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多次收听央视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近千人作弊的报道,今天又看到1月21日《报刊文摘》以《国家公务员考试:近千人作弊》的相关报道,该摘文称,“据《新闻晚报》1月17日报道,记者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今年查处公务员考试作弊人数近千人,为近年来最高纪录”。像央视一样,该报道仅以从容、平静的口吻客观地报道了高科技作弊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打击防范措施,却并无半句抨击与指斥。而尤其耐人寻味的是,该文报道了相关人士为 “广大考生”支着儿,说“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所谓考试集团提供的标准答案多为诈骗,考生谨防上当”。 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如果“考试集团提供的标准答案”不是诈骗,考生就不致上当而顺利考取?更何况“考试集团提供的标准答案”仅仅是“多为诈骗”,这就意味着并非全系诈骗,如果是这样,那么“考生”考取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于是,从此“考试集团”即可大行其道,“集团作弊”也就很难防止。 一直以来,我国从上到下的各种考试作弊已成顽症,可谓已无一片净土。致使文凭贬值,斯文扫地。而其中自然是鱼龙混杂,不乏清白之士,然而他们自然也难免在国内外的各种应聘中蒙受不白之冤。长此以往,我们的与考试有关的各种形式的教育以及用人制度,岂不令人担忧? 而最令人担忧的是公务员考试的作弊。因为公务员是国家的政府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从前所说的国家干部,而非普通的从业人员。他们的人品与作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各级政府的形象。那么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他们的应试动机是什么?一旦混进国家机关,他们能够令百姓放心地履行一名公务员的职责吗?久而久之,我们的国家机关中充斥着此种货色,国家将变成什么样子?因为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高科技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谁也不敢保证从前、现在和将来没有漏网的作弊考生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 我们的考试风气恶劣至此,早已到达非整顿不可的临界点。 笔者以为整顿的方法有二,一为加强正面教育,二为加大打击力度。 正面教育是治本之法,打击防范是治标之法。思想品质的问题不解决,社会风气不改变,任何严密的防范和严厉的打击都是被动的,是防不胜防,打不胜打。考试作弊应列入公民的“荣耻”教育之中,即“以考试不作弊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 杜绝考试作弊,还应该号召党员带头。中国现有共产党员7千4百多万,他们带头不作弊的作用当然是不可低估的。尤其是在公务员考试中,党员的比例肯定低不了,他们如果带头不作弊,则作弊的比例肯定会大大降低。共产党员不作弊是理所当然的。考试作弊连起码的人格都不具备,怎么配作一名“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成员? 其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我国现行考试作弊处理办法是,考生作弊停考1——3年,在校生延迟毕业1——3年。这个处理实在太轻了。如果考生作弊终生不得报考,在校生作弊一律开除学籍;任何考试中的作弊党员一律开除党籍,还会再有敢于作弊的吗?即使如此处理,较之历史上的法律,也还是太轻了。历史上,远的且不说,即以清朝为例。大家都知道晚清时鲁迅祖父的科考案。在光绪十三年的浙江乡试中,鲁迅的祖父周福清以万两银票为其投考的族中子弟向主考官行贿,因所派人在交接中暴露,主考官乃当场拆信公示,并上报朝廷,周福清即被判“斩监候”,关在大牢里,八年后死去。 试想,我们的法律如果这样严厉,还会有敢于作弊的吗?
2009年1月22日于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