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 )
小妮去北京前,家有三道岗把守。第一岗,大门上锁。锁子很大,形状石狮子状,有獠牙,猛看吓人。第二套岗,院子重新栓上威风无比,经过专门训练的大狼狗,这狗是从狗贩子那五百块钱买的,当时有些心疼,可王大嘴想起自家狗见了阿龙那副兴奋嘴脸,他就下决心买了。当然,就在牵回狼狗来那一天,自家的狗也被光荣下岗。尽管狗是一脸无辜,但是想起它的失职,王大嘴痛快地亲自将狗送上了断头台,晚上便成了狗肉馆的盘中餐。第三套岗,由王大嘴亲自坐镇指挥,没有他的同意,小妮不能擅自出门。
阿龙知道这些变故。他也知道这都是针对他的。但是,思念就像冬天的一杯浓酒,暖了身体壮了胆。他决心闯一闯。他摇了摇门锁,夏天的锁子异常冰凉、生冷。狼狗机警地狂吠,利抓将土院子挖出几道深深的槽子,铁链乱响,几欲挣脱。王大嘴竖起大耳,冷眼静听,蹂灭正在燃烧的烟头,故意咳嗽了几声;声音不大。却有几分狠劲。阿龙知难而退,灰溜溜地逃离了王家小院。
王大嘴从牙缝里漏出了笑容。
小妮端坐在炕上,正纳鞋垫,两只鸳鸯一针一针栩栩如生地在小妮的手下生成,只差最后一道工序,给鸳鸯点眼了。小妮小心翼翼,生怕伤了鸳鸯的眼,但是最终还是伤了,鸳鸯滴下清澈的眼泪,委屈打折了它们的翅膀,他们飞不高了。
小妮上学去了北京。临走前王家又是一派喜气洋洋,许多人家羡慕的目光多少含有几份妒忌,但是王大嘴还是很高兴。阿龙没有为他送行,他怕王家三套岗:锁子、狼狗、王大嘴。只是从老远老远的后山上张望王家小院。
他眼中王家小院是美丽的,充满生机的。
陪同小妮的是宋健,他早早买好了去北京的火车票。宋妈妈准备的吃的,喝的,全是双份;还有她亲自从苏州给小妮买回来了一条彩色围巾,这让宋健喜出望外,手舞足蹈。妈妈说了,以前对你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是政策放宽,只要不出大乱子就行,小妮是个好姑娘。宋健惊得一愣一愣的,喜上眉梢。
北京的天,真大。宋健先和小妮北外报到。北外的整体布局,是中西合璧,洋气逼人,环境幽雅,景色宜人;仅看门上厚重的几款落落大方的校名,就能让人产生被深厚的洋文化底蕴拐卖的错觉。读书的好地方啊。小妮这瞧瞧,那看看;一路走来,赞叹不断,宋健也乐呵呵地,扛着行李,汗流浃背。大学生活开始了。
他们的故事按理说应该具有许多浪漫与色彩,与经典的爱情一样,凡是他们走过的地方,就有爱的记忆在里面,但是爱情并没有他们感觉在即将发生的地方发生。许多事件的仓促,让这几位年轻的心措手不及,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可爱的世界。
四年的大学,可记忆的东西太多,太多。刻在他们心里的东西很沉很沉,让年轻的心有多了几份沉重与矜持。
宋健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工作,没有考研,而上了神学院。让许多人感到不可思议。
神学院门前。小妮与宋健的最后一次“约会”。
“你为什么要选择上神学?”小妮时尚的穿着,并没有引起宋健往日多情柔和的目光。
“我们都是有罪的人,主爱世人,我们都是主的羔羊。阿门”宋健说完,在胸前虔诚地划一十字。
小妮拉了拉低胸的体恤,她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他知道,宋健的选择肯定是与自己有关。
“我祝福你与joke,我会为你们祷告的!”宋健说完,将一本黑色封面的《圣经》珍重抱在胸前,缓步走向教堂。教堂顶上的十字架,濯濯生辉。
小妮静静地望着宋健离去的背影,泪水模糊了整个世界。她该走了,离开北京,离开西安,离开陕北,到遥远的地方去了,那个地方就是joke的故乡,一座美丽的城市,一个让人产生遐想的地方,美国的旧金山。
Joke已经向她求婚了。她没有果断答应。她只是说要出去留学。因为她的印象中应该是阿龙或是宋健才是自己的求婚者。但是,这两个人都没有。
小妮后悔自己来上学了。如果高中上完,她就留在陕北,这会儿可能她跟阿龙的小孩都有好几岁了。如果当时留在西安,他这会也许跟宋健正悠闲的逛马路了。往事就像一次性电影,导演导的再好,给观众的永远只是一次,电影过于戏剧,生活过于残酷!
Joke站在远处向小妮潇洒的打口哨,这个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的美国大男孩,一刻也离不开小妮了。他的原话是:“离开你我会死的,亲爱的---!”
小妮有些受不了他的狂热,但是四年的大学英语生涯告诉她:这是一种文化,就像宋健的矜持、含蓄,阿龙的直白,粗放,全含有文化的成份。
小妮被Joke亲昵的拥着钻进茫茫的人潮中,身后是拉了很长很夸张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