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络 连 接 世 界

会员管理
 带雨的云 558
 王风 372
 作协推荐 307
 运河散人 263
 零度 261
 古月重升 210
 郑永涛 173
 张天珍 169
 轻舞飞扬 154
 孙新坤 154
  •  第二种忠诚(中篇小说...
  •  第十二章 山神土地...
  •  第十一章 除魔告城隍
  •  第十章 都城隍判官互...
  •  第九章 化梦点才子...
  •  第八章 化梦点才子(...
  •  第七章 遇仇人禅定...
  •  第六章 与地藏菩萨对...
  •  第五章 悟德收妖僧
  •  第四章 乱法坛悟德羞...
  •  楼梯寄情
  •  她说什么了
  •  吴稚晖何许人也
  •  《爱,能勿劳乎?忠,...
  •  枫叶的招摇
  •  自在杨花
  •  “地坛”的魅力
  •  田间小路
  •  人散茶已凉
  •  发自病榻的心语
  •  浅伤
  •  溱沁
  •  孤煞
  •  梦魇
  •  奈何
  •  道
  •  淡然
  •  天道
  •  超脱
  •  英雄决
    当前位置:首页   视频教学 >> 汉语研究 >> 现在我国允许使用繁体字的地方有哪些
  • 现在我国允许使用繁体字的地方有哪些
  • 来源:转载 作者: 佚名 日期:2008/4/16 阅读:1994 次 【 】 A级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现在我国允许使用繁体字的地方有哪些

      这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现在我国允许使用繁体字的地方有哪些呢?为此,我们特地查看了一下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下面六个地方应该可以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

      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以上六种是明文规定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共场合用字,李岚清副总理在1997年底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发表的书面讲话中明确指出的

      “所有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霓虹灯必须用语正确、文字规范、字形完整;其中手写字提倡写规范字,但中国文字也是一种书法艺术,不必苛求。手书的店名凡使用了繁体字的,应当在明显的位置再配放用规范字标注的店名,以便公众识别。”

      根据这一表述,由于汉字书法是一种艺术,公共场所手写体也可以用繁体字,只是应该在合适的并且是明显的地方配发简化字店名。

      以上资料由大汉民族网络Thn21.com会员杨红整理提供。

1楼  姓名:王翊燃 评论时间:2010/9/1 21:03:44
   繁体字有个性,广告可用繁体字.但不能和标准字体比较.
本文共有评论 1 篇︱查看本文的评论
 相关文章
 现代汉语再认识    3201 次 2008/3/31
 72个成语“一字破解法”    928 次 2008/8/26
 歇后语大全(22)    1331 次 2008/3/15
 歇后语大全(19)    1203 次 2008/3/15
 报刊常见文字差错    1006 次 2009/1/29
 
  • 网址:http://www.chinanwa.com 电子邮箱: 1009068986@qq.com
  • 版权所有:  网络作家网 『 中网协 』
  • Copyright ◎ 2003-2020 www.chinanw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80297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