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与纪昀都好收藏砚台,两人也时相赠送唱和。乾隆五十七年(1792),刘墉赠给正任都御史的纪昀一方砚台,还特意在上面题识:纪昀喜欢我的黻(fú)文砚,因而我把它送给他,而书之以铭文,“石理缜密石骨刚,赠都御史写奏章,此翁此砚真相当”。这在当时被传为佳话。蒋师瀹(yuè)也题此砚说: 城南多少贵人居,歌舞繁华锦不如。 谁见空斋评砚史,白头相对两尚书。 嘉庆八年(1803),刘墉又曾送给纪昀砚一方,称:“送上古砚一方,领取韩稿一部。砚乃朴茂沉郁之格,譬之文格,为如此也。”纪昀也记载到:刘墉送我砚一方,左侧有“鹤山”字,认为是宋代的东西,但我并不以为然。但刘墉又说,“专诸巷所依托,不过苏黄米蔡数家耳。彼乌知宋有魏了翁哉?”大意是说,仿照宋代的古董,一般都宣称是苏东坡、米芾等人的东西,怎么会假冒魏了翁的名号呢?纪昀承认,刘墉所言,“是或一说矣”。 嘉庆九年,刘墉去世之前,还给纪昀送过砚,纪昀在砚上题词说,“余与石庵(刘墉)皆好蓄砚,每互相赠送。亦互相攘夺,虽至爱不能割,然彼此均恬不为意也。太平卿相,不以声色货利相矜,而惟以此事为笑乐,殆亦后来之佳话欤?” 除了写诗赠砚,两人还经常在一起畅谈佛法。可见两人感情之深,私交之好。(余沐 摘编自《正说清朝十二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