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
重金悬赏
一举铲平红学界
青年学者陈林悬赏9999元查证曹佳氏生日,以彻底埋葬红学谬论
青年学者陈林在其学术专著《破译红楼时间密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美术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中指出,小说《红楼梦》里的主要人物之一贾元春是以清代历史人物为文学原型,该人物即曾任康熙年间江宁织造的曹寅之长女、平郡王纳尔苏之嫡福晋(王妃)、曹雪芹的大姑姑曹佳氏。
陈林以小说第八十六回所提供的元春八字命理为线索,反推出元春真实的八字是“壬申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即1692年2月18日(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初二)。陈林又指出,由于小说第五十三回恰恰用“元旦朝贺”等情节充分暗示元春的真实生日就是“正月初二”,而非“大年初一”,因此证明“壬申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这个八字的推断是完全成立的,而且证明后40回的作者就是前80回作者本人,即现存120回小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出自同一作者之手。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有关章节引用大量信史文献为间接证据,构成庞大的“证据链”,证明历史人物曹佳氏必定出生于1691年或1692年。陈林由此进一步指出,“壬申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这个八字,必定是曹佳氏的生日。
陈林又根据小说文本的暗示,推断曹佳氏死于“寅年卯月”,即“甲寅年丁卯月”期间(雍正十二年,1734年3月6日至4月5日之间),“存年四十三岁”。
陈林指出,小说第一回明明白白地写到,小说作者就是“石兄”,“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石兄”所经历的离合悲欢炎凉世态,就是贾宝玉的生平经历;因此,贾宝玉的文学原型就是小说的真正作者。
既然贾宝玉是元春的弟弟,那么贾宝玉的原型、小说作者就是曹佳氏的弟弟。由于曹佳氏惟一长大成人的弟弟是过继给曹寅遗孀为嗣子、曾经继任曹寅江宁织造衔职的曹頫,因此曹頫才是现存120回小说《红楼梦》的真正作者。
陈林通过细致深入的小说文本研究、严谨扎实的史料梳理辨析,以及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揭示并论证了在120回小说情节之下隐藏着一条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的年代序列。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详细举证,明确指出,这条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客观隐藏于小说情节之中,贯穿整个120回小说,同时又被小说作者用天文历法、八字命理、元旦朝贺、皇家殡葬、黄河决口以及科举考试等情节充分暗示出来。
由此出发,陈林完成了一系列证据确凿的重大学术考据:论证了小说真正作者曹頫确切的出生时间和去世日期(1706年6月8日—1774年2月17日);论证了曹頫之子曹雪芹确切的出生时间和去世日期(1725年6月6日—1763年2月12日);论证了现存120回小说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作者曹頫在小说中按照从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条真实的年代序列逐年展开叙事,小说就是曹頫的自传性作品,小说早期抄本上作批语的脂砚斋就是曹頫的化名。
不仅如此,陈林还详细论证了贾政、探春和北静王世荣等重要小说人物的文学原型,指出这些文学原型分别是江宁织造曹寅、曹寅次女某(嫁任康熙侍卫的某王子)以及雍正之弟、怡亲王允祥。
此外,陈林还以大量确凿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揭穿了“曹雪芹墓碑(墓石)”、被认为是小说早期抄本上重要批语者的畸笏叟,以及所谓“靖(应鵾)藏本”的造假骗局。
2005年3月30日,北京《新京报》率先对陈林的红楼梦研究成果作了专题报道。此后,新浪网、《中华读书报》、《中国教育报》、《新华文摘》、《南方都市报》、搜狐网、《凤凰周刊》、新加坡《联合早报》以及美国《世界日报》等海内外多家平面和网络媒体相继对陈林的研究作了广泛深入的报道,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
可以预言的是,陈林的论证结果必将对红楼梦研究的现有格局,即对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的研究阐释,以及结合小说作者生平创作经历揭示作者的创作意图,评价其文学史地位,必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同时,陈林的论证结果还将对文学研究的方式方法、文学创作的价值观、学术研究的原则规范、文化史和思想史的重新审视与评价等多个方面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验证陈林的论证结果并不需要复杂高深的专业知识、权威机构或专家学者,任何具有大学文化程度和上网能力的红楼梦爱好者都可以很方便地从互联网下载合适的万年历软件和八字命理软件,以及通过检索《四库全书》和《清史稿》的电子版本来检验。
验证陈林论证结果的一个关键,就是信史文献所记载的平郡王纳尔苏之嫡福晋(王妃)曹佳氏的确切出生时间。
从理论上来说,曹佳氏的出生时间一定在清代宫廷档案中有过确切记载。曹佳氏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由康熙皇帝“指婚”嫁给平郡王纳尔苏。从清宗室结婚的实际程序来看,宗人府在核实指婚之人的情况之后,一定要将男女的生辰八字交付钦天监,选定八字相合者。
此外,清制规定十年编纂一次皇族宗谱,即《玉牒》。它“记载宗室子女、嫡庶、名封、生卒、婚嫁、谥葬等事”,是有关皇族管理、确定封爵等级、承袭关系、婚丧嫁娶时的赏赐、领取俸银俸米数额等等最根本的依据。有关皇族人口的登记册籍名目繁多,与婚嫁有关的册籍,有婚嫁册、娶妻册等。其中娶妻册是关于宗室男子娶妻情况的报告,登记辈分、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时,娶妻年月日,妻族所在佐领、妻父姓名、妻子姓氏、年龄及出生年月日,以及本男父名及祖父名。
由于多方面条件的制约,陈林目前暂时无法进行查证曹佳确切出生时间的工作,因此特地个人出资人民币9999元(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向全社会公开悬赏查证记载平郡王纳尔苏福晋曹佳氏之出生年月日时的清代宫廷档案文献。
所查文献如被有关国家机关证明确系合法取得、合法公示、来源真实可查,第一时间向陈林提供该文献复印件、影印件或抄录件(均需出示档案单位和国家公证机关核实无误之证明)者,即可获得陈林个人悬赏的人民币9999元。当事人双方均有权指定国内外新闻媒体对交验和付款事宜进行监督及公示。
陈林的博客是http://blog.sina.com.cn/chenlin,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到访评论留言,提供查证线索,陈林在此先表示隆重感谢。
陈林指出,多年以来,研究小说《红楼梦》的大多数专家学者、普通读者都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现存后40回是高鹗或其他不知名的作者所续写。尽管学术界在关于曹雪芹的生年卒月、芹系谁子、生平和创作经历、小说早期抄本上作批语的脂砚斋是何人等问题上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上述两个“主流观点”却写进了我国大、中、小学教材,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学子,成为大多数民众的“文学常识”,甚至成为从事“红学”研究的一个前提基础。
然而,这两个“主流观点”——《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现存后40回为续写——完全不能得到任何实证的支持与验证。换言之,这两个观点从学术乃至“证据法”的角度来说,完全不能成立。这两个观点是历年来一些权势人物严重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完全不遵守学术规范,通过曲解材料、强行论证、甚至伪造证据等方式,并利用他们所掌握的话语权,强加给公众的。
有专家称,“红学”、“甲骨学”和“敦煌学”是二十世纪中国的“三大显学”。陈林则严正指出,所谓的“红学”从整体上来看,实实在在愧与“甲骨学”、“敦煌学”等“显学”并驾齐驱,相反却堕落为20世纪中国最大的学术丑闻;“红学”是中华文化的毒瘤,是学术研究的耻辱,是学匪学霸装神弄鬼党同伐异的坛场,是流氓无赖阿谀逢迎骗钱混饭的乐园,腰斩巨著,败坏学术,误人子弟,荼毒人心,损害国家——这种学术谬种、文化毒瘤很该严肃查处,一举铲平。
铲平“红学”谬论的关键之一,就是查证信史文献所记载的平郡王纳尔苏之嫡福晋曹佳氏的确切出生时间。
陈林在此大声疾呼,热烈期待并欢迎各界人士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毕其功于一役,将“红学”这丑恶的学术文化毒瘤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