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针对有人表示宣判死刑原因是“金融垄断”,吴英辩护律师张雁峰认为这是其中因素之一,律师圈曾私下流传银监会关注此案。除此之外,地方行政干预或也是死刑判决原因之一。
天使投资人薛蛮子对于吴英的判决在微博中表示,“人死不得复生。吴英罪不当死。”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微博中对吴英被判死刑反问,“若法无定律,岂可以死试律?”
创新工厂董事长李开复在微博发起的对于吴英是否判死刑网络调查中投“罪不至死”,并且在微博中写到:我投给了"罪不至死"这1个选项。
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在微博中留下“唉,惨!”两字,表达对吴英被判死刑的感叹。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呼吁法院“刀下留人”。
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王巍认为,将制度和社会问题归结到一个毫无特权和资源的草根女子身上是不公平。他表示,“吴英案是中国民间金融环境的产物,是融资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事件。将制度和社会问题归结到一个毫无特权和资源的草根女子身上,这个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判死刑不仅是法律的耻辱,也是全体公民的耻辱。看看当年因投机倒把和非法集资被处死的王守信,邓斌,沈太福,有几个值得法律推敲? 还要加上一个吗?”
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韩志国在微博中也提到,“吴英案维持死刑判决并报最高法核准,生命即将成为旧制度的牺牲品并为一个新制度大厦奠基。死刑本来就应格外慎重,贪官的量刑尺度已越来越宽,为什么如此急促地让一个罪不当诛的年轻生命离去?”
《财经》杂志执行主编何刚在微博中认为,要杀吴英,也应杀贪官。他表示,“杀吴英,也应杀贪官。贪官多免死,吴英亦从宽。这似乎是民意,也许法律专家对此不屑一顾,但这就是民意啊,大家是恨吴英还是恨贪官?吴英偶尔出,贪官常常有,谁的危害大,谁应被严打?这就是吴英案被广泛同情的深层原因。民意可能偏颇,但为政者不可不察。慎重,再慎重,毕竟是一条命!”
不过,财经评论人吴其伦认为,吴英赴死咎由自取,警示他人意义重大。他解释,“吴英二审获死刑,此消息一出,网上质疑声四起,有人说量刑过重,甚至有人呼吁精英律师为其辩护。对此,笔者以为,吴英非法集资诈骗数额巨大、罪行确凿,对众多事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理当受到严惩。吴英赴死是为其罪责付应有的代价,并能警示和震慑他人。”
张雁峰对外表示,对宣判结果很出乎意料。他认为在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这一方面做工作,要尽最大努力,但是不结果也不表示乐观。
货币政策从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环境下,民间借贷自然异常活跃。严格来看,民间借贷的高利率确实超越了监管上限,但其对于实体经济资金的补充作用也着实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