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五花八门
一元钱能吃什么?
这个曾在网上被热议的话题,有人给出了让很多人意外的答案:中央部委食堂一顿丰盛的午餐。
有媒体报道称,部委食堂大多以自助餐为主,一顿午饭一般不会超过10块钱,有些机关只需个人掏一两块钱“意思一下”,“因为上面出了个什么规定,说必须要有自付的部分”。有的机关食堂,则出现了“免费午餐”。不只如此,某部委食堂还配有营养师,营养师会根据每次机关体检的结果,在配餐上做相应的调整。
物美价廉的饭菜、优质的服务,让许多人对部委食堂艳羡不已。
最常见的福利还有劳保用品,其发放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常见的劳保用品有手套、安全帽等。而一些单位发放的劳保用品,并不一定和工作直接相关。
“4盒抽纸、两瓶洗洁精、两小袋碧浪洗衣粉、两块透明皂、两条毛巾”,这是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江每年都会领到一两次的“劳保用品”。而某银行则更人性化地将劳保用品货币化,直接发放购物卡。在该银行工作的小张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去年春节,单位发给老员工每人4张、新员工每人两张某大型超市的购物卡,每张1000元。
此外,端午节发粽子、中秋节发月饼这样的福利也很常见。2009年被广为关注的“月饼税”,据说,就源于某单位中秋节给高管发了2000元的购物券,导致一场关于公务员发月饼是否该缴税的争论。
近年来,iPhone、iPad这些流行的电子产品也成了一些单位的隐性福利。一中央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员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该单位去年举办年会,单位给员工设置了一个抽奖环节。奖品是价值近5000元的iPhone4S和价值3000多元的iPad2,而且中奖率100%。手气差的员工,也能保证抽到一个iPad2。
当然,这还只是实物层面,有的福利还和员工的精神享受有关,比如旅游福利。据记者了解,上海一家国企的普通员工,每年仅旅游福利就有6000元。某部委每年会给员工发500元的“图书费”,以便大家看书学习。
再比如免费的音乐会、电影、话剧门票等。每次有大牌歌星来京开演唱会时,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小宋,就会接到无数个亲戚朋友的电话,因为工作关系,小宋所在的部门每次都会有赠票。“我也挺为难的,因为许多巨星演唱会的门票很紧俏,转手最少就是几百元,甚至有时更高,我不看,但是老向单位要,也不合适。”
此外,北京几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今年天津某政府机关来北京高校做宣讲会,就公开承诺给本科生员工提供免费攻读在职研究生的福利。一位自费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的学生介绍,她攻读在职研究生的费用,大约要30000多元。
当然,还有直接发钱的,主要表现在优厚的津补贴上。河南某县一位副局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单位每月给局级(科级)干部3000元的汽车油补,而自己每月的油钱大约六七百元。
各种名目的“费”,在福利中也屡见不鲜。东北某省一家商业银行规定,只要本单位员工在私家车的车身上展示该银行的 Logo,单位每年将“支付”该名员工8000元的“宣传费”。“私家车上贴单位Logo,客观上也是向公众宣传我们银行嘛。”该银行一位员工说。
北京某国企员工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所在的单位,“是个节都有过节费”,甚至六一儿童节,所有员工都有几百块钱的过节费。
当然,福利还具有鲜明的单位特色。
北京某电信运营商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作为普通员工的他,每月手机话费中,市话1000元以内、长途100元以内,不用自己掏钱。“市话当然没问题了,长途一不小心就打超了。”
实际上,在2009年,财政部就发了一份《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不过,这一规定在一些部门并没有严格地执行。
此外,隐性福利还有“假公济私”类的。甘肃省某事业单位职工小马告诉记者,该单位近年来改善办公条件,目前每位员工都配有三台电脑,一台台式机、两台笔记本,“所以,家里根本不用买电脑了,两台笔记本拿回家足够用了,维修、更换都是单位买单。”小马单位的办公楼和家属楼在一个院子里,所以,单位20兆的宽带也就“顺便”进了家属楼,“下载电影特别快”。
当然,上述种种福利与福利房比起来,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福利中的极品——住房
虽然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彻底废止了原先的福利分房制度。但在一些单位,远低于市场价的福利房依然存在。
在北京,仅职工宿舍这一福利,每月就能为一些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职工节省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租房开销。要是能分到单位的福利房,就如同瞬间中了彩票,资产和收益都将在百万以上。
张先生是某中央部门在编职工,据其介绍,自己参加工作两年后,2009年单位就给他提供了一套北京四环内的福利房:二室一厅,60平方米,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而该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在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这一套福利房比市场价便宜100多万元。
据张先生介绍,房子的面积跟职工的级别成正比,级别越高,房子越大,“领导的面积会大一些”。一切手续都是按经适房走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拿到产权证,“购买五年后应该有产权”。
今年5月,据媒体报道,在北京市西直门附近,一栋新盖起的高层住宅楼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附近区域已经几年没有建过住宅楼了,上世纪70年代盖的老楼市场价都接近4万元/平方米。这是某央企为本单位职工盖的福利房,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如果转手卖掉即可赚几百万元。而今年4月,北京北五环附近“被央企团购”的某楼盘的“房号”,竟被炒至100万元。
1998年,福利分房被叫停后,一些地区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搞福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
2006年8月,针对这一问题。原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被外界视为“措辞严厉”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不过,福利房并没有消失,又以“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的名义继续存在。一位知情人士向媒体表示,实际上各部委零散的福利分房、建房活动仍在进行,但分房的对象仅限于“核心公务员团队”。
“房子的福利,是很多人选择一些体制内单位的重要原因,有的部委,基层员工收入还不到5000元,没有住房福利,在北京简直活不下去。”一位中央部委的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的一位公务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已经工作四年了,因为没有福利房,买房时不得不“啃老”。而上海某单位的一位去年刚入职的公务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自己单位也没有福利房,为此他还劝退了一名本想报考自己单位的师姐。“就算体制内,还是得找个牛逼的体制内啊。”他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