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时间给予生命,只有两种选择:一个是白天,一个是夜晚。在日夜交替之中,生命由幼小变得强壮,由强壮变得苍老,直至死亡。
有一件不幸的事,我选择了创作。写作即却是一件很苦的事,你必须是一个人,独自呆在房里,当然也可以是其它什么地方,又常常选择在夜晚来临的时候,通宵达旦,夜不成寐,夜以继夜。特别是我,因为白天还要忙学校里的事,学校又是自己亲手创办的,大事小事,事事都要关心。为了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经常要跟社会上的许多部门打交道,因不善于交际,往往达不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之本人生性直白,处理事情又不会拐弯摸角,揣摸别人的心思,所以,碰钉子的事时有发生。因此,我与常人不同,白天往往遇见鬼,或者自己变成鬼,去和鬼打交道,只有到了晚上,才有做人的感觉。经过白天的忙碌,只希望夜晚来临,让身心得以平静,重新回到直正属于自己的空间。在书的天地中畅游,在自己的电脑前写作,在虚构的小说中穿行,直到深夜,直到黎明。就这样,中午变成了早晨。常常醒来后已是上午十点多钟,不得不快速洗漱,收拾完闭,匆匆走出家门,匆匆赶往车站,匆匆来到学校,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却又必须去做的事。常常这样梦想,如果有一天,能踏下心来创作,该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每到凌晨三四点钟,站起来休息,走向阳台,推开窗子,看窗外一片寂静。晨星依稀,晨雾蒙笼,空气清新,沁人心脾,心情格外舒畅。
是的,我喜欢夜晚,特别是深夜。喜欢一个人独自思考,喜欢沉浸在一篇小说的构思中,与小说中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走向辉煌,又一起走向毁灭。每一首小诗每一个短文写成,欣欣然如同吃了个蜜枣,心里甜滋滋的。要是一篇小说创作完毕,如同痛饮茅台美酒 ,酣畅淋漓,如矣重负,兴奋之心,难预言表。
一个人喜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会不顾一切。尽管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去完成,也是值得的。就像我,把夜晚当成向往,真正的生命就没有活在白昼。
200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