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脂批把芹著原续的黛玉之死、之情、之泪、之心及其原因(“痛惜”“知己”“得爱”),记述得何等清晰、具体!拿它一对照,即可见出程高本后40回的“断情”“怨恨”的黛玉之死,对于芹著原续是做了怎样的翻案文章!
三、脂评于己卯本第19回双行夹批曰:“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这“情不情”“情情”实是高度地概括了宝、黛的一生特点及其基本的性格特征。
就宝、黛的基本性格特征而言:(一)脂评批注:宝玉“天生一段痴情,所谓情不情也”;“写黛玉又胜宝玉十倍痴情。”可知这“情不情”和“情情”,都是“痴情”之意,两人都是“情痴情种”。(二)脂评又批注:“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之物),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而黛玉:她夜晚叫不开怡红院的门,又气又悲而吟《葬花诗》,但次日又把对宝玉的怨气“忘在九霄云外”等等,脂评批曰:“情情衷肠!”“情情,未来面目也。”可知这个“情情”是“用情于有情之人(专指宝玉)”之意。
就宝、黛的一生特点或总结而言,脂评也作了第三种很好的批注:脂评曰:宝玉“多情而(终于)不情之案”。这个“情不情”是指宝玉一生始于“情”而终于“不情”。但这个“不情”绝非“断情”“无情”,而是“悟情”=终于省悟了“情”之悲剧性,亦即脂评所谓宝玉“始于情,终于悟者”。
脂评的这个“情不情”的解析,是完全符合曹雪芹对宝玉的结局的安排和预伏的:宝玉“神游太虚境”时,警幻仙姑用判词、曲子等启发他认识女儿们的悲剧命运,但“痴儿竟尚未悟”!直到他亲闻亲睹了一个个女儿的悲惨结局,最后“痴儿”才终于“悟了”而“悬崖撒手”、出家离尘。因此把这个“情不情”理解为宝玉的一生是“始于情而终于不情(悟情)”,确是符合芹著原意的。
据此,与宝玉的“情不情”相对应,黛玉的“情情”则是“始于情而终于情”。她与宝玉不同,黛玉这个人物形象的任务不是“悟情”,而是“还情”,绛珠仙子下凡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偿还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灌溉之情”。因此当她一旦完成了“以泪还情”的使命,她的生命也就可以结束了。因此她的“情情”=“始于情而终于情”,正是高度概括了她为情而生、为情而死,情始、情终的一生,是完全符合曹雪芹预设的绛珠下凡神话,和前文脂评关于绛珠——黛玉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的批注的。
而程高本后40回的黛玉,竟然把“十倍痴情”彻底“焚断”;把“用情于有情之人(宝玉)”,篡改成“怨恨于有情之人”;把“始于情而终于情”,篡改成“始于情而终于恨”“始于还情而终于断情”!这样的篡改,就把曹雪芹赋予黛玉的本质规定性和一生定评——“情情”的本来面目从根本上颠覆了!
四、靖藏本第79回有一眉批曰:“观此《芙蓉诔》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可见在芹著后30回佚稿,“黛玉逝后”还有《证前缘》一回书。“前缘”又称“情缘”,靖藏本第67回有一批曰:“(青)埂峰时证了情缘,仍不出(甄)士隐梦中……”可见“前缘”“情缘”是指“士隐梦中”宝、黛俩的生前因缘、前世情缘,亦即神瑛的“甘露之惠”“灌溉之情”和绛珠的“以泪还情”“以情报德”。宝玉则进一步“复还本质”,还原为“补天石头”,最后才回到“青埂峰证了情缘”。
所谓“证前缘”之“证”,佛家语,即“证果”。但宝黛“证”的“前缘”不是修炼成佛,而是还原为他俩的前身:神瑛和绛珠。因此这个“证”亦可通俗地理解为确证、应证、验证前身。即是说:“黛玉逝后”和宝玉“悬崖撒手”后,他俩是要回到“太虚幻境”去“消号”,还原为神瑛、绛珠的,为的是验证他俩确已完成了前身的“情缘”;而绛珠则应征了她确已践诺了“以泪还情”“以情报德”的前世誓言或“情缘”。因此这《证前缘》一回,乃是芹著原续所写宝黛爱情的最后真正作结的一幕,是以神话始、神话终的一幕,首尾呼应的动人的一幕!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对照了芹著关于宝黛爱情的原意原貌,和程高本后40回的黛玉之死对芹著原意的篡改、颠覆。同时也说明了:(一)芹著原续后30回尽管已全部“迷失”,但从前80回的预伏和脂评的有关记述、提示,我们仍能了解到佚稿的诸多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芹续后30回又可以说并没有完全“迷失”,这是《红楼梦》探佚学的基础。(二)衡量《红楼梦》续书的标准:写得好不好与续得对不对是两个概念。艺术技巧虽好,情节内容续得不对甚或歪曲,无疑仍应从根本上加以否定,因为它必然误导读者,曲解《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