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关于《新规范汉字表》即将出台的新闻——《今后取名用字只限八千余个》,见诸于报端或网络,读后不禁让人困惑,难道规范汉字仅仅是为了“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就这个出发点?
规范汉字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什么?根本点应该是为了人们生活生产实践活动的广泛应用,必须经济实用方便快速;还要适应电脑应用汉字这个新课题。1976年颁布的第二套简化字方案虽然受诟病诸多,但也并非无可取之处,有些字民间还流传使用,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是否可以吸收使用?假如是重在恢复一些繁体字,是万万不可取的,诸如新闻透露,把“灯”恢复为“燈”,笔者认为是没有必要的,日常中人们图方便还是只识“灯”,不认“燈”的,而用电脑输入“燈”时,其与“噔嬁璒磴竳簦覴豋镫镫僜墱嶝櫈隥霯”并列一起,就象辨认穿着统一服装的多胞胎,实在是费劲难找;另外是制作广告时,用“灯”比“燈”更经济实惠,这就是虽然第二次简化字方案只试行了几个月,但它的“遗毒 ”至今都没有完全消除,比如“仃(停)车场”之类的写法仍时有所见的原因。
但是,执规范汉字牛耳之专家之说法却让我们感到困惑,甚至失望。如见于“央视”以及报端和网络的《新规范汉字表即将公布》: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北师大教授王宁说,我对三种简化是不认同的。一是“同音替代”,比如干犯、干净、干部、主干,都是用的同一个“干”,这过于简单了,不利于理解。二是“符号替代”,像是邓的又部,灯的丁部,澄的登部,在繁体字中都是登,简化之后,反而成了三个字,这就使简单问题复杂了,也不利于理解。三是“草书楷化”,一些简化字是用草书代替了正楷,草书与楷书之间很多是不协调的。这些问题,要逐渐改正,这次的新规范汉字表作了一定的纠正,但还没有大规模地改。
如此说法,笔者认为,一是“同音代替”本身就是一种理解,不须过多的理解,像拉丁文就是几个字母组合,又如何理解?“过于简单,不易理解”,过于复杂,更难理解;二是“符号替代”之“灯”、“邓”说,孰简单孰复杂不必赘述,而哪一种更方便实用,并且更适合电脑应用,教授是否考虑过,不得而知;三是“草书楷化”这个问题,既然前人已为我们开好了路,又经这么多年的推广普及使用,早已约定俗成,却故弄“不协调”之玄虚,有无必要“逐渐改正”, “这次的新规范汉字表作了一定的纠正”是否矫枉过正?也许民间应用已难于“纠正”,也许一百年都“纠正”不了!因为纵观汉字发展史是化简容易复繁难。
总之,规范汉字是必要的;但是,弄不好是要付出重大代价的。而从新闻里透露出的讯息看,出发点或是仅仅重在为了规范姓名是不够的;或是口里念着“恢复繁体字的代价太”却受当前一些“汉字复繁”舆论的影响,就随便“针对简化字的一些问题”进行所谓的“改进”与“调整”,实则是借故恢复一些繁体字,这也是不妥当的。让人困惑的是,执牛耳之专家学者还如此思辨不清,甚至认知与理相悖,却仓促宣布《新规范汉字表》即将出台。这样重大的事情,难道不要经全国“人大”通过?
当然新闻也透露“新规范汉字表已经进入相应的行政程序,将很快公布”。这话让人困惑的还有,这里行的仅仅是“行政程序”而不是“法律程序”,并且连“行政程序”都还在过程当中,就断言“将很快公布”,这无非说明这个“行政程序”也只不过是流于形式罢了,主要还是少数“权威专家”说了算。这岂不乌龙?乌龙,真够乌龙!
200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