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汉字(6)
(三)篆书。对于“篆书”这个名称,历来就有争论。郭沫若同志说:“篆者,掾也;掾者,官也。”(掾,音院,古代官署属员的统称。)这就是说,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椽书”,也就是“官书”。
在秦始皇时代,官事颇多,官书浩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石”(dàn担)是一百二十斤,可见秦始皇一天要亲自过目一百二十斤用竹木简写成的官文书。这些“官书”就是“篆书”。但当时还没有这个名称,直到汉代的“隶书”出现以后,才把以前施于官掾的“文书”叫做“篆书”。所以“篆书”是对“隶书”而言的。篆书可分为“大篆”和“小篆”两种:
(1)大篆——许慎说:“宣王太史籀(音宙)作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说文解字·叙》)班固也说:“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其六篇矣。”(《汉书·艺文志》)这些说法比较可靠,因为宣王是周朝的中兴之主,他在位的四十六年,作到了“内修政事,外攘夷狄”。所以当时有对文字进行整理和统一的良好条件。
大篆的真迹就是“石鼓文”。唐初在陈仓(今陕西宝鸡)发现了十个像鼓子一样的石墩子,上面刻有文字,人们称之为“石鼓文”。其内容是记载田猎之事,并且是用韵文写成的。从字形上看与殷周古文不同,而与小篆倒是很接近。比如是、庶、吾三个字,石鼓文的写法与小篆的写法相类似【石鼓文■(是)、■(庶)、■(吾)】。
大篆的特点:1.线条化达到了完成的程度,线条均匀而柔婉。2.结构比较整齐,打下了方块汉字的基础。3.同一个器物上的异体字几乎没有。4.笔画较繁,书写不够方便。
《说文解字》根据残存的九篇大篆,收进了223个“籀文”(即大篆),这也是我们现在研究大篆的重要材料。
(2)小篆——春秋战国时,各国的文字形体大不一样,这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有关,形成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许慎说:“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爱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说文解字·叙》)这段话是说,秦统一了中国后也统一了文字。小篆是由大篆“省改”而成的。这些看法很有道理。但决不能说小篆是出于李斯一人之手,他很可能主持过文字的统一工作。大篆变为小篆主要通过三种方式:
(1)形变:(2)伪变:(3)省变:
在以上这三种变化方式中以省变为主,这是符合汉字由繁到简的发展规律的。
《说文解字》是典型的小篆体,线条规整,书写美 观。如《泰山刻石》、《琅邪台刻石》、《之罘(fú浮)刻石》、《峰山刻石》等,相传都是李斯的手笔。
(四)隶书。在秦朝初年,官书都是用小篆书写,而在民间通行的却是所谓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草篆”。这种草篆的特点是:笔势趋直,笔画趋简,书写方便,当时的帝王秦始皇却是鼓励人们写隶书的初成字——“草篆”。
隶书是由草篆演变而成,那是肯定无疑的。但晋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隶书为下杜人程邈所作,郦道元在《水经注》中也肯定地说隶书是程邈所创,其实这都是一种传说,不可置信。程邈很可能是最初用草篆呈文而受到秦始皇奖励的“徒隶”(管狱讼主事的小官),他决不可能是隶书的创造者。因为字的一种形体,决不是一个人一时所能造出来的,这与文字“决非仓颉一人所造”是一个道 理。
隶书始于秦朝而盛于汉朝,所以隶书也称为“汉隶”。经过西汉二百多年到东汉时隶书才算完成了。象形的面貌、消失,使文字完全失去了图画色彩,变成了纯符号性的交际辅助工具。
我们可以看出,从小篆变到隶书:在字形上,变圆形为方形,在线条上,变弧线为直线;在笔画上,删繁就简。这种变化就称为“隶变”。“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一大进步,是了不起的一大飞跃。如果要把汉字的形体分为古今两大类的话,那么隶书以前叫做“古”,隶书开始而后就叫做“今”。所以“隶变”是古今汉字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