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叙从史记出发》37--法律的开明诠释
历代君王御法严,连坐制度九族牵。
斩草除根最无情,震慑百姓有重典。
刘恒即位称帝后,敢向传统来宣战。
下诏废除株连罪,任用直臣审判官。
刘恒出巡长安城,渭水桥下人跑窜。
惊吓御驾辇车马,马儿飞奔拉车辇。
文帝受惊幸无险,浑身冷汗怒冲冠。
骑兵逮住肇事者,交由司法严惩办。
司法廷尉①张释之②,立审此案不怠慢。
细听犯人自陈述,根据事实依法判。
判处违反清道令③,处以罚金人放还。
文帝不满此判决,怒斥廷尉失公断。
廷尉释之非等闲,据理力争不顾险。
法律条款是准绳,个人意志莫违反。
违反清道当罚金,准绳不能随意变。
依法行事最公平,文帝思量服决判。
汉高祖庙一大案,盗贼偷盗门玉环。
文帝向来重孝道,先帝被辱情何堪。
廷尉依法判斩首,皇帝勃怒要改判。
欲灭满门要严惩,以此恭敬汉祖先。
面对文帝雷霆怒,廷尉谢罪细言辩:
触犯法律有轻重,以此为据来断案;
如若盗庙灭满门,如若挖陵怎惩判?
廷尉为贼来辩护,敢触龙颜胆包天。
自古帝王有特权,超越法律贵为天。
文帝高华有异秉,敢废先律刑法宽。
廷尉耿直忠良臣,执法公正不失偏。
明君直臣相辉映,法律开明民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