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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衣裳
  • 来源:原创 作者: 胡杰 日期:2012/8/10 阅读:2327 次 【 】 B级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抱着那个装着我最心爱的人的箱子,面朝悬崖,伤心欲绝。

      在神的允可下,我又重返人间,只是为了一场命中注定的爱情。

      在时光穿梭中,我想起了很多往事。我是秦代人,生于公元前213年,时值秦朝末年。大秦帝国刚被推翻没几年,华夏大地群雄逐鹿,诸侯割锯,至楚汉争霸,汉朝建立。这些重大事件我都经历了。我跟随项羽起事,直至他成为威震天下的西楚霸王。

      我永远不会忘记深秋的那个清晨。

      那一天我一生的命运就此改变。在这之前,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下等兵,常受我顶头上司的欺压辱骂,可在这之后,我却勇冠三军,加官进爵,自此飞黄腾达。

      那天是项王例行的阅兵大典。项王每隔一段时日就会开阅兵式以检验手下将士的战斗力。这天项王很早就到了。他端坐在阅兵台上,身边依旧簇拥着一帮亲兵。项王令牌一出,阅兵式正式开始。

      三声震耳的军吼之后,将士们摆开战阵,开始操练。我也在人群之中,中规中矩地演示着一个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动作。项王发出阵阵爽朗的笑声,中气之足,音量之巨,我的耳膜都有些嗡嗡作响。

      好军威,好一个西楚霸王!一个劈山炸雷似的声音响起。众人均觉耳膜又一阵发胀,定睛望去,但见一个一丈开外的彪形大汉正迈步而来,每走一步,大地都似乎要抖上一抖。原来他右手还提着一个巨大的石鼎。看他脸不红气不喘,当真威猛宛若天神。

      来者何人!项王附掌道:好神力!壮士请报上名来!

      那人笑道:在下匈奴第一勇士巴刺拉莫,久闻楚霸王盖世无双,不可一世,特此不远千里前来挑战!

      众人均感一惊,这匈奴武士跋山涉水而来,勇气已见一斑,却还在万军之中镇定自若,口出狂言,这是何等胆识!

      匈奴第一勇士?项王淡淡一笑,要本王亲自出战,可非易事。

      我看你是胆怯了!巴刺拉莫大喝一声,将巨鼎向项王抛去。那鼎本就有数百斤之重,再加上他这全力一抛,力道何止千斤?项王帐下亲兵眼见情势不妙,忙合力来接这鼎。

      鼎是接住了,可十几亲兵连退数步,那鼎犹在半空,他们虽接住了巨鼎,却已无余力再将鼎卸下。

      项王脸色一变,巴刺拉莫分明是激他出手。若他不及时出手,这十几亲兵转瞬间就可能被巨鼎压成重伤,乃至毙命。但照他如今的身份和地位,岂能和一异域粗汉较力?可他帐下再无第二个有此神力之人……

      中原武士不堪一击!巴刺拉莫双手抱胸大笑。

      季布钟离魅等大将也变了脸色,就算他们有此神力,却相隔甚远,鞭长莫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听一声暴喝,一人已将巨鼎举起,重重抛在地上。

      众人齐声叫好,很自然地,我成了万人注目的焦点。连项王都大吃一惊,他决没想到一个普通兵士竟有如此神力。

      我一下子受万人瞩目,一时也有些心慌,脸顷刻就红了。

      帐下何人?项王问我。

      我忙施礼道:小人燕高,但求为项王出战。项王万金之躯,岂可与匈奴蛮人一般见识?

      好,本王恩准你,望你一举获胜,为中原勇士立威!

      小人遵命!

      我的目光直射巴刺拉莫。巴刺拉莫望见我眼中的寒光,双唇抖了一下。

      来者何人?官居几等将位?

      在下乃一下等士卒,项王麾下勇力如我者何止千万。

      巴刺拉莫登时一怔,气得胡须乱颤。

      好,既然你们中原人如此轻狂,休怪老子手下无情!

      我面色一正,咱们有言在先,怎么个比法?

      咱们互掷巨鼎,接鼎后须即刻掷出,谁重伤或死在鼎下,就算谁输。

      全场寂静无声。好一个高傲强悍的匈奴第一勇士,如此惨烈的法子也想得出来,当真有恃无恐。

      好,答允你了!我回道。

      我单手提起巨鼎,向他掷去。巴刺拉莫接住巨鼎,面色不变,又向我掷来。我和他相距十丈有余,每掷一下,众人均大声喝彩。互掷十数次之后,我们的额头均开始出汗。要一下子接鼎后掷出去,这可比恢复体力后再掷困难得多,所消耗的体力也多得多。众人皆看得目瞪口呆,就连项王也开始坐立不安。

      当我接第四十七次鼎时,我的体力已将耗尽,双手一沉,鼎差点滑落。我听见胸口几根肋骨咔嚓的断裂声,知道自己支持不住了。为了项王的声誉,为了挫挫匈奴人的锐气,我集结最后一点力量,勉强将鼎掷了出去。鼎掷出之后,我像虚脱了似的,几个踉跄,差一点倒下。如果巴刺拉莫再将鼎掷来,我可就难逃此劫了。

      当那只鼎刮着呼呼的风声向我飞来时,我闭上双眼,那一刻我万念俱灰。好在这世上我再无牵挂之人,死也死得安心了。

      忽听一声大响,巨鼎重重落在离我一丈远处。当我再次睁眼时,发现地上还多了一个硕大铜鼎,再看巴刺拉莫,已倒在地上大口喘气。

      原来是项王用浑身力量掷出的铜鼎挡下了巨鼎,而巴刺拉莫在最后一击后终因体力透支而倒下。

      要不是项王出手,我此战输定了。但巴刺拉莫在最后一掷后倒下,而我们掷鼎的次数相同,这样,我们算打平了。

      众人无不为项王的神威喝彩。同时也把我举起抛向空中。那一刻,我初尝做英雄的滋味。

      巴刺拉莫起身后再也不敢看项王一眼,转身就走。

      项王派人叫来我的顶头上司,怒斥了他,并马上连升我六级。从那一天开始,我在沙场英勇作战,杀敌无数。

      项王有鉴于我的功劳,封我为副将,并将表妹许配给我。就当我和他表妹婚期仅有一月之遥,刘邦开始反戈,楚汉相争的序幕就此拉开。我随项王东争西讨,屡立战功,后又被封为大将军。

      月也有圆缺的时候,何况是人呢。最后项王被围垓下,四面楚歌,霸王别姬,英雄末路,只落得邬江自刎,令世人感叹不已。我是最后跟随项羽突围的800名勇士中的一个。到最后,我们只剩下28个。我亲眼目睹了这些场景,当时我刚满二十五岁。

      我幼年因战乱曾和父母四处流浪,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我从小膂力惊人,三岁那年就能举起一头羊羔。因为战争和饥饿,我父母先后离开了人世。我父亲死于战乱,我母亲则是活活饿死的。临终前她把身上仅剩的半块煎饼给了我。是她把生的希望留给了我。她死后仅半刻钟,项羽的军队路经此地,收留了我。仅仅半刻钟,我就与最亲的人天各一方。我对生死及战争和饥饿有着深切的体会。

      我这辈子最钦佩三个人,一个是我母亲,一个是项王,另一个是虞姬。我钦佩项王,是因为他的盖天英雄气;钦佩虞姬,则是因为她为了心爱的人宁可牺牲自己,试问天下还有什么爱情比这更伟大,更感人?

      项王常称赞我膂力过人,力能扛鼎。这是通常世人对于项王的评价。我虽天生神力,但也仅能举起数百斤重的鼎,而项王却能力举千斤,这才是真正的神力。

      我拒绝投降,于是被杀。我死后进了天国,在那里衣食无忧逍遥自在。有一天天使与我聊天,问我在人间时最快乐的事是什么?我说是跟随在项王麾下,金戈铁马,快意人生。天使又问我生前最遗憾的一件事是什么?我默然。过了很久,我才说:项王的表妹姿色过人,我虽与她有过婚约,可我并不爱她。我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只是看着身边一对对情侣成双成对,听人说爱情的滋味很美妙,可我却一直没有品尝过,这算是我最大的遗憾吧。

      天使叹息着,说即使身在天国我也依旧有烦恼。于是他禀明了天神。天神怜惜我,给了我一年时间重回人间,去寻找我心仪的女子。天上一年,就等于人间十年。只羡鸳鸯不羡仙,十年就十年,我内心深感天神大德。在这十年里,我只能以凡人的身份现身人间。十年之后,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必须回到天国。

      天神毕竟是天神,他说现在人间已是二十一世纪,已有几十亿人,茫茫人海,去哪里寻找我心爱的女子?天神说姻缘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像指纹密码箱一样,世上只有你自己的指纹能打开。同样,姻缘亦是如此,无论古今,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是最适合你的,亦即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有些人相爱过,却最终没结果;有些人的缘分做到知己就停止;有些情侣结合后感情破裂,那都是因为那并不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于是我问天神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到底在哪里?

      天神屈指一算,说,汉晋唐明清都有,但最适合我的,还是如今凡间的一个女子。想不到我命中注定的那段缘分居然隔了两千多年才等到。我真有些愕然。

      天神说我天赋异禀,但终究是才子当兵,可惜了一身文采。我也发出一声叹息,我自幼便显露出写诗的才华,后来因为生计去当了兵,因为不管怎样在那里总是有饱饭吃的。由于我父母的缘故,我常在想,为什么人间会有战争和饥饿呢?天神和天使都说那是因为人还不是一种完善的动物,还没有进化好。我问他人什么时候能进化好,天神总是淡淡一笑。

      在我遐想的过程中,我已到了人间。人间的变化远远超出我的想象,但相较天国而言,还是不值一哂的。因为天国无论哪里都是一样,而人间有太多的贫富差距,如繁华的商业街和贫瘠的山区的差别等。天使让我在一个特殊的空间过了十天现代人的生活,以适应下界的环境。当我走出那空间双脚着地时,我已是一个外观十全十的现代人了。

      天神告诉我,我下凡后碰到的第十四个女子便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她的小名叫衣裳

      

      衣裳是她的外号。她也喜欢这个外号。这个外号可不是白叫的,因为衣裳确实有很多好看的衣裳。她也喜欢用这些漂亮衣服打扮自己。衣裳是个颇有傲气的女孩。从家庭讲,她父亲是市政府的高官,母亲和爷爷奶奶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里有权有势。从学业讲,她从小一直成绩优异,一路从市重点考到名牌大学热门专业,可谓一帆风顺。从外形讲,衣裳不仅人长得美,身材也很高挑,一个天生的衣架子

      很多老师和同学都说衣裳是他们所见过的各方面综合条件最好的女孩了。衣裳也确实没碰见过比她条件更好的女孩,傲气自然由心而生。她也因此惹了不少祸。自她懂事知道自己父亲是那样身份的一个人起,她就开始用有色眼镜看待同龄人。而老师和同学的讨好巴结更助长了她的傲气。上小学时,她就敢公然与老师唱反调,稍不顺意就打同学耳光。同学和老师都拿她没办法,谁叫她有那么样一个爹呢!衣裳曾有过去英国留学的机会,但父母怕她到了国外更放纵不羁难以管束,把这个名额让给了市委一个下属的孩子。衣裳当然也吵过闹过,但她父亲很严厉,她也没怎么敢真正无法无天。

      自衣裳上初中起,她的性情就柔和了许多,也变得乖巧懂事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喜欢上了文学。在阅读了大量文学名著后,衣裳的心被陶冶了,心胸也宽广了。那时正值她重要的青春期阶段,生理和心理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衣裳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段文字:天上的每一颗星星其实是每一个女孩子的守护星,每个女孩子都将等待那个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出现……衣裳的不少同学在那时就有了择偶标准,比如要有钱啊,要长得帅啊等。衣裳这么感情丰富的女孩当然也有她的择偶标准,那时的标准也和其他女孩差不多。但自进高中后,她的标准就变了,她想找一个有才华有内涵的男孩,而长相和身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在这之前她已和好几个她认为比较优秀的男孩谈过恋爱,用大家的话讲,这叫早恋。这几个男孩中,有成绩优秀的,有家境很好的,有长得很帅的。但衣裳就是觉得他们没有内涵,缺乏才气,粗俗不堪。衣裳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蛮横不讲理的小女孩了,她在不断成熟。

      同大多数女孩一样,衣裳内心也在等待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出现。她没有把初吻给她的几个前男友,她想把最完整的她交给心中的那个他。衣裳很喜欢张学友的那首《我等到花儿也谢了》,并不时吟唱着。她在等什么呢?就是在等那个世上和她最有缘分,最为般配,最有共同语言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可与大多数女孩一样,她一直没有等到这个人出现。出现的人她不喜欢,喜欢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我终于来到了人间。我四下张望,见自己身在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上。我的位置在一棵梧桐树后,所以街上的行人并未注意到我。我一身黑色,迈着大步往前走着,寻找我下凡后的第十五个女子。我很快就见到了第一个女子,那是一个女清洁工,拖着一辆垃圾车清扫着街上的落叶。我举目望去,前面有一大帮背着书包的小女孩,正嘻笑作一团。我数了数,一共十二个。想不到前十三个女子这么快就全见着了。马上就要来第十四个了,我心里有一丝紧张。

      谢天谢地,这是一位老态龙钟的老太太,拄着拐棍,手里拎着一些菜。我忽然有些尿急,便来到不远处的两间房子前,稍一隐身,开始撒尿。这倒并非我不讲文明规范,我身处的那个年代男子随地小便很正常,没人会觉得不文明。况且我是军人,更不加讲究。我本该意识到那两间房其实是公共厕所,但那四个字是简体字,我还并不太熟悉。

      在我尿尿的时候,我脚下来了一条狗,闻着我刚尿出的尿。我发觉狗右腿上有一处伤,还在流血。于是我扯下一根白丝带,帮狗包扎了伤口。狗欢快地吠了几声,很快跑远了。

      我刚开始系皮带,右边那间房就开了,出来两个女孩,看年纪,在二十一二岁左右,分别穿红色和蓝色上衣。这两个女孩见我这副德性,眼中均是鄙夷之色,其中一个还红了红脸。我这才想起刚才光顾了给狗疗伤,把正事给忘了。原来第十五个女子就是她们其中一个。我努力思索了一遍,确定穿蓝色上衣的那个先出来,也就是第十五个。莫非,莫非她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子?我心中一阵窃喜。我悄悄跟在她们身后,见她们进了一个门牌有些古朴的建筑物里去。我看得很清楚,那上面写着“**大学

      原来她是一个女大学生。事后我打听过她的名字,得知她姓孙。除了衣裳这一外号,朋友们还亲昵地称她为宛宛。我是在她学校的食堂里见到她的。当时她正和几个同学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我注视了她很久。她身上有种很独特的气质,也吸引着我。我发现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她。难道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缘份?不然很多人做了一辈子异性朋友也没有彼此相爱。

      我该怎样去向她表明我就是她在找的那个人呢?这话说出来有谁会信?她会怎么想?不把我当神经病才怪。为了能合情合理地朝夕都能见到她,我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成为这所大学里的一份子。以便接近她,追求她。

      我找到她们学校体育系的教授,向他表明我的意愿。教授问了问我的名字,摇着头说他们体育系特招的都是在省市或全国甚至国际比赛上获得好成绩的专业运动员,而我的名字他在各类赛事中从未听闻,怎么可能破格录取呢?我轻哼一声,说,你们不是缺举重运动员么?教授又笑,你行么?你能举起多重的杠铃?我笑着说你小心了。说完我伸左手一把抓住教授肩头,往空中抛去。教授被我抛离地面足有十来米,落地时又被我抓住右腿,全身倒立。围观者无不发出惊叹。教授则面无血色,全身不住颤抖。

      就这样,我被破格录取,成为她们学校体育系的新生。我很快名扬整个校园,被视为能代表全市甚至全国夺标的最大热门。

      我却不禁有些自嘲。宛宛已是大三了,而我刚大一,她成了我的学姐,学弟追学姐,用行话讲,这叫高射炮

      我虽然能经常见到她,却难以接近她。我听说她是理科生,却喜欢文学。在大家眼里,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生,一般的男子她根本看不上眼,除非有什么特长或与众不同之处。我虽有神力,可在她眼中,我最多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罢了。

      我思量很久之后,决定投其所好。我开始用笔名写一些往事,给多家报刊杂志投稿。这些文章很快被登出来,引发一场怀古风潮。行家们都说我的文章充满了历史气息,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历史小说。对于我能如此逼真地再现那个年代的往事感到惊叹。

      每当我听到这类评论时,我总会暗自好笑。其实这些故事都是真的,对我而言,那不过是回忆罢了。别人当然不会知晓这些,只以为我在重新审视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不久有一家报纸开始连载我的文章,如《秦末往事》、《项羽和虞姬》、《楚汉争霸》等。在写这些往事的同时,我也会沉浸在对以往的回忆中。就连在梦中都会想起这些事来。我时常想念项王,想念父母,想念虞姬,想念同生共死的好兄弟们。

      我用稿费租房子,付学费。其实学费我仅交很少一部分,大半是免除的。由于我过人的膂力,我还能得奖学金。我房子的墙壁上贴满了我亲手所画的那个时代的人和事的图片。我把多出来的钱用于捐赠一些慈善机构,因为幼年的往事历历在目,我知道世上有很多人需要救助。至少这样可以让我心安许多。

      后来我听人说,宛宛很喜欢我写的这些故事。那份报纸她每期必买,不为别的,单是为了看我的历史小说。不知不觉中,她已成为我忠实的读者。

      

      那天是全国选拔赛。我代表学校参加比赛,一路从预赛杀入决赛。成绩最好的十名选手将代表全市参加全国大赛。我一人就进入了举重、链球和标枪的决赛。前两项我都获得了冠军,而且赢得非常轻松。到了标枪决赛,我依旧信心十足,觉得获冠军只不过是小菜一碟。

      决赛的时刻终于到了。数十名选手依次进了场。这些都是各高校各团队的精英,可在我眼里,他们只是来做陪衬的。因为冠军永远都是我。

      我第十五个掷标枪。在这之前,最好成绩是七十米零二厘米。轮到我出场了,我们学校的拉拉队开始齐声呐喊为我加油。这使我有种轻飘飘的感觉。因为在他们眼里,冠军最终还是我的,而他们关心的并非这个,而是我到底能破记录多少米。

      我向他们挥手致意,脸上带着自信的笑。我根本没使多大力,只轻轻挥了挥标枪。成绩很快出来了,八十米零九厘米。这时我忽然望见宛宛也在观众席上,我暗自后悔没投得更远一点,好让她钦佩我。不过我想这应该是最好成绩了,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成绩就能拿冠军了。

      可意外却发生了。居然有人投出八十一米。我看了看他,是个很帅的小子,和我一个系的,此人外号蚊子。我感到有些吃惊,因为这小子是校篮球队的,专长应该是篮球,怎么膂力也如此惊人,莫非当真是真人不露相?

      照预赛的成绩,前三名进行最后的决赛以排定名次。每人限掷三次。我、蚊子和另一个成绩远比我们差的选手进行决赛。

      那人第一个掷,我第二,蚊子第三。那人拼尽全力只掷出七十一米,而我稍一用力就掷了八十五米。全场一片喝彩。最后轮到蚊子掷,我决没想到他看似轻描淡写的轻轻一挥手就掷了八十六米。我和蚊子对视一眼,他一脸得意之色。

      我可还远没尽全力呢,我暗笑。

      第二次我掷出九十八米,已用了八成力。

      可蚊子却掷出九十九米,又比我多出一米。

      我脸色开始凝重。到这个阶段,比赛就完全成了我俩唱主角的竞技场了。这多少使我想起当年和巴刺拉莫对决的场景。而我们体育系的教授早笑得合不拢嘴,因为不管谁获胜,都将为学校赢得荣誉。

      我决定使足十成十的力掷最后一枪。

      那柄标枪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直飞出去,凭直觉我知道这将超出一百米的距离。可意外又发生了,那杆枪飞着飞着忽然直往下坠,落在五十多米那个位置。

      这一下全场哗然,不少行家都大跌眼镜。我也惊得目瞪口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是这样!

      蚊子似乎有意和我戏耍,他也仅掷出五十一米。又是只多一米……可看他神色,似乎也是一头雾水。

      所有人都看不懂了,蚊子本可趁机一举夺魁,莫非他也中了邪?

      全场的气氛一时有些令人窒息,每人均感觉有一股诡异的气息。

      为了使本次比赛的质量不容置疑,大赛主委会决定再让我们投一次,一场决胜负。不过这次我要求蚊子先掷。为了驱散众人心中的疑团,大赛主委会答应了我的要求。蚊子倒也爽快,没有任何异议。

      蚊子最终掷出的成绩是一百一十米。

      全场沸腾了。因为这个成绩已经破了世界纪录。大赛主委会成员无不跺脚扼腕叹息,要是把比赛办得再正规一点,多请一些专家来,这个成绩就将成为新的世界纪录。

      我心里憋着一股气,我可不信斗不过这小子。

      我使尽全力一掷,标枪像炮弹一样射了出去。我看着标枪越飞越远,正暗自得意,准备挥手庆祝了。

      可标枪已远远超出了它本该有的射程。它后劲之足出乎我意料,更要命的是,它竟射向了观众席,而且目标竟是宛宛!

      宛宛也意识到危险,已吓得面无血色。我一捶胸,抱住头痛苦地蹲在地上,看来惨剧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了。别人我尚且心痛,何况是她……

      全场又一片惊呼,紧接着响起一片鼓掌声。我猛抬头,立马兴奋地一跃而起。原来那标枪在离宛宛心口几公分处停下了,正砸在下面座位的一个男生头上。那男生摸着脑袋直咧嘴。我长出一口气,再看宛宛,已吓晕过去。

      我的脸色却变了一变,这里面肯定有蹊跷,我不可能投得那么远的。回想起第三投只掷出五十来米,我就更确信有一股神秘力量正在介入这场比赛。可那会是谁呢?

      现场仍一片沸腾。我无心去领那个冠军奖杯,我在惦记着宛宛。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听见其中一个裁判兀自傻傻地笑着,口中还在喃喃自语:…………他到底……是不是人……”

      我又一次名扬全校,我每到一个地方,必会引来一片围观。可围观者里从没有宛宛。后来我听人说,宛宛受到那次惊吓后开始讨厌我,并给我起了个绰号叫野人。我知道一定有人在算计我,而且是有意让宛宛更疏远我。可我对此没有半点头绪。

      

      宛宛用杯子里的热水捂暖手心后铺开报纸,目光集中在第七版,慢慢看那个她最近开始欣赏的作者的连载小说。这已成为她每天的习惯。她每天都要买这份报纸,为的就是接下去看这部连载小说。她从小就对历史感兴趣,看过很多历史书籍,项羽及虞姬即是她欣赏的历史人物中的两位。有时她很羡慕虞姬,一个女人为了心爱的男人甚至可以牺牲自己,这是何等伟大……要是她也能碰到能让她为之交付一切的那个男子该有多好。宛宛不禁发出一声叹息。她抱着茶杯开始浮想联翩。

      宛宛考入大学之后,很快成了公认的校花。她成了很多男生争相追逐的目标。几乎每天她都会收到情书及去某某餐厅共餐的邀请函。这些平时在别人眼里温文尔雅的男生在情爱面前变得有些痴迷,近乎疯狂。其中一个最为狂热,是体育系的,每天不仅给她写情书,还要送一束玫瑰。甚至,他连项链、戒指都送了。这人外号叫蚊子。雅雅觉得他就是只讨厌的蚊子。其实蚊子人长得很帅,也颇有钱,他父亲还开了家公司。在别人看来,他除了成绩差人品差之外,基本上在各方面还是很过得去的。蚊子打篮球技术很棒,颇得女生欢心。但宛宛就是看不上他,觉得他俗不可耐。她了解蚊子的底细,道貌岸然,实则是个花花公子。似乎像他那样的男生都这副德性,仗着有些钱就玩一个甩一个,整天都在情人面前逢场作戏。宛宛渐渐就觉得男人都是一个样,开始相信男人都好色这一说法。她常感叹世上的好男人真是越来越少了。无论在小说还是现实中,都是一样。

      她曾给那家报纸打过电话,通过她父亲的特殊关系,要到了那位作者的地址。然后她写了封信过去,希望和他成为朋友。在信中她多少表露了她的爱慕之心。然后她就开始耐心地等他的回信。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很快两个月过去了,宛宛始终没收到他的回信。也许不少人已捷足先登了,也许她的信压根没引起他的注意。要知道,他可已不是一般的人了。宛宛后来又写了几封,甚至夹了她的靓照和手机家电号。可她依旧没收到过回信。宛宛有种受挫感,对她这样的女孩而言,这已算不小的打击了。

      也许才子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傲的,宛宛安慰自己。不过她至少可以确定一点,那个才子绝非好色之徒。对她而言,这就已足够,那说明她并未看走眼。宛宛对此不甘心,决心用诚意感动他,这样的朋友,她是交定了。于是宛宛每周都会写一封信给他。到后来,给他写信,看他的文章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尽管她从未收到过回信或回电,可她仍然乐此不疲,用心写着她的读后感及不少心声。日子每过一天,她就更确信他是少见的正人君子。她内心深处甚至隐隐有一丝甜蜜,连她自己都纳闷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其实那只是我临时租的一间房子。我在那里只住了六天,不久就搬离了那里,开始住校。所以她的信我从未收到过。要不是这样,我怎么可能那样冷漠地对她?

      宛宛在受到很多男生追求的同时,不时会想起那个从未给她回过信的才子。她甚至在想,倘若他回了信,只要他愿意,她做他女朋友她也心甘情愿啊。可是,可是……哎,他也太傲了。宛宛在内心叹息。她又看看眼前这群俗胚,真感到上天捉弄人。她知道这些人追求她无非是冲着她的外貌和家世。一个字,俗!

      出现的人不喜欢,喜欢的人不出现……宛宛叹息着。她又在吟唱那首《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了。那个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他到底在哪里啊?

      那一天很凑巧,我去银行取一笔钱,路过我以前曾租住过的那间房。以前的房东叫住了我,说他那儿留着我的不少信。我当时就一怔。一看,足有百多来封。令我惊讶的是,其中有三四十封是同一个人写的。看字迹,是个女的。这真的令我很感动。我仔细看过她的信之后,才知道原来是她,是衣裳!是宛宛!是我牵肠挂肚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原来她仰慕我!原来我们彼此欣赏着对方!我心潮涌动,久久没有平复。

      那天晚上我给宛宛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信是八点开始写的,足足写了两个钟头。当我正准备将信封封上时,我桌上的报纸忽然开始飘动,随风飞舞。我以为只是风大想去关窗时,灯突然熄灭了。接着我看到一个长长的影子在月光下投影在墙壁上。先秦时期的宫鬓装饰,宽宽的衣袖,袅娜的身姿,这一切我看得很清楚。

      谁?我眯着眼睛,以为这只不过是是幻觉。

      夫君,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好熟悉的声音,即使隔了两千多年,仍像是在昨天。

      月光下她秀美的脸庞出现在我面前。果然是她,项王的表妹,月杳。难怪我在天国一直未曾见过她,原来她已去了死亡之国,化身为精怪。

      我们并没有成亲,妹子未免叫得太亲热了吧?我淡淡说道。

      月杳凝视着我,目光好幽怨:要不是表哥说你已下凡,我是不会跟来的。难道你已忘了你我当年的婚约?

      如今你我人鬼殊途,还是忘了这些往事吧。

      得了吧你!月杳的语气一下子变得严厉,这只是你的借口,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来凡间的目的?你分明是喜新厌旧,以往你在天国我近不了你身,现在你只是凡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你欲如何?我叹口气说,你我缘分早就尽了,你又何苦苦苦纠缠?

      情份岂是说断就断的!两条路,要么你跟着我,不然我杀了她!

      你若杀了她,你也难逃天谴!

      这样我心里总算快活了,好过看着你们卿卿我我!

      这是何苦?我叹道,你我没有成为夫妻,那是因为缘分已到尽头,你又何必执迷不悟?况且最适合你的那个人并不是我,我问过天神,那个人在明代万历年间,你应该去找那个比我更适合你的人才对。

      可人家对你痴心一片。另一个声音说道。月杳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人影。原来是蚊子,不,是六甲,当年刘邦安插在我军中的奸细,被我察觉后斩首的那个人。

      原来你来到人间只是为了报复,你至今仍恨我入骨。我冷笑。

      不错。六甲说,就算抢不到你心爱的女人,我也不会任你逍遥快活!

      想不到他们俩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竟联起手来。我不禁有些感慨。

      这是上天安排的姻缘,你们要是破坏的话,也不会有好下场!我逼视着他们。

      我们走着瞧。

      说完,他们又吹起一阵冷风,走了。我额上凉凉的,一摸,原来是冷汗。我当年沙场杀敌时骁勇无比,既是故人,我又怎会心生惧意?可是宛宛她……我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第二天我把信寄了出去。几天后,宛宛的回信到了。细节我就不多说了,不久,整个校园都知道校花宛宛正式成为我的女朋友。我寻到了那段命中注定的缘,宛宛也找到了意中人。大家都说我们是一对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好不羡煞人!

      宛宛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我却不时忧心忡忡。我在担心月杳和六甲会向宛宛下毒手。他们在暗我们在明,情势对我们并不利。

      果然,这一天当我们正坐在一起进餐时,宛宛忽然全身扭曲,不多时竟变成了一只箱子。我惊愕不已,这时斑若和六甲出现了。果真是他们,是他们干的好事!

      你心上人已变成一只指纹密码箱,世上只有你的指纹才能打开这只箱子救她。可你已没机会了!六甲狞笑着。

      那又怎样?我冷笑,我的指纹又不会消失。

      你看看你的手再说。

      我的脸色猛地一变。我的十根手指上的皮肤竟然光滑无比,已找不到半条指纹!我的脸一下子白了,忙拿起几张报纸。

      没用的。月杳冷冷地说,你所有触摸过的东西都被我们动了手脚,你别指望能再找到你的指纹,永远别想!你就抱着这只箱子过你下半辈子吧!

      你们太卑鄙了!我怒吼道。

      你还有机会,只要你跟着我,且把她交给六甲。月杳的表情很有些盛气凌人。

      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我依旧像以前那样爱她。我紧紧抱住箱子,将头依偎在箱子上。

      月杳气急败坏,转身就走。

      接下来的几周我一直在寻找所有有可能留下我指纹的东西。事实果真如月杳所言,他们早就销毁了这些指纹。我悲痛之余,常抱着箱子发呆。我每晚都会抱着它入睡,白天也总会拎着它。我打算抱着它一辈子,除了一辈子,我再也找不出任何恰当的词来形容我对宛宛的爱之深切。而一千年,一万年什么的,全是空的。

      我也曾想过向天神求救,可我在下凡前曾答应过他,在凡间事无巨细一切须我自理的。我在愤怒和凄伤中度日。有一天我听到邻居家的狗在叫。这启发了我。我忽然想起我尿尿的时候出现的那条狗。那根白丝带上留有我的指纹,如果找到那条狗……

      我开始疯狂地找那条狗。无论电台电视台还是报刊杂志上的报道,甚至街上的树及电压线上都贴满了我的寻狗启事。那几个月有无数热心人抱来了他们自家的或自认为是那条狗的狗,可那都不是我要找的那条狗。

      

      那些日子为了维持生计,我参加了一些比赛,拿了些奖金,还顺利进入奥运会选拔赛。我这次又报了三项,我想能拿多少奖金就拿多少。国内的专家对我的神力早有耳闻,得知我参赛,纷纷来争做评委,还请了不少外国专家和记者。他们认定我只要我发挥正常,就能创造新的世界纪录。因为在平时的训练中我的成绩已超过了世界纪录。这次他们做得万无一失,免得再出现全国选拔赛时的遗憾。

      那天是315号,我本以为我可再创辉煌,可那天对我而言却是黑色的,甚至是灾难性的。

      我试举两次杠铃后的成绩为三百五十二公斤,离世界纪录仅差半公斤。所有人都开始紧张,有些圈内人士甚至已准备好庆祝了。就当大家以为我将勇破世界纪录时,意外却发生了。

      我举杠铃的时候还尚不觉得吃力,可当杠铃刚举过头顶时,杠铃的重量却猛地激增,一下子重到我甚至已无力气再放下。咔嚓两声脆响,我双手皆断,杠铃重重地落在地上。我疼得冷汗直冒,连举手想擦汗都不能了。

      全场又一次哗然。队医护送我离场时,我听见有人阴恻恻的笑声。回头一看,六甲正坐在观众席上得意洋洋。又是他搞的鬼!我倒也镇定,在比赛之前我就在担忧这个,既然真的发生了,索性坦然自若。

      在我疗养的那段日子,麻烦事接踵而至。因为我的小说是连载的,先前已和他们签过合同。可我手受伤之后,没法再握笔写字,而坐在电脑前又状态全无。对于新式的电脑写作,我是无法适应的。于是我只得请人代笔,我口述。谁知那家伙是不是六甲收买的,写出的东西与我的原意相去甚远,内容也非常枯燥,登上去之后批评声不绝于耳,到后来已无多少读者愿再读我的小说。就这样,出版商和我终止了合同,我也得了个江郎才尽的臭名声。

      我一下子由春风得意变得落魄不堪。这倒也罢了,可宛宛和狗的事本就令我伤透了脑筋,再加上这些打击,我很快就陷入迷茫,一蹶不振。甚至不敢再作任何乐观之想。

      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我的心理渐渐变得脆弱,终于开始不堪重负。我患上了忧郁症,病情在一天天加重。终于有一天我抱着箱子来到悬崖绝壁,想跳下去了结此生。既然不能再和宛宛相亲相爱,但求一死,希望死后和宛宛一同升入天国,再续前缘。

      就在我刚想跳下去的那一刹那,我听到身后有狗叫声。我回头一看,天哪,是它,是我正在找寻的那条狗!天上的白云很快散去了,天幕中出现了项王和虞姬的头像。他们相偎在一起,冲着我笑。

      居然有人和我们一样相亲相爱。虞姬说:你对她的爱感动了我们,于是我们帮你找来了这条狗。我和项王不宜久在人间,就此别过,祝你们永结同心。

      项王和虞姬很快消失了。我欣喜若狂,解下那条白丝带,摁在箱子的密码开锁处。箱子打开了,可里面只有一件宛宛变成箱子前的上衣。我抚着衣裳,泪流满面。想不到宛宛真的像她的外号那样,成了衣裳。

      这时天空中一阵彩光,显出欲救宛宛,倾你一浴缸之血,浸之即可。这几个字,剎那间又消失。什么?要一浴缸我的血?人全身的血液连浴缸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怎么可能有一浴缸血?!我失魂落魄地抱着衣裳下山,内心一阵凄苦。我来到大街上,正见一群人在宣传义务献血。我茅塞顿开,对呀,人献血之后只要补养得当,血还是原来的量呀!

      就这样,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抽一次血,然后将血放入冰箱冷冻。很快六年过去了,血已积了有大半浴缸之多。而我也已瘦得皮包骨头。我知道再抽下去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但为了宛宛,我决定将血抽满为止。

      这六年的辛酸难以形容。我是靠乞讨熬过来的。我幼年曾因战乱而乞讨,想不到两千多年之后我依旧为生计所困。而曾经的辉煌,那只是一场梦么……

      但我还是这样熬过来了。为了宛宛,再苦再累也得熬。我终于体会到原来爱情的力量真的如别人所说的,是那么伟大。

      

      月杳和六甲不知何时到的。斑若面无表情,六甲则咬牙切齿。他们伸爪来抢那件衣裳。我拼命挥菜刀抵挡,很快就气喘吁吁。我将衣裳扔进浴缸里,他们又向浴缸扑去。那一刻我心如止水,我突然想起在天国时曾听天使说过,因为魔鬼都是冷血的,所以他们最怕有情人心脏里的血。为了宛宛,我决定再死一次,哪怕永远不能再回天国,要忍受轮回之苦。

      一股热血激射而出,喷在他们抓着衣裳的爪子上。这时浴缸开始沸腾,月杳和六甲则痛苦地哀叫。六甲大吼一声,挥爪向我刺来。我静静地看着他,面对死亡,倒也坦然。六甲的吼声嘎然而止,他的心口已被月杳的厉爪刺穿。六甲抽搐几下,消失了。

      这次我不是来害你,而是帮你,看到你如此爱她,我也被感动了。月杳留下一抹灿烂的笑,化作一道彩烟走了。

      六甲的吼声惊动了不少人,他们纷纷来看怎么回事。宛宛已恢复真身,我们幸福地拥抱在一起。

      天神和天使终于出现了,在霞光中我们飞向天空。

      你们的爱情感动了上天,天国决定破例接纳你,你可愿意前往?天使问宛宛。
            “就算去地狱也心甘情愿。宛宛呵呵一笑。
      我向下望去,人们一边流泪一边朝我们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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