女大学,我们就走到一起。”
“那他爱人知道吗?”
“不知道,不过和我处得挺好,每天都找我呆着去。”
“是,是, 我们走到一起,没什么障碍。”男人接口道。
这时我望着男人问道:“闺女呢?可以超越亲情吗?”
“哎,那根本不算回事。”他答道。
她充满情意,幸福地看着他。看得出,她真的很快乐。“怎么样?不错吧?”她盯着我问道。
“嗯!他比你聪明的太多。”
“哟,你真说对了,他鬼着呢,我想什么他都知道。”
我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问道:“你这裤子是什么料的,这么有品位?”我不想谈别的了,一点都不想。
“嘿,这条裤子都十来年了。”不屑中略带得意。
“啊,真的,可现在穿着仍很时髦。”
“是吗?”她高兴极了。我知道,她希望我说好看,不过,它的确很好看,不管是几年前的。总之,她的衣服,没有下千元的,她很时尚,在我面前更愿意这样。而我呢,也愿意做她的拥戴和仰慕者,就如若干若干年以前,有个漂亮的城市女孩,穿着时髦的白网球鞋,手里拉着一个流着鼻涕,脚上穿着纳帮夹鞋的乡下小妹妹一样。所不同的是,她心里没有鄙视,我心里没有嫉妒……
男人起身说告辞了。她说道:“再呆会。”我对她说:“走吧,下次再会。”她背着包在屋前屋后地转着,不舍离去。临走她一遍遍地告诉我让我给她支好大锅,等改天她来吃贴饼子。男人前后左右地跟着她,突然,发现她大衣上有一根头发,我都没瞅见的头发,他为她轻轻捏了下来。她兴奋地嘱咐我:“多盖几间房,老了我就搬来一块住。”并转眼向男人说道:“你说好不好?”男人言道:“咱们家的楼房,和那么贵的家具交给谁呀,你也吃不了这份苦呀?不过您不同。”男人这时转脸向我说道:“您有这么多地,您就是农场主啊。”我笑了,如果不是她领来的人,我想我会开怀大笑,即使是她领来的人,我仍是笑了,只是没出声,略微地扬了扬下巴。我知道,之所以我的人生这么多苦难,就是因为我这笑吧。
男人左右催促着,她边走边嘱咐着:“哎,你别老那么拧,你这家伙凡事太一根筋,听我的,赶紧找个对象吧!”“快走,快走吧你!”我催着她,她依依不舍地坐上了他开的车。
人走了,屋子里又静了下来,我望着鱼缸里的两条鱼发呆。想哭。因为我知道,它们并不是一对,一条是龙井一条是鲫鱼。之所以我要哭,就是我把它们看的太近,太清。我知道她不快乐,这么多年了,她风里来雨里去,为钱苦着奔着扑腾着。哪个有钱的,不是得苦巴苦曳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心整天提到嗓子眼的呢。她和大哥更不例外,一碗安生饭恨不得都没吃过。大哥说是过怕了苦日子,所以,才拼命地挣啊挣啊,忘了自己也忘了她。但我知道,大哥心里有她,因为在大哥心里,她就是家是全部!
有时,她常笑骂我“呆头呆脑,充正经”。那份愚顽,我和大哥很相似。我正经吗?不,一点都不。我渴望有家,从前、现在,直至永远。可我却没有。我想有个像大哥一样的男人,默默地呵护我就够了。但他从没向我表白过什么,只是默默地在我身边,帮我养儿子,替我分解我的烦恼。我不知道自己爱没爱过他,真的不知道,却总跟他有一种青梅竹马的感觉。他也有一双大眼睛,和她一样,不一样的是她灵透,他却是静静的。其实他跟他媳妇,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他有一个太可爱的女儿。他总希望他挣很多钱,帮我买房,给我儿子娶媳妇。他总想拿出十万元去炒股,留下十万元的保底,而后把所赚的钱全帮我。他的日子很殷实,夫妻俩每月收入都到万元,最近又在黄金地段买了一百多平米的一处往房,他已有好几处住房了。他的媳妇漂亮,和他从小一块长大,每次进城我和他刚刚坐在一起,他媳妇的电话,比约好的更准时,盘问他在哪,每次都是他哄骗她,每次都是我望着他笑。
我没那么崇高,也没什么自律性。我很贪吃贪玩,特喜欢吃蒸肉,也就是俗称的烧肉。每每谁家烧肉味一飘出来时,我都会垂涎欲滴。尽管如此,但我绝不会扒在窗口去看人家吃,我会躲在拐弯处,一面拼命想吃,一面又拼命地打自己的嘴巴。古人说过这么一句话: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用在这儿当然是风马不相及,但我可以这么拆解,想不如去看,看又不如自己去品尝,哪怕是不择手段的。
就像我们姐妹偷痰桶一样,路走的不一样,但偷的东西质量却一样;心跳不一样,但结局却一样;说法不一样,但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却一样。只是我走的快,她走的似乎合理些,而大哥对她来说,则是那个挂满茶渍的水杯,一身的毛病和粗陋。我们走尽了曲折屈辱和心酸,带着面目的鼻青脸肿。我们不能说一切是命运强加给我们的,而是我们的身上,仍遗留着原始的野性和张扬。尽管如此,我们心里却都明白,无论装潢多么考究的痰盂,它和水杯的价值,在人们心理上都永远不一样的。她明白,她心里一定比我更明白,只是她心里太苦,我知道,也能理解。
如果说,她现在一切,是一副可以医治她心灵创伤的药剂的话,那么钱是不足惜的,即使什么都没有了,我相信她还会从头再来。更何况,她对大哥来说是“保底”。而大哥,则是她手中的水杯啊!她不会放弃的,因为,她从没想放弃过我。
突然,我想马上进城,和她与大哥去吃顿饭,喝点酒,对,喝点酒。说起喝酒,是她再高兴不过的事。大哥很少喝酒,不喜酒,每次喝点酒之后,脸都会红到脖子根,然后大哥开说,从中国到美国的说。我呢更甭提,让她高兴的,莫过于我端起酒杯,充模充样地瞎喝几口。这时,她会拍着手兴奋地尖叫着,而喝了酒的我,每次都会露出我小时候的“猴样”。“猴丫头”是我小时候的官称,小时候我特皮,爬墙跳高偷杏,常把街坊家的孩子打哭了,闹得人家恨不得倾巢出动,要砸我们家的锅。为了避父母的责打,奶奶常常把我藏到门后边,然后,用她惯用的兰花指戳点我道:“你这败家子儿啊……”
如烟的岁月,抹去了太多东西,可偏偏又留下了很多。但这帮朋友却总希望我喝点酒,而酒后的我,常会撕下自若,把本性袒露无遗。我很少喝酒,甚至从不喝。但这次,我一定要喝,叫大哥也喝。而后,我会露出我的“猴样”。搂着她和大哥说:“下辈子我一定会好好爱你……”
想到这儿,我站起了身,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水已有点凉,该续了,可我没有。因为,我的手和心都是火热的。我相信传递,更相信水的质量,不管是凉还是热,它都是明净甜冽的。
泪水,在不觉中已挂满了两腮,可我分明却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