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黄叶村著书,这好像没有什么疑问,还有画家专就此题材作过《黄叶村著书图》的画,怎么现在却提出疑问来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不过是尊重事实而已。在我看来,曹雪芹确实没有在黄叶村著书,尤其是没有在黄叶村继续写《红楼梦》。
《红楼梦》已在雪芹迁往西郊前写成了,还写什么呢?
一、“不如著书黄叶村”释
乾隆甲戌(1754)“抄阅再评”的书上已说“增删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计算几易其稿?这一点前面已说过。
何况,脂评不但多次提到书“末回”《警幻情榜》,对小说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后的遭遇、结局,也几乎都提到过(这才使红学中的“探佚学”有可能盛行),这还能说没有全稿吗?只有这些书稿,全部交付给整理者,让批书人读到全稿(至少脂砚斋是读过全稿的),才有可能在书稿上加批,说后来如何如何。
甲戌以后书稿,始终在畸笏、脂砚等人手中誊清、核对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证据的。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只能等待他们批好、誊抄好,返还给他,他才能去做最后一道扫尾工序,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吗?我们不能先抱胡适那样的成见,说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说的是‘全稿’),那么,从甲戌到壬年(除夕),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书”这样一个前提,就硬塞给没有再写书的雪芹去写书的任务,并由此做出一系列错误的判断。
雪芹最后十年左右迁居西郊某山村后,吟诗、作画、出游、访友、饮酒、哭歌、高谈、题壁、留僧舍、悲遇合、举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资料依据,惟独找不到一点著书、改稿的迹象。
脂评中虽有“书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话,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写书而来不及写成的证据。那只是表示书稿残缺后,没有去补成它,遂使这些耗费半生心血写成的文字,最终却不能成书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贫困,所谓“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赠曹雪芹》)。所以,赊欠、求援、告贷、牢骚,甚至得看人脸色,就为作“稻粱谋”,解决小家庭的生计问题,实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现实的。这才有好友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中的话: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用今天的话来说,大概可以是:我劝老兄不必依附别人,为不被重视而发牢骚,也不要去敲富贵人家的门,去寻求资助;他们给你一点残羹冷菜吃,还摆出一副有恩于你的脸色来给你看,依我想来,倒不如安心于黄叶村的贫居生活,依旧著著书更好些。很显然,这是对友人的规劝和慰勉,希望他虽僻居山村,生活艰苦,仍能安贫守静,继续像从前那样写写书。所以“著书黄叶村”不是雪芹生活状态的客观描述,而仅仅是对好友的一种期望。
我们不能不顾这四句诗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劝勉的“不如”二字,而断章取义地只说“著书黄叶村”,因为这样去头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让人信以为真。
1999年6月初,我与友人们访问了当年雍正发还给曹赡养“两世孀妇”的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老宅(今已拆毁,开了大马路)。我想,这里是有清档案可查的确确实实的曹雪芹故居。雪芹从幼年随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后,就住在这儿。到他三十岁左右独自迁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还搬到别的地方去过,因资料缺乏,难以推断。《红楼梦》的创作既开始甚早,作者还不满二十岁,必定还住在这里。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写了一首小诗说:
曹家余此宅,春梦了无痕。
泣血书成后,独迁黄叶村。
二、雪芹晚年并未著书改稿
说曹雪芹晚年没有继续写小说,也没有对书稿再进行加工修改,主要还是从此书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哪些版本的《红楼梦》可看出这一点来呢?
有条件作为分析依据和能反映出问题的本子,其过录的底本只能是在作者还活着时抄出的。我们可确知的只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因此,我也只就这三种抄本的情况来谈。
最接近原稿的是甲戌本。
如果作者直到最后时刻还在写书或改书,那么,距他逝世时间最近的庚辰本应是他自己的最后定本(有的研究者就是这么认为的),文字上应比早于它的甲戌本更接近原稿、更优,情节上或至少在某些细节上应比甲戌本有更合理、更精彩的改动。
可是,情况却全然相反。
从总体上看,前后抄本的情节或文字并没作什么变动,凡有异文处,几乎都是甲戌本的文字优于庚辰本,可信度也大得多;庚辰本却只有抄漏、抄错和个别字句细节上的改变,不难看出,这些改变都出自他人自作聪明的妄改胡添。
下面所举,都是些最明显的例子。
(一)大段文字抄漏为何不补上?
这一点我已经说过,小说楔子中青埂峰下的顽石,遇见一僧一道的一段情节,从“说说笑笑”到“登时变成”共四百二十几个字,仅见于甲戌本,且与其前后文字一样,都有朱笔脂评侧批,共七条,而庚辰及其后诸本皆无。
从情节的不可或缺看,只能是抄漏的结果。这样的漏,在我看来,还不可能是抄手看错了或多翻了原稿一页所致,因为如果那样,前页最后一句话缺尾,跳过一页,后页开头一句无头,必能发现或必有语不可通的破绽痕迹出现。可是没有。前后接不起来的话,被“焊接”得好好的,从语句上基本挑不出太大的什么毛病来,只有文理上太突兀,令人有点不可理解;还有应作改动而未改的“且又”二字,可算是瑕疵。这最大的可能是,甲戌本过录时,原稿还是完好的,以后才缺了一页,所以无可依据,只好勉强将两头连接起来。
在整理、誊抄过程中,原稿缺页或破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到惜春谜为止,“此后破失,俟再补”。此外,还有第四十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刘姥姥说过“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后,接着道:
众人大笑起来。只听外面乱嚷——
到此为止,连“下回分解”之类的话也没有。这是庚辰本的情况。诸本此句也均无交代。因而我们无从知道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乱嚷嚷。下回开头也没有结束行牙牌令的交代,直接写喝酒。据此可推断第四十回末也因破损而残缺了一页。
可知到了庚辰本过录时,原稿于一僧一道“说说笑笑”之后的确缺了一页。不得已,才经整理者一番“缝补”,将前后文句连接起来。这当然不可能是作者自己删去的,因为这段文字是根本不应删也不会删的。退一步说,就算作者自己删,也得删得合理,说得清楚才是。正是因为漏这一大段,草草连接起来,显得不合理也不清楚了,这才被程伟元、高鹗整理时,在前面添上“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自作聪明而妄改雪芹文字的人,他哪里知道在弥补了这一不大不小的不合理、不清楚后,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乱,变得更不合理、不清楚了。
如果庚辰本是甲戌本后雪芹自己定的稿,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呢?他要是亲自阅过,岂能不发现添上?
(二)为什么要打上几个框框?
第三回描写黛玉容貌,有两句写其眉目的,甲戌本上是:
两湾似蹙非蹙烟眉。
一双似□非□□□□。
下句打了五个红框框,表示阙文。但其行侧有批语说:
奇目妙目,奇想妙想。
可见,最初加批时并不缺字,到誊抄时,我揣测这五个字被水渍或墨迹所污,无法辨认了,只好用红方框表示,以便以后让作者自己来补上。
我想,雪芹若近在身边,问一下不就解决了,何必在抄得整整齐齐的本子上留方框呢?可见,从雪芹交出书稿后,他就不再与畸笏、脂砚斋等替此书加批、整理、誊抄者同在一处,很可能各居一隅,往来不便,难得相见,所以才只能如此处理。
说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有研究者竟将脂砚、畸笏当成是什么史湘云,即雪芹的续弦妻。倘果如其所言,那他们不是日夜相守在一处的吗?有什么必要对认不清书稿上的字打方框呢?又有什么必要在书稿上加“缺中秋诗,俟雪芹”(第七十五回)一类批语呢?
再看看被有的研究者说成是雪芹最后定本的庚辰本吧(请注意,这是标明“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本子),它的情况又如何呢?甲戌本上打的方框,它有没有补上?没有,不但五字阙文没有补上,反而以重拟的办法来替代,将原来的九字句改为六字句,成了两句俗套,即:
两湾半蹙鹅(蛾)眉,
一对多情杏眼。
你想,这样庸俗的文字会是曹雪芹自己改定的吗?它与最初脂评赞其写眉目奇思妙想的批语全不相称。
可见,雪芹根本不知道别人在胡改。
(三)幻境中宝玉惊梦一段的异文。
这段异文,曾有一些研究者以为是己卯、庚辰本胜过甲戌本的地方,因而认作是作者自己的改文。其实不然,我们只需细察雪芹写这段情节的本意,便不难分辨两种文字哪一种是对的了。
甲戌本:“警幻携宝玉、可卿闲游至一个所在”,最后是迷津中一“怪物窜出,直扑而来”,将宝玉惊醒。
己卯、庚辰本:则是“二人携手出去游玩”,直至危急关头,才见“警幻从后面追来”,最后是迷津中的“许多夜叉海鬼将宝玉拖将下去”。
两种文字的差别,还不止于此。详细的比较和论述,可参见拙撰《宝玉惊梦的两种文字》一文。
在雪芹的构思中,宝玉梦游幻境是警幻仙子为使他能“以情悟道”而设计的一幕,警幻自始至终是导演或导游,宝玉不会也不可能脱离警幻而擅自行动。所以,写警幻携二人出游是对的,二人私自出游是不对的。末了,“怪物”象征情孽之可怖而又无可名状,“直扑”宝玉而来,在此紧急关头,让宝玉惊醒,正是望他能早早觉悟,以防堕入迷津,故后来宝玉有“悬崖撒手”出家为僧事。他若真被神魔小说中常见的“夜叉海鬼”拖下了黑水迷津,警幻岂非白白告诫他了?梦游幻境也失去了意义。
可见,己卯、庚辰本上的异文是单纯为追求情节惊险而全然不顾也不懂作者寓意、自作聪明的妄改。雪芹若见,岂能认可。
(四)不该睡的正睡觉,不该醒的要弄醒。
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甲戌本写道:
便经凤姐处来,穿夹道,从李纨后窗下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
提到李纨的只有“从李纨后窗下过”七个字。因为她青春守寡,不戴花,本可以不写,这里顺便带到一句,按脂批说只为“照应十二钗”而已。
可是己卯本、庚辰本却在七个字后,又凭空添了一句说:
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
这就完全是画蛇添足了。且不论李纨在炕上会不会白天睡觉,(下文立即写到周瑞家的以为凤姐在睡中觉,早已过了睡中觉时间,该叫醒了。凤姐尚且不宜贪睡,何况是自幼接受“以纺绩井臼为要”家教的李纨,她能那么懒怠吗?)既睡觉而又不挂窗帘,让过往的人从外面就能直视自己的睡态,李纨哪能如此浪漫、开放?
要说这是曹雪芹自己的改笔,你能相信吗?
接着到凤姐处。甲戌本写道:
只见小丫头丰儿坐在凤姐房槛上,见周瑞家的来了,连忙摆手儿,叫她往东屋里去。周瑞家的会意,慌得蹑手蹑脚的往东边房里来。只见奶子正拍着大姐儿睡觉呢。周瑞家的悄问奶子道:“奶奶睡中觉呢?也该请醒了。”奶子摇头儿。
周瑞家的只当凤姐在睡中觉,不愿别人打扰,才由小丫头坐在她房槛上把守,故有“该请醒”之语。她哪会想到凤姐夫妻白天还会有房中戏。
己卯、庚辰本看走了眼,竟提笔将“奶奶睡中觉呢?也该请醒了”句中的“奶奶”改为“姐儿”,以为这样才能与上一句“正拍着大姐儿睡觉”相对应。
我真怀疑妄改者是个白痴。
大姐儿是哺乳婴儿,白天大半时间也都要睡觉,有什么“中觉”晚觉的?凭什么要弄醒她,还恭敬有加地说“请醒”呢?雪芹要是看到这样的改文,不气死也要笑死。但不幸的是这一妄改造成的错误,却在后来的本子上都延续了下去。
还有周瑞家的给黛玉送花来说:
林姑娘,姨太太着我送花儿与姑娘戴。
早期抄本中常见笔画繁的字,被简化写成别字,如将“黛玉”写作“代玉”之类。甲戌本“戴”都别写作“带”,这句便是,再如“留着给宝丫头带(戴)罢”等等,庚辰本不知是别写,竟添字改作:
林姑娘,姨太太着我送花儿与姑娘带来了。
真可大发一笑。诸如此类,多不胜举。
(五)“作者自云”的话迷惑了多少人?
不少研究者都特别看重《红楼梦》除甲戌本只在《凡例》中有以外,各种抄本、刻本都在首回开端有的那一大段话,即“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云云,把它当作研究曹雪芹生平及其创作意图的极重要依据,因为那里明写着“作者自云”字样。
我说过,这里有个根本性的误会,即“作者自云”不是脂砚斋转述作者的话,而是他对小说文字作解释时的一种习惯用语,绝对不能当作作者自己的话来引用。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第五回脂评对“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所作的批,说:
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
显然,这里的“作者自云”是为揭示作者起此曲名的含义而作的解释。即使这解释很有道理,却也不能混同作者自己说的话。诸如此类的说法(或用“设云”)尚有,读者可自行比较。总之,开卷那段话里的“作者自云”,如果将它的含义都补出来,大概可以是:作者通过自己所拟的回目,在告诉读者说……
对首回回目作如此大加发挥式的解释,有没有依据,对不对呢?
我的看法是:有的有依据,有的没有,还有的是出于误解,因此,这样的阐释,有对的,有不对的,也还有未必妥当的。
我这里只说说有问题的:
1. 说作者曾经历“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这与史实不符;它与敦诚所说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同样出于不了解雪芹幼年生活而只听其本人活灵活现地“高谈”其家庭往昔繁华似锦的情况而产生的误会。这一点长期以来对读者和研究者产生的误导和影响最为严重。
2. 作者对脂砚斋说:我在开卷第一回回目中就写“甄士隐”“贾雨村”,其实就是开宗明义暗示“真事隐去,假语存焉”。脂砚斋将后四字听作“假语村言”了,也不核对清楚,便自信地写入《凡例》,又写入批语,以致讹传了两个半世纪,竟成了不成其为成语的成语了。如果雪芹审阅过,岂能不予以纠正?
3. 女清男浊、水做泥做的话,虽只出于小说人物贾宝玉之口,但至少也能反映出作者的愤世态度和对受制于男性的女儿们的深切同情和爱心。那么,“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那样大男子主义腔调的话,像是雪芹自己说的吗?就算揣摩作者的心态,也不大对头吧?
4. 说从前锦衣玉食,辜负了长辈们的“教育”“规训”,“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云云,说贾宝玉还可以,说曹雪芹符合实况吗?“无材补天”、“不堪入选”是他自己不争气吗?还是家庭剧变,客观上断绝了他做大事业的路(清制:三代内有重犯者,不得参加科考)?
5. “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我每读到这些话就纳闷:曹家被抄,举家北迁时,雪芹尚在“学前儿童”年龄,那么“闺阁中”“当日所有之女子”,他又如何能“念及”呢?何况,“十二钗”有极大虚构成分,连钗、黛都被视作作者之“幻笔”,哪会都是真有其人?
6. 《凡例》在前面已声称“此书不敢干涉朝廷”,“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这里又说“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当作他讲真话看,是明显地在误导读者,当作替作者打掩护看,一再声明“此地无银”,则又实在是在帮倒忙。
我想,如果脂砚斋等批书人不是长期面对的只有一部书稿,而能经常与雪芹见面,彼此交流交流,恐怕许多误会和不恰当的提法,就有可能及时纠正或避免了。
(六)等待作者做的事一件也没有做成。
还有些等待雪芹删补或分回的批语,也一直保留着,不见有任何反应。
如第十三回批“另设一坛于天香楼”句说:
删却!是未删之笔。
从命令式语气看,可知是对作者有权威性的畸笏叟加的。他“命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可在写祭奠场面时,又说出“另设一坛于天香楼”这样“招认”真相的话,自然以为未删干净。但批语和正文都原样一直保持着。
第二十二回批惜春灯谜后断尾说:
此后破失,俟再补。
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更证明雪芹逝世前,并未着手去做小说的修补工作,否则,要补全这小小的“破失”结尾,又有何难(而且还是自己写过的)?
第十七、十八回未分,是一长回,十九回无目。己卯、庚辰本长回前有总批说: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作者生前也没有分开或重新拟目,庚辰本以后的诸本,将此长回一分为二,那是后人分的,所以不同的本子,分法并不一致,回目也各异。
第七十五回总批:
乾隆二十一年(1756)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从对清、加此批之时起,到雪芹去世(1764),等了八年,也没有等到。说句笑话,简直就像曹雪芹被调到国外工作去了。
梅节兄八十年代初曾写过《曹雪芹脂砚斋关系发微》一文,论说雪芹晚年对脂砚斋的疏远和对《红楼梦》的冷淡,怀疑二人是“某种雇佣关系”。我不敢作如此大胆的推断,以为雪芹还不至于对他自己花了那么多心血写成的书会如此不关心,冷漠置之,而是出于一般人也常常会有的原因。
雪芹晚年独居“寂寞西郊人到罕”(张宜泉诗)的荒僻山村,要为妻儿一家生计奔忙,且与脂砚斋等人交往不便;特别是书稿早已写完交出去了,要等脂砚斋等人将全书初步整理誊清好返还给他后,才来做填缺补漏和修改订正的扫尾工作。可是整理者却一直没有交还书稿,主要是因为八十回后断断续续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既无法继续抄出,又不好向雪芹交代。他们很可能含糊其辞,没有对作者讲清此事,强调事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感。或者即使雪芹知道了,也必然先会等待将丢失的稿子找回来,哪有马上就动手重新补写的心情。对于一个只有三十几岁的人来说,也不会感到事情的严重和紧迫,不是很自然地觉得来日方长吗?谁又料到这已是雪芹短暂的一生的最后旅程了呢?
总之,我想,雪芹与脂砚的关系,还不至于那么糟。但梅节兄的说法中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也丝毫不存怀疑,即曹雪芹晚年确实没有在写作或披阅《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