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延闿等人在请愿书中还批驳了有些人认为宪法还没有颁布,资政院、咨议局还没有成立,人民的程度还没有提高,因此不能开设民选议院的观点,请求清政府迅速下令开设民选议院,从而实行宪政,挽救国家的危局。《请愿书》说: 东西各国,无不设立地方议会,以为自治体之言论机关。中国当预备立宪之时,先于各行省设立咨议局,一面以为地方议会,一面以为议院基础,因时制宜,自是正当办法。惟职等窃有虑者,中国人民村落之思想素富,各省之畛域尤严,边陲各地,几知有乡里而不知有国家。今日虽名为郡县之世,民间之彼疆此界,实仍有封建之遗意。夫郡国利病,不予人民以自白之途,固非所以宣上德而达下情,而不遵行代议制度,而悉以付之咨议局,恐各顾所亲,人思其乡,遇有利害互相冲突,不复顾及大局,地方之团结日固,国家之分裂愈甚,以酿成澳大利分离涣散之风,实中地莫大之隐患也。至欲以资政院为其补救之具、则殊不能。盖资政院者,纯出于官权之作用,既非代表人民,又非代表国家,其性质、权限,皆不过政府之顾问机关,将来对于各省谘政局之议案.非欲依违迁就,即轻肆排斥,与今日之各部必无以异,非谓议员之不能尽职,实其地位使然也。又非谓咨议局之不可设立也,惟必有民选议院,代表地方之职既专属之议员,而议院之发动,又必以全国之利害为权衡,故咨议局之权限,可确定为自治体之机关,而各省始无复争执分离之患。且人民之视听皆集中于中央,狭隘之部落思想、敷阔之自主政策,皆可以默化潜移。夫然后中央集权之策、地方自治之制,庶均可举矣。此湖南士民对于咨议局为各省利病之代表之明谕,而恳请开设民选议院以为实行预备立宪之管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