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可乐以前我一直以为男人只有两种:色狼或是太监
菲的丈夫要不就是色狼,要不就是太监。等他们的儿子出世后,我更倾向于前一种观点。我搬出了合住的屋子。夜晚,当菲他们恩爱缠绵的时候,我依旧泡在某个酒吧独饮,依旧吊足色狼或是太监的胃口。当我把公司的CEO也甩掉之后,我知道这次自己是出了圈了。我失业了,但没拿预支的三个月薪水。我不要男人施舍的任何东西,包括钱。
走出公司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其实我挺爱那份工作的。
可是我没后悔。象我这样的人是自负得不知道后悔的。
无聊在网上溜达的时候就见到了可乐,见到了他的文章。写他大学时代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爱情;写他被一个女人抛弃后的孤独;写他对那个女人的疯狂的爱。我跟了帖。后来我们就通了电话,再后来我们就见了面。
那天我随便穿了条仔裤,没化装。我没想着勾引他。
经过那个在二十五层楼过完的圣诞夜,我以为自己爱的细胞全死了。可是见到他的瞬间我才知道那不过是瞎扯——他是那种让人可以放心地抱着痛哭的男人。他个子不高,绝对不帅。可是他谦和,他温暖,象冬日里的阳光。我的生活里实在是很久没有过晴朗的日子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碰过我,我的意思说是他没故意碰过我。
我没觉得他是太监或是色狼。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反正,他就是可乐。我要为了他专门给男人成立一个新类别:就叫“可乐”。
其实男人有三种类型:太监,色狼,可乐
29岁的外交官见我第二次的时候就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个遍,第三次的时候已经脱掉了我的内裤。他说他疯狂的爱我,其实他是疯狂的想和我做爱。我不爱他,可我向往被人爱的感觉。那段时间我看色情小说看多了,我以为爱就是要做的,并且我以为我做了就会去爱。
我没爱上他,因为他一次都没真正做过。他保持的时间太短。所以他代表了太监——想做又没那本事。
我1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过一次骚扰。大概是“十一”的时候,全北京的人都到街上去了,车厢里挤得动都动不得。有一双手很从容的从后面握住我的胸,不停的用力揉搓着。我那时候就已经戴B杯了,以此判断那人的手还真是大,至少没在我的胸面前相形见拙。我伸出手去掐住了他的胳臂,狠狠的,几乎撕了块肉下来。
男人单独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是一种很容易疲惫受伤和发热的生物。
CEO曾经把我单独留下来谈话。谈着谈着他的眼神就有些脆弱了,再谈一会儿他又觉的热。他就把西装脱了,然后索性衬衫扣子也解开了。如果不是我溜的快,他连裤子也可能会脱下来。
所以大多数男人都是色狼,他们随时随地会扑上来活生生吞了你。他们性欲旺盛,以互相吹嘘生殖器的硕大为乐趣。
可乐是个特殊。26年了,我只见过这么一个特殊的男人,所以我理所应当的爱上他。
我忘了那个高处不胜寒的圣诞夜,并且是故意忘了的。我成心要给自己找罪受,可能在潜意识里我早就想谋杀自己。
可乐曾经爱过一个女人。那女人早就结婚了。可乐每年都特意绕道去趟那个城市。他不是去见她,只为了有一段时间可以呼吸包围着她的空气的味道。我想那里面有种悲哀的味道,象我站在二十五层的感觉一样。可乐常说的话是:最爱只能有一个。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暗示我他已经爱过一个,就不能再爱我了。
可我没爱过,所以我不阻止自己去爱他。我爱起来是不顾后果的——尽管我意识到前面是条死路。
我跑去给可乐做饭,洗衣服。我感觉那段日子我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我素面朝天,尽管我化了妆更好看。我不要让他爱上我的人,我想让他爱上我的心。我幸福的忙碌着,象一个家庭主妇——也不全象。我是白天的主妇。他的那张床我没躺过。有时,我给他自己的过去,他站起来问我那个男人的地址。我说你要干吗?他说我要去揍他。我拦住他给他讲那个圣诞夜,他忽然就很严肃。他说他该揍,象他们那样的男人都该揍。我说你也是男人,你也那样?他说我不会。我说你再说一遍,他大声说我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