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落叶
胡松岩
表 弟
我从不承认他是我的表弟,他只是我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一个亲戚,一个招人讨厌的小混混,胡同串子;从小就没了爹娘,在奶奶身边长大,真正的有人养没人教,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大家都管他叫“无聊子”。
他奶奶死了以后,我就成了他唯一的亲人,他也把我当成了他唯一的亲人,成天“哥呀哥呀”叫得人心里腻歪。不过,他有时还是有点用的,这不,爱人医院连班,我晚上又得加班,上幼儿园的儿子“胖胖”就得他帮我接。
接完了儿子,两个人就在家里玩,我什么时候回家他什么时候走,我一般晚回家肯定有了饭辙,儿子在幼儿园吃饱了,无聊子要在我家饿到我回来再走。爱人说:“让他在咱们家自己随便弄点吃的再走,让人家饿着肚子走,未免太不人道了吧?”我说“这家伙登鼻子上脸,再说,他这么肥,少吃点还减肥了呢。”其实,我是嫌他脏。爱人撇撇嘴:“当个领导,心越来越硬。”我反唇相讥:“你心不硬,你们当大夫的成天脸蛋子一耷拉跟死人似的。”不过,无聊子倒不在乎我对他什么态度,交给点工作就一美差似的越干越带劲,后来,我渐渐看出端倪来了。
“胖胖,你们班老师你最喜欢谁?”无聊子看着儿子的眼睛认真地问。
儿子不假思索地说:“林老师。”
“为什么?”
“林老师长得最漂亮。”
“不瞒你说,我也最喜欢林老师,你小子多美,林老师每天都拉你的手,告诉叔叔,林老师拉你哪只手?”儿子举举左手又举举右手:“哪只都拉。”无聊子便摸摸儿子的小手,又放在鼻子底下闻闻。
“叔叔,干脆你也上幼儿园吧,和我一个班,这样林老师也拉你的手了。”儿子同情地出主意。
无聊子苦笑着说:“叔叔没有钱。”
儿子大声说:“叫爸爸给你出,老有人给爸爸送钱。”
“去你的,别瞎说!”我给了儿子一巴掌,“瞧你那点起色,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真的,我觉得林老师对我有点意思。”无聊子认真地说,“每次我接‘胖胖’她都对我特别客气。”
我心想,人家对你客气是冲着我,但我没好意思说出来。无聊子见我不信,就凑过来,死皮赖脸地问我:“哥呀,你说,怎么样才能把女人追到手?”
“嗯”我想了一会儿说:“脸皮厚就行了,不过,你要能把小林老师追到手,你的婚事我包了。”我拿他开心,无聊子却一蹦三跳地走了,好像真的上了幼儿园大班。
没多久,无聊子就垂头丧气了,我问:“没戏了吧?”
无聊子有气无力地说:“林老师说了,我再死皮赖脸地盯着她看,她就打110。”
我说:“没错,我要是林老师呀,早打110捉你这个二百五了。”
这事叫无聊子沮丧了好一阵,不过很快他又精神抖擞了。
“哥呀,那个温州理发的小姑娘看上我了。”
“哦?居然会有人看上你?哪个小姑娘?”我比人家看上我还来精神。
“就是,就是咱家楼下左拐那个温州理发店的小姑娘。”无聊子总习惯把我家说成咱家,纠正多次也不见效。
我努力回忆,终于想起那姑娘的模样,理个寸头,还把头发染成干草黄,戴两个大耳坠把耳朵缀得变了形,冬天穿个小皮裙,眼睛画得像熊猫,我说:“你讲天方夜谭呢吧,你倒没说克林顿的闺女看上你。”
“真的真的。”无聊子急得直搓手,好像我的话有魔力一说不成就真的不成了。“她老冲我笑,还老摸我的脑袋。”无聊子急急地补充到。
我笑得一下子就喷了:“你小子想媳妇想疯了,她给你理发不摸你脑袋摸你哪?理完发你给她钱她当然冲你笑了,她还指望你下次给她送钱去呢,我说你小子这几天怎么美得不成样,脑袋不知道怎么嘀咕好了,中分改板寸,板寸改秃瓢,下次呢?干脆叫人家活剥皮吧。”
无聊子不满意我的解释,噘起了嘴。
晚上,我和爱人磨叽这件事,我说:“这小子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爱人说::“他比你小三岁,你儿子都满街跑了,他还光棍一条呢,你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看着合适的,赶紧帮忙给张罗一个。”
我说:“谁家姑娘敢给他呀,那不是往火炕里推吗。”
爱人说:“其实他没有什么大不好的,心地善良,人又讲义气。”
我坏坏地笑:“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看他那么好,干脆你自动补位吧。”爱人气的不理我了,其实爱人说的没错,无聊子的确心地善良又讲义气,只不过我不想管闲事罢了。自从当了个领导,就老有人托我办事,就连我上小学二十多年没见过面的同学也居然能探听到我的行踪,亲戚朋友更无事不登三宝殿,闹得我们家整天不得安宁,正经事都忙不过来,别说骚干零碎了。
我们家楼下东侧有一个菜市场,曾经,无聊子是那里的万人嫌,他饿着肚子在菜市场转一圈下来,肚子就胀得滚滚圆,人家的黄瓜西红柿他没有拿,大家既恨他又怕他。无聊子膘肥体壮打架不要命,没有人敢惹他,再说了,因为这么点稀烂贱的东西就打架也不值得。俗话说,“偷瓜偷枣不算贼,逮住挨顿王八擂”,既然不算贼,大家也就认倒霉了,好在他只偷东西不偷钱,后来,等在市场真正闹起了小偷,便彻底改变了无聊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不知从哪一天起,菜市场来了一伙小偷,大约有五六个人,平时都穿得整整齐齐,根本看不出来,他们分工合作,连偷带抢,买菜的卖菜的都不放过,搞的市场乌烟瘴气人心惶惶,和他们打吧,他们成群结队,又都带着凶器,根本打不过,大家便报警,但警察每天忙着去抓情节恶劣的罪犯,所以没有时间管理这些小偷小摸,再说,现在小偷多得很,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大家真的是拿他们没有办法,没有人敢去抵抗,只有想办法去防御,结果有一天,偷东西的和偷钱的遇到了。
那天,无聊子刚吃完人家一个大烧饼,舔干净嘴边的芝麻抹一把鼻子要走,就看见一个小偷在掏买菜老太太的钱包,两根手指刚把钱包掏出来,就被无聊子一把攥住了:“哥们,掏错地方了吧?”无聊子笑眯眯地说。小偷咬牙切齿:“你不想活了吧?”无聊子无赖地说:“是不想活了,就是没人给我买棺材板。”两个人说话的功夫,便又围上来两三个人,手里都拿着刀,无聊子轻蔑地一笑,一把把那个小偷搡了出去,“刷”的一下把棉袄扯了下来,露出了白花花的肚皮,然后又拿起旁边卖肉商贩剃肉的小刀,“当”地一下戳在肉板上,把肚皮拍得“啪啪”响,“来吧,往这剁,五花肉,炖着吃香。”阳光下,无聊子的肚皮泛着白光,刀子泛着白光,无聊子的两只眼睛露出凶光,大家都有些傻眼,那几个小偷被震住了,他们抢钱是为了活命而不是为了杀人,拿把刀子是为了吓唬良民的,碰到了无聊子,他们算是碰到了对头。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句:“要出人命了,谁有手机快打110吧!”几个小偷更有些慌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呼啦”一下便跑了。无聊子扯着脖子喊:“以后别来了,这是老子的地盘。”
从此,那群小偷真的没再来过,从此,无聊子成了大家的保护神,人们开始乐意拿东西给他吃,无聊子也成天美滋滋的,很有成就感。这时,丘比特的神箭第三次射中了无聊子肥厚的胸膛。
无聊子又恋爱了。无聊子用他那颗纯洁而火热的心,无私地爱上了一个开裁缝店的外地小寡妇,尽管前两次恋爱都夭折了,但并不影响无聊子从心底迸发的对女人的想往与追求,尽管无聊子追求女人的品位越来越低,但无聊子仍然爱得那么投入,因为在他的心里,女人就是女人,是和自己生理结构完全不同的有机体,所有女人的身体都是柔软的,是爱的圣地,女人永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次恋爱,我也比较看好,“鱼找鱼,虾找虾,瘸驴配破磨”还算般配。
小寡妇规范了无聊子,无聊子又开始正正经经地干事了,每天起早贪黑地拉三轮车,抽空就找小寡妇聊天,小寡妇一口地道的南方吴侬软语,叫无聊子整天魂不守舍,揣着手,用他那破棉袄来回来去地蹭着墙根,眼睛直勾勾盯着小寡妇的嘴。现在正值惊蛰,阳光暖融融的,冬眠了几个月的小动物们也像此时无聊子的心一样,“扑愣愣”地往外跑,而无聊子的心也像此时的气候,温暖而干燥,一颗火星就能把他点燃。
“嗨!进屋帮我扫扫地!”小寡妇喊道。
“唉!”无聊子整整衣服,拍拍屁股,乐滋滋地跑进屋。
“嗨!中午饭给我买个‘宫爆鸡丁’,别买对门饭馆的了,他那的菜我吃腻了。”小寡妇喊道。
“唉!”无聊子一溜烟似地跑了。自从认识了无聊子,小寡妇就变得金贵了,挑吃挑喝,连说话都一副娇弱无力的样子。无聊子为小寡妇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愁眉苦脸地找我借钱,我问他借钱干什么用,他说为小寡妇买饭吃。我说她原来白菜帮子煮面条也吃的挺得,怎么一认识你吃饭就这么上档次了呢?连你嫂子都舍不得天天吃饭馆,告诉你,她根本就不是真心想和你好,她在耍你。无聊子不相信地看着我,我问他:“你们俩到什么程度了?”无聊子想想,问:“什么到什么程度了?”看到他的傻样子我就来气,我用手比划半天,“就是,你们俩是不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无聊子迷惑地摇摇头:“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们天天不做饭,到外面买着吃。”我气得给了他一个耳勺子:“你个憨蛋!擀面杖不通气的东西,你脱她的衣服没有?”无聊子的脸红了,飞快地摇头,两只手一个劲地摆:“没有没有!真的没有。”我有些生气地说:“我又不是警察,你紧张什么?再说了,她又不是小姑娘,花了你这么多钱,你就是把她给那样了也不犯法。”无聊子连脖子都红了:“这怎么能成?这怎么能成?”我说:“她根本就不想和你好,她在骗吃骗喝,你不信今天晚上就去找她,问她什么时候和你结婚。”“她要是不想和我结婚呢?”“让她赔你钱。”“她要是不赔呢?”“你就把她按到床上,然后脱她的衣服。”
第二天晚上,无聊子向我汇报,汇报到脱衣服那一节就不说了,我问他脱完了衣服呢,他说就完了,我说他怎么能脱完衣服就完了呢?他无辜地说:“你不是就让我把她的衣服脱了吗?脱完了你也没再让我干嘛呀?要不然,今天晚上你给我示范一次。”我说:“示范你个头,我要示范就成强奸犯了,你小子活该让人骗,活该当绝户。”无聊子蹲在地上哭起来:“我奶奶临死的时候说,一定要我娶个媳妇,再生个儿子。”我叹口气:“找媳妇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别着急,慢慢来吧,去,回家吧。”
无聊子伤了元气,好几天也没来找我,正好这几天上面来人检查,成天忙得晕头转向,我也根本想不起来他。
检查的最后一天,我们吃完中午饭,领导们就要打道回府了,我把他们一一送上车,无意识地一回头,忽然看到了无聊子推着三轮车,正伸长脖子往这边张望,看到我,无聊子高兴地喊道:“哥!你要去哪?我送你!”我赶紧扭回头,心里骂道真不开眼,正在这时,我的司机开着车及时停在我的面前,我一扭身就上了汽车,然后重重地关上了车门。反光镜里,我看到无聊子正着急地往这边骑,他闯了红灯,和一辆夏利车撞上了,然后,我的汽车拐了弯,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晚上,我正琢磨应该去看看无聊子,就听见了敲门声,刚打开门无聊子就扑了进来,一把抱住我,嚎啕大哭起来:“哥哥,你可别干了,瞧把你累的,耳朵都聋了!”
夜 归 人
他跟踪她几天了,并已确定她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她不像其他的小姐三五成群,她独来独往,总是穿黑色的衣服,身体单薄,脸色苍白倒也很俊俏,脸上有一种很落寞的感觉。不过,他此时关心的不是她的脸蛋而是她斜挎在肩上的红色小书包,火红火红的,配她黑色的衣服和白净的脸蛋那么显眼,他想,漂亮的姑娘挣好了一夜就能挣别人一个月甚至半年的工资,可那也不如他,半分钟就能把这些钱据为己有。但他更喜欢的不是这些钱,而是看那些遭他毒手的人绝望和惊恐的眼神,为什么做小姐的总喜欢穿黑衣服呢?
第天夜里一点钟左右,她就准时坐车回家,所谓的家,也就是她租的房子,所谓的车,就是三轮车,他想,现在的人怎么了?怎么都像他一样不要命?来消遣的男人不要命,挣钱的小姐不要命,那些深夜还在外面趴活的司机也不要命。这些当小姐的,一般都是外地人,人单力薄,即使出了事,她们也不敢报案,也不会有人真心地帮助她们,所以选择她们,首先风险就少了一半。
他跟踪她几天,事情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她出了门就上车,下了车就进小区了,小区有保安,管得挺严,陌生人进去还得登记,他根本就进不去,只能在道上下手,道上也不得下手,那拉三轮的个个身强力壮,再说,人家毕竟是两个人,就在他决定快要放弃了的时候,出现了转机。
最后一个晚上,甚至到了他决定扭头要走的时候,他看到了她,更准确地说,看到了小红书包。还不到十一点,还不到十二点,她就跑了出来,脚步踉踉跄跄,一脸的泪水。他有些吃惊,她怎么了?她碰到什么了?小姐也会哭吗?
她没有叫车,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是漫无目的,因为她没有回家,而是朝着郊区的方向走了过去。“她要去哪呢?”他甚至忘了跟踪她的目的,好奇地跟在她的后面。
前面是一座桥,过了这座桥,就真的是农村了,没有路灯,更没有行人,路两边是一望无际的庄稼地。“真是天赐良机!”他惊喜万分地想。但她站在桥边就不动了,扶着桥栏杆呆呆地望着下面的河水,他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该不是要寻短见吧?”这座大桥自建立以来,已经有一百多人在这里成功地上了天堂或者下了地狱。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她一翻身就跳了下去,“扑通”一声一下子没了踪影,跟拍电影似的。他愣了一下,来不及多想,也朝桥边跑去。河水里,他看到姑娘在本能地挣扎,她是真的不习水性,身子一起一伏,好在这是一条不流动的河,姑娘没有被水冲出去很远。
他也一翻身跳了下去,他会水,小时候在农村扎蛤蟆摸鱼自学成才,虽然姿势不好看,但救这姑娘肯定没问题。
他把姑娘捞了上来,放在岸边,两个人浑身湿透,被秋风一吹,他的牙齿“咯吱咯吱”响,冷到了心里。她是体会不到有多冷了,因为她晕了过去,死人一般。他摸摸她还有脉,他舒一口气,她总算对得起自己。再仔细一看,小红书包也在,他高兴得搓搓手,轻轻摘下她的书包,一把掏出里面的钱,厚厚的一沓,已经湿了,少说也得有两千。他心里说:“算你报答我对你的救命之恩,咱俩谁都不欠谁的。”想到这,他揣起钱,扭头便走。
深秋的夜里真凉呀,他抱着身体快步地走,恨不得一时到家,“到家先钻被窝里,这次收获真不小,都感谢这姑娘。”他兴奋地想。他忽然又想到了她,如果不管她,她会不会被冻死呀?冻死也活该,好好的日子没事跳什么河呀?对得起你妈妈吗?再说了,她不冻死也早淹死了,还不是自己好心救了她,现如今,那些堂堂君子有几个肯跳下河里去救人?更何况自己一个强盗?各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先回家暖和暖和是真的。
他加快速度继续往家跑,怎么了?眼前总是晃动着她苍白的脸,自己怎么了?莫非对她动了恻隐之心?自己可是强盗呀,当然,只抢东西不杀人,自己不是只喜欢看那些被抢的女人痛苦的脸吗?她们的脸,不论是瓜子脸,还是圆脸蛋,都深深地印在自己的脑海里,甚至每个人的眼神都不一样。有惊恐的,有愤怒的,有绝望的,每每回想起这些脸和眼神他就快乐。她是属于哪种的呢?哪种也不是,因为抢她钱的时候她闭着眼睛很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像自己的妈妈,妈妈死的时候就很安详,但是妈妈如果知道自己沦落到这个地步还会安详吗?想到妈妈他就心酸,他停住脚步开始往回走,她的生命就维系在自己的手里,也许自己做的坏事太多了,积怨太深,所以上帝惩罚自己要做一件好事,他决定接受惩罚。
姑娘还原封不动地躺着,脸还那么安详,仍然还有脉,他背起了她,他仿佛还听见她“哼”了一声,然后就是她的两条细胳膊在自己的胸前摇来晃去和自己喘粗气的声音。自己的家离这里起码有十几里地,路上没有车,有车自己也不敢打人家也不敢拉,只得背着她走回去。开始还不觉得她重,走着走着就不成了,这姑娘怎么死沉死沉的?是不是真的死了?只有死人才会越来越沉,他不禁想起妈妈给他讲的一个故事:一个小伙子夜里去瓜地看瓜,看到一个一身白衣的小媳妇坐在沟边哭,小伙子问:你怎么了?小媳妇说:我男人死了我伤心。小伙子说:干脆回家给我当媳妇去吧。小媳妇说:我脚太小我走不动。小伙子说:我背你。小媳妇一下子就跳到小伙子背上,小伙子背着小媳妇走呀走呀,只在村外绕怎么也走不到家,而且越背越沉。这时村里的大公鸡打鸣了,小媳妇一下子就把小伙子压趴了,小伙子回头一看,原来是一块棺材板。想到这里,他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停下来,又想把她扔掉,他把她放在地上,她没有变成棺材板,他又给她往出空出一些水,他觉得她的呼吸好像又顺畅了一些,他确定,她就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活人,他又背起了她,心里念着小时候妈妈交给自己的语录: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终于胜利回家了。他铺好被子,脱下她的湿衣服,把她送进被窝。看到她的身体,在灯底下美得晃眼,他身体内被压抑了很久的一种欲望开始涌动。他想:长着这么漂亮的身体就是为了勾引男人的,她会使多少男人堕落多少个家庭破裂呀?女人美丽本身就是一种罪恶,自己救了她一命,理应当也能享受她。他又开始脱自己的衣服,这时,他仿佛听见她“哼”了一声,声音脆弱得像个婴儿,他又有些不忍心了,“算了吧,等她好了再说。”他摇摇头,姑娘身体那么虚弱,自己不能这么乘人之危吧,他从柜子里揪出一条被单子,躺在沙发上,一会便沉沉睡去。
过了很久,他睡得正香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喂!喂!”他不耐烦地翻个身,朝着她的方向大声训斥道:“半夜三更的喊什么喊?诈尸呀?”她战战惊惊地问:“大哥呀,这是哪?”他想:“小嘴还挺甜。”“阎王殿。”他逗她。“你是谁?”她问。“阎王爷。”“我想拉开灯看看。”“拉吧,灯绳在门口。”他心里想:“女人真是罗嗦。”他听见她的脚在地上划拉两下,可能在找鞋,肯定找不到,湿鞋被扔在了门外面,他不理她,她就光着小脚在地上试着步走,小猫一样没有声息。刚走两步,就听见“唉哟”一声,随即赶紧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他心里偷偷地乐,肯定踩着什么东西了。自己的屋里比讲究人家的猪圈还脏,地上更是没有下脚的地方,真难为她那双又白又嫩的小脚丫。活该,谁叫她大晚上的不睡觉要开什么灯,姑娘终于摸到了灯绳,“啪哒”一声拉开了灯,四目相对,姑娘像只受惊的小鸟,姑娘低头看到自己的样子,吓得“啊”的大叫一声,几步跑回床边,“哧溜”一下钻进了被窝,用被子把自己牢牢地裹住,只露两只惊恐万状的小黑眼睛,接着就是姑娘愤怒的声音:“我怎么会在你这里?你把我怎么了?”他也来了气,“呼啦”一下坐起来:“你以为我愿意你在我这呢?我还嫌你晦气呢,你那脏身子,倒饶我俩钱我都不要,还把自己整的跟贞节烈女似的。”他还要再说两句,就听见她“嘤嘤”的哭起来。“哭什么哭?把你跳河的勇敢拿出来。”听到她哭,他也没了底气。“是你救了我,谢谢你。”“拿什么谢我?干脆让我……”她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你瞧,竟拿话涮我,来真格的就不成了。”“我有病。”她鼓起勇气说。“不愿意就不愿意呗,还骗我。”“真的,”姑娘揉揉眼睛说:“要不然我也不会跳河的。”“哪个当小姐的身体没病?怕有病就不会干这个了,除非是艾滋病。”姑娘叹口气说:“咱们谁都不傻,所以谁也不用瞒谁,你跟踪我好几天了,想抢我的钱包对吗?”他吓了一跳:“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姑娘无声地笑了:“干我们这一行的,夜里要比一般人敏感得多,我问你,如果我跳河前就把钱包送给你,你还会救我吗?”他想了想说:“你那么慷慨,我想我会的。”她说:“我相信你会的,要不然,你把我救上来就可以拿走我的钱包不管我,你是个好人。”他说:“你也是个好人,要不然,你就不会跳河了,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跳河?”她说:“好久没和人说真心话了,我先告诉你我为什么当了小姐,我原来是纺织厂的技术员,厂子倒闭了,我和男朋友都没有工作,我们为工作发愁,每天都吵架,后来有一天他对我说,咱们分开吧,谁也别耽误谁,然后他就走了。谈恋爱时,你的眼里只有我,我的眼里也只有你,除了感情,其余的都是假的,都是不真实的。那种感觉真好,等激情没有了,两个人要在一起过日子才知道,只有感情是不真实的,是虚无缥缈的,填饱肚子才是真格的。分开以后,我长过他几次,他很快就有了新的女朋友,一个当领导的女儿,并且很快就有了新的工作,我特别恨他也特别想他,为了报复他,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不三不四的,后来,就这样了。今天,在饭店,我又看到了他,他已经升了职,前呼后拥,春风得意,他们吃几千元一桌的菜,叫最漂亮的小姐陪着唱歌 、跳舞,当然,也叫了到了我。你说,多有戏剧性呀,他什么都有了,我什么都没有,还弄了一身的病。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无论别人怎样伤害自己,自己都不要自暴自弃,因为有了恨就想去报复,其实最后遭报复的还是自己。人还是应该好好的活着,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都要为活着而活着。我太想往正常人的生活了,白天工作,晚上睡觉,多好。”他的心里忽然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你还恨他吗?”她摇摇头:“跳河以前恨,被你救上来以后就不恨了。”“还想干这事吗?”她摇摇头:“不想了,你也别干了,你也是个好人,你为什么干这个呢?”他说:“谁天生都是不是坏人,无论干什么都会原因,明天,我会把我的故事告诉你,咱们俩还是先睡觉吧,你看天都快亮了。”她点点头,听话的躺下了,窗外,月亮渐渐地变淡了,好像要和天空融为一体,太阳快要升起来了,一缕曙光透过窗子照了进来,照在这对熟睡的男女身上,他们睡得很香,因为明天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们去做呢。
飘来飘去的花蝴蝶
同学萧在上培训课时受尽了同学们的嘲弄。
我们这个培训班是一个厂子招工的速成班,半年学理论课,半年实习,然后就是这个国营厂子一名光荣的正式职工了。
八十年代,当工人是一种时尚,十八九岁的我们也正是追求时尚的年龄,总认为路就在我们脚下,每一条都通向玫瑰园。
在班里,同学们被分成四等人,第一等,大城市的人,第二等,小县城的人,第三等,农村人,而萧偏偏是第四等人,山里人。
萧的爸爸是这个厂子的职工,出工伤死了,据说死得很惨烈,厂子为了照顾遗属,就把萧和她的妈妈安排过来,她的妈妈在一个商场门口看车,萧就进了我们这个培训班。他们都说,若萧的爸爸不死,萧和她的妈妈肯定都各端着一碗稀糊糊,蹲在大山里自家的房顶上数来往的汽车呢。
萧一进班里就挺引人注意的,倒不是她长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她的样子怪怪的,我现在仍然记忆深刻,翠绿的头巾裹着脸,脸蛋一边还有一块山里人特有的红晕,后来,同学们就给她起外号叫“山里红”。
萧的个子差不多和我一般高,精瘦精瘦的,老师安排她和我坐地一个座位。我倒没有看不起萧,只是对她充满了好奇,萧说话有口音,尽管她在努力板,很多字音仍然发不准,所以她一说话,大家就学她,弄得萧轻易不说话,但我例外。我曾经一度挺喜欢萧的,萧很善解人意,萧的自卑构成了我的优越感,萧会时不常的拿一点山货塞进我的座位里,我也会把我漂亮的衣服给萧穿。
那时候,我们的课很松,没有一点压力,我们又有着过剩的精力,喜欢表现不会反省。曾经有一段时间,男孩子喜欢这样一个恶作剧,下课时到操场上采很多棘藜狗子,上课时,就把这些棘藜狗子扔在女生的毛衣上,很多女生都不甘心挨期负,会奋起反抗,所以后来,他们就找老实的期负,萧是最没反应的一个,每堂课下课时,她就一个一个地把这些挂在她毛衣服上的小东西摘下来,放在一个口袋里,放学时再带走,后来,萧就成了所有男生的目标,他们会比赛谁扔得最准,每堂课下来,萧都像刺猥一样,甚至有时连头发上都是,萧和我坐在一个座位上,我当然免不了要受牵连,尽管我知道他们的目标不是我,但有一天我终天忍无可忍了,我把萧身上和头发上的棘藜狗子全部摘了下来,攥在手心里,一下课,我就跑到班里最调皮的男生面前,一揪他的脖领子,把一把棘藜狗子全部倒进他的脖领子里。
所有同学都吃惊地看着我们,一个男生跳起来,推了我一把:“你吃多了!”我也捶了他一拳:“你再期负我们女生我就打死你!”那个男生没有再还手,脱掉衣服往外择,我一不做二不休,又跑到班主任那儿给他们告了一状,从此,他们不敢这样欺负萧了。
这件事,萧对我很感激,我成了她心目中的英雄,萧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想过永远做萧最好的朋友,但后来发现,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有同学对我说:“萧和咱们班主任有一腿。”“什么叫有一腿?”我是真的不明白。同学不怀好意地笑:“一天晚上挺晚的了,有人看见班主任把萧送出来,还拉着她的手。”我摇摇头,表示坚决不相信,班主任倒是个男人,好像刚死了老伴,但是他有五十几岁了,年龄比萧的爸爸还要大,萧不会这么没品位的,换个角度,班主任如果真的是色狼,也不会选择萧这样其貌不扬的女孩作为美味的,班主任也不会这么没品位的。见我不相信,同学指天发誓:“骗你我是小狗。”我仍然摇头:“咱老师不是这样的人,再说,萧找男朋友也不会找这么老的。”同学不禁笑起来:“你真单纯,把谁都当好人,你看咱老师家的书架里全是《大众电影》,哪个老男人会成天看这种杂志?”我仍然摇头,这个理由不成立,萧又凭什么和班主任好呢?“你以为女人只有想和男人好才会和男人好吗?萧是为了毕业能分配一个好的工作呀。”我尽管不相信,还是留意起萧,特别是班主任在的时候,我会留意他们的眼神会不会碰撞在一起迸溅出什么火花,好像是有点那么不一样。
后来,好像全班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大家在卖力地言论这件事情,萧当然是女主角,萧在故事里被安排到和班主任一起去坠胎,我也终于相信了,萧被全班同学孤立起来,男同学又开始往她的衣服上扔棘藜狗子,女同学不再同情她,我更不会去帮助她。
理论课已经上完并结业,我们面临实习,也就意味着在哪实习以后就分配在哪里。虽然我们是同一间教室里走出去的,但等待我们的却不尽相同。首先工种上,就有又干净又轻松挣钱又多和又脏又累挣钱又少并且危险之分,萧的爸爸就是出工伤死的;再有从地点上,还有总厂和分厂之分,总厂在城里效益好,分厂在农村尽管有班车但谁都不愿意去。于是我们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办法分到一个好的工作。
实习前的最后一天是结业式,这时候大家已经知道了自己工作,萧如愿以偿分配到最好的工作,萧的工作是用身体换来的,同学们都鄙夷地说。此时的萧在同学们的眼里成了淫荡的女人,萧的低级作法玷污了在座的每一个人,同学们的气愤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大家决定给萧点颜色看看。那天是我们的结业式,结业式三个大字用黑体工工整整地写在黑板的上方,我们班一个擅长素描的男生突然跑到讲台上,拿起粉笔,在结业式三个字的下面画了一个女人的素描,一个不穿衣服跪在全班面前的女人,脸的两侧各有一块山里人特有的红晕,而结业式三个字就像一个黑锅压在女人的背上,男同学画得像极了,大家哄笑起来,笑声中夹杂着自己纯洁的灵魂和萧卑鄙的做法不同流合污的决然,我担忧地望着萧,以为她会晕过去或者像电影里所演的那样哭着跑出去,但萧没有,她镇定地走到讲台前,拿起板擦擦掉了那个人体素描,然后毫无表情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这时,班主任来了。
再见萧是十五年以后,我们各自带着自己的孩子在麦当劳遇到了,虽然一眼就认出了彼此还是愣了很久,萧有点发胖,脸上的红晕也消失了,而且一身的名牌打扮得很有个性。虽然我看不出是什么名牌,但一看就质地考究做工精良价格不菲,没有人再相信她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姑娘,连我都不相信了,看着我的惊讶,萧笑笑,拿起自己的小包,拍拍旁边的空座位:“坐这吧,洋快餐永远这么火,想找个座位很难。”我有些尴尬,但也不得不坐在萧的旁边。
两个孩子很快就吃完了,拿着儿童套餐赠的玩具到一边去玩了,我和萧聊着天,先聊同学,谁出国了谁离婚了,然后自然而然就转到我们自己。萧说:“自从实习我就没看见过你。”我说:“没实习几天我就调到银行去了,你呢?还在厂子干呢吗?”萧不屑地说:“还在厂子干?哼!我还舍得带孩子吃麦当劳?一个月的工资不够我买一件衣服。”萧的话里我闻到了火药味,就不再说话,萧也觉察到了,口气温和了很多:“我不像你,有一个好爸爸,好工作由你挑,什么都不用你操心,我爸爸呢,在天国,他虽然不会帮助我但他会保佑我,于娜,我虽然不能依赖男人,但我会利用男人,境界是不是比你高一层?”说到这,萧笑了,挺可爱的样子:“我呀,也没干多久,就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他爸爸在工商局,我们俩开了一家童装店,现在已经有一家分店了,由他经营。不知道今天能碰到你,要知道一定给你儿子带过来两套童装,都是外贸的,质量相当好。那时候,你还经常借衣服给我穿呢,在我最穷的时候。”那时候,我害怕萧提到那时候,那时候发生了那么多不该发生的故事,只是不懂事的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故事里所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萧观察着我说:“记得吗,那时候我们为了得到一个好工作可以不惜一切,现在得有一半同学都不干了。想想那时候多可笑,其实也不是可笑,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人们开始勇于挑战自己,人是不可能坐着舒舒服服的过日子的,或者站起来,或者趴下,那时候刚从大山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就想,能像城里人一样生活我就知足了,但是有了那件事,我就不那样想了。我想我要超过城里人,因为我有头脑我不怕吃苦我能忍耐,这几点,大多数城里人都不具备。我不能叫城里人再拿白眼珠看我,我不能再叫我妈妈因为一毛钱存车费和人吵架,我就开始冒险,班主任是我的第一个对象。”我小心翼翼地避免的这个敏感的话题却被萧毫不在意地重新提起来。看到我的傻样子,萧又笑了:“于娜,你真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人,这种事情还新鲜吗?没有才新鲜呢,这事已经像被人们嚼烂了吐在地上的甘蔗一样没有味道了,只等着被收垃圾的倒进垃圾箱,你还小心翼翼地守着捧着……”“萧,”我打断她的话,“你和班主任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这是我最想知道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到得大家的嘴里就分辨不出真假来了,那时候,我都把自己当成了不要脸的人,其实现在想想,谁比谁高尚呢?你们有权利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有钱的花钱走后门,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想找一个好工作。我又没钱又没权,我有什么办法?我曾经想,我好好学习,通过自己的真本事分到一个好工作,但事实上咱们分配根本不是凭成绩,你们有什么资格笑话我呢?”萧说到这里有些激动,“我是去过班主任的家里,帮他洗衣服,他也抱过我,但就到这里,于娜,我不会傻到把一切都奉献给他,我还要给我的丈夫一个交代。”“你知道吗?咱老师因为这件事情已经不被聘任了。”萧摇摇头:“你太天真了,他不被聘任是因为和校长不合,这只是一个借口,如果没有这个借口,校长也会找到其它借口轰走他的。”萧的话叫我惊异不已,这时两个孩子跑过来吵着要回家看动画片,萧开始收拾东西,又随手从书包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桌子上:“有事找我。”说完,用期待的眼睛看着我,我知道萧期待的是什么,萧这种工于心计的女人在用头脑苦心经营自己的人生和幸福,也许上天注定了她永远没有朋友而我也永远没有萧这个朋友,看着萧开着桑塔纳绝尘而去,我始终也没有把我的电话号码告诉她,因为我害怕她抢走我的老公,尽管我比她漂亮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