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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把碎米
  • 来源:原创 作者: 周畅 日期:2012/12/13 阅读:1609 次 【 】 B级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那黄黄的、暖暖的灯火很近了,但我却再也走不回去了。酒意涌上来,脚软如绵,百十米的距离便如天涯般遥远。记得这里有截废弃的石碾槽的,可作小憩。碾槽原是生产队碾房里的,后来有了打米机,碾槽便废弃了;再后来,分田到户,苏二爹花了十块钱把碾槽买了去做猪槽,喂养了好几茬肥猪。苏二爹亡故,碾槽便再次废弃,扔在野地里,成了獾兔们的好去处。

    碾槽果然还在,一半埋在土里,一半裸露在外。初秋的夜晚尚不甚凉,但石上的凉意却是稍重。乡下的秋夜,天空纯净如洗,一轮硕大的月亮挂在天上,仿佛拿竹篙就可以捅下来似的。

    今晚是老同学春宝请我喝酒。离乡经年,悄然之间,头上就有了星星白发。女儿小时候替我拔白发,是一毛钱一根的,后来涨到了一块钱一根。现在她长大了,却再也懒得替她的父亲拔了。那个曾经壮实如牯牛般的春宝,眼睛也不如当年明亮了。喝着喝着,我说你狗日的当年还收了我五分钱的!春宝不好意思,就使劲灌我,结果就把我灌醉了。他也醉了,脚一蹬就睡到了桌子底下,把正在抢食的小狗给吓跑了。

    月色如水,旷野如银。醉眼看去,那月光竟如精灵般的跳跃着,地上如撒了一层碎米似的。于是我又记起,这地方原是诗人住过的,不远处还有圮坏的土墙。诗人从来潇洒,自兹一去竟是杳如黄鹤。一丝伤感悄然袭上心头,往事亦如碎米般,跳跃着走来,撒了一地……

     

    村里出现第一台电视机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买电视的是春宝。春宝的姐夫是支书,一家人又都是壮劳力,所以有财力买了一台十四英寸的“韶峰”牌黑白电视机。人们晚上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不是谈玄讲古,就是没日没夜的折腾女人,所以那时的计划生育工作极是难做。现在有了不花钱的小电影,大家把饭碗一丢,争先恐后蜂拥而至,去得早的就抢了个好座位,去得晚的就恶狠狠骂自已的婆娘不早点做饭。婆娘们知道理屈,低眉顺眼,但不一会大家就进入剧情,或叹息,或流泪,或大笑,或愤恨。只一个星期,春宝家就有了意见。春宝的娘扳着手指头说,每晚要烧两大锅开水,又不见谁补贴柴禾;每月要多几块钱电费,一年下来就是好几十块,就是沈万山也亏不起的;人们每晚都要看到电视里说“再见”了才散场,搞得一家人睡眠不足,无精打采,第二天耕不得田挑不动禾。尤其新媳妇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电视就放在新房里,小俩口想干的事干不成,白天想干又不得闲,两个人都有意见。最后决定,每人每晚收五分钱,天王老子都不讲情面。                                

    规定一出,大家就愤愤不平,都在背后骂春宝的瘾太粗,春宝堂客太骚;骂一年到头太阳穴都贴着膏药的春宝娘太怄门。不是谁每晚都有五分钱的,看电视的人便少了起来。

    我仗了和春宝是同学,想蒙哄过关。但春宝看了看新媳妇的脸色,还是很坚决的把手伸到了我的面前。那时我正读高中,手里只有一点可怜的菜金。只此一次,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了,不为别的,就为心痛那五分钱。

    苏二爹老俩口是来得最勤的。手头实在不方便,也要寻几个鸡蛋兑了钱去看。没有电视的夜晚,老俩口便偎在床上一遍遍回忆电视情节,兴趣盎然。有时老头儿说错了,老婆儿就麻起胆子抢白一句,老头儿居然还很羞惭。但凡看到电视里有男女亲热的镜头,老俩口就很害羞,一边低了头,一边却用余光瞟着。自从有了电视,苏二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有些意气风发。有一天老婆儿怀着巨大的幸福跟春宝娘说:“昨儿和老鬼乖嘴儿了。”(乖嘴儿即接吻。接吻是文明人的说法,乡里人是不屑用的。)春宝娘惊得汗毛倒竖,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过了一段时间,春宝娘跟老婆儿说:“我也乖嘴儿了。”两人相视而笑,很激动的样子。又说:“味儿不好,主要是烟抽多了。”

     

        诗人是村里的知名人物,上面的故事就是诗人进行了艺术加工的。诗人是个文学青年,自称是“缪斯永远的奴隶”。初二那年,诗人因家贫辍学,难得他十几年如一日笔耕不止,乡上县上都有些名气,曾和支书拍过肩,和乡长喝过酒。但他天生就是个懒骨头,不喜农活,写文章也挣不来钱,父兄拿他没办法,就凑钱砌了俩间土砖茅草屋,让他一边单过,自生自灭。他倒怡然自得,食苦如饴,反正没菜了去父母园里摘,没米了去父母坛里舀。日子就这样过了下来。

    诗人有一恶邻,男叫马脑壳,女唤矮冬瓜,皆不类人形,有些返祖的趋势。也怪诗人贪嘴,偷吃了马脑壳家一只病死的鸡。本来事情也不会被发现,是诗人大意了。因为伙食好,诗人又到小卖铺赊了一斤白酒,喝得大醉,就没及时将鸡骨头掩埋。马脑壳大怒,只一拳,就把诗人脸上打了个桃红柳绿。诗人不服气,写诗骂曰:马脑壳身高一米七,大嘴巴一张像个妈的×。诗人的腿又跛了,仍写诗:矮冬瓜,黑又胖,日你的祖宗又日你的娘!矮冬瓜也不好惹,一把攥住诗人的命根子,诗人在屋里躺了月余才出门。诗人大惧,再写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痛苦欤?痛苦矣!偷偷贴将出去,果然无人能懂,遂大喜过望。

    但慢慢的诗人让一村人都恐慌起来,连马脑壳和矮冬瓜都惴惴不安,见面点头哈腰有些讨好的意思。一日猪崽子病死了,两人讨论要不要送点排骨过去?按矮冬瓜的意思,大可不必。但马脑壳不同意。马脑壳说,支书村长老子不怕他个卵,但诗人的笔太狠了,老子惹不起,送过去吧,只当喂了狗,撑死个狗日的。

    原因其实很简单。诗人牢记“文学来源于生活”的教诲,勤于在日常生活中发掘素材。三更起五更眠,笔秃了书卷了,退稿信收了一大叠,但未有一字变成铅字。某一日读上海作家叶辛的文章,说他在贵州插队时,凡遇农妇相骂,必仔细记录,照直写来,生动至极。便恍然大悟。又揣摩贾平凹商州系列小说,更如当头棒喝,才明白文学也是有捷径的,“越是地方的越是世界的。”诗人得了真谛,便实践之。但有农妇相骂,他便搬一独凳旁坐,一字不落记录。照直写来,果然生动,只是没哪家刊物敢于采用,因为其语言实在是太过粗鄙。诗人以为自已的功夫下得不够,更加努力。除了农妇相骂,但有父子不和、夫妻争斗、公公扒灰、媳妇养汉、偷鸡摸狗之类的事情,皆盘根问底,一一分门别类记录在案,再整理创作。又学白居易问诗于老妇的做法,把写好的文章逐一念与村人,虚心求教。于是就有许多故事流布四方。如老婆儿乖嘴、苏二爹抢席、“马脑壳身高一米七,大嘴巴一张象个妈的×的诗句等都脍炙人口。诗人又不懂用化名,所以许多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成为别人的笑柄,很长时间都抬不起头来。而且据诗人说,这些作品还要流芳百世,让子孙后代都要读的。两人相争,如一人威胁说要把对方的丑事告诉诗人,而另一方又确实挺不起腰杆,便偃旗息鼓,悻悻而散。当然也有自恃清白讲狠的,失败的一方就找诗人编排,于是就有了冤案,又没个说理处,把当事人气得呕血。连他父亲也不禁担心,这畜牲莫不把他老子也编排进故事里去吧?

    人们一恐慌,气氛就有些诡异。爱相骂的不相骂了,爱扒墙的不扒墙了,扒灰的公公如芒刺在背,养汉的媳妇如照妖镜在悬;连穿衣戴帽也注意起来,因为诗人曾编排高庙老倌“头戴撮撮帽,身穿八卦袍,走路鞋不拔,白日闻鬼叫。”村人找到村里,支书村长回头就走。村里变得秩序井然,但人们很压抑,连夫妻间的乐趣都疏淡了许多。人们担忧,这日子哪天是个尽头啊!

    在人们尚未察觉的某一天,这日子就戛然而止了。眼看着就要奔三十,诗人还是光棍一条,连个乖嘴儿的对象都没有。诗人急起来,花言巧语哄骗了一个也做着文学梦的女孩儿。女孩儿和诗人过了三个月,实在受不了那没油没盐的日子,挥手拜拜了。

    痛定思痛,诗人悟出了一个经济学的简单原理:经济是上层建筑的基础。傍徨再三,学人南下打工,一去便再也没回。诗人一走,村里便显得生机勃勃,牛欢马叫,生活无比美好。偶尔有人怀念诗人,以诗人之聪明和执着,应该混得不错。

     

    下面这个故事的版权也是诗人的。话说村里有个麻子叫高国华,是个出名的促狭鬼,只是尚未享有诗人那样的盛名。麻子有一绝技,一步一炸屁,连续十二响,观者无不叹服,兼之麻得古怪,人又有趣,想不出名也难。

    某日村里某家做喜酒,麻子与苏二爹同凳。苏二爹有个习惯,喜欢将两肘趴在桌上吃饭,这样就占据了大半个桌面,麻子只得偏于一隅。麻子问,你写了几块钱的礼?答曰三块。麻子将其一掀,说,老子写了五块,应该坐八股之五的席。二爹大窘。还不解恨,又编排二爹好吃,说他吃酥肉一下吃八块。怎么吃?口里含两块,碗里放两块,筷子夹两块,眼睛盯两块。又某一日吃酒,麻子最后一个入席,只见座上已有七个麻子含笑等待,知道被人编排了,于是夺路而走,舍弃了一顿好酒菜。

    麻子是我的父辈。那时正闹文革,穷得很,吃饱饭成了人们最大的奢望。麻子最羡慕支书每天都可以胀得象“鸦雀子”一样。唯一的途径是去柴山砍芦苇,一天可赚八角钱,但极辛苦,坚韧如农夫者亦承受不住。麻子没办法,只好去了。干了十几天,终于遇雨可以休息,麻子们如蒙大赦,称肉沽酒,胡吃海喝。是夜,大雨如注。麻子内急,出屋撒尿,观电闪雷鸣,又兼心情愉悦,乃放声高歌:“雷公霍闪又不晴天,来到中国做医生……”——原来唱的是白求恩。起调太高,最后一个“生”字怎么也唱不上去。麻子不信邪,运气于丹田,一不小心把花二角四分钱刚买的一根帆布皮带绷断了。老婆举了锅铲满屋怒骂追打,众人好说歹说劝住。

    麻子死了七八年了,按他的说法,只怕“骨头都打得鼓响了”。搭帮改革开放,在他生命的最后十余年,不但可以餐餐胀得象“鸦雀子”一样,甚至还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理想。村里至今流传着一个谜语:大麻子套小麻子,或麻将里的九饼,打一人,谜底皆为高国华,可见他麻出了新意,不落俗套。

     

    以老师的观点看,我算不得一个好学生。其实我挺委屈。受诗人影响,我也喜欢文学,且高烧不退。上课难免偷看课外书,做作业难免不认真,每每被老师骂得狗血淋头,被二哥揍得抱头鼠窜。这时我就恨诗人。我曾当面骂诗人狗日的,他不生气;骂日你娘,也不生气;骂日你堂客,他一下扑过来差点把我掐死。我不明白,麻子点化道,说他娘是他父亲的,与他何干?但堂客是自已的,万万让别人日不得。我大悟。

    高中毕业我当然考不上大学,又不想种田,只有去复读。复读是在南山中学。南山中学是一所乡办中学,依山而建,土砖黑瓦,风景是很美的。那一年我读书非常用功,成绩也拔尖。老师遵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古训,把我们几个成绩好的学生分开来单独住宿。也就是半间土砖屋,四架上下铺,八个人挤在一起,但比大宿舍略好。

    后来出了一件轰动全校的大事,我也因此被许多同学至今记住,原因全在那半间土屋的“半”字上。土屋后半间住着我们,前半间住着食堂的两个伙夫,一叫跛爹,一唤癞爹,脾气都拐,待我们没好脸色。中间只矮墙隔着,彼此放个屁都听得见。这样的生活是没有任何隐私可言的。但我们都是青春萌动的年纪,对异性的兴趣远大于对学习的兴趣。班里已有了一对地下恋人,下雪的天气居然还有兴致躲在野地里乖嘴儿,让我们向往得要死。既然没有实物供我们操练,就只好过嘴瘾了。于是每晚自习后,我们就兴高采烈地胡说八道,有时光着身子从被窝里跳出来捉了那位有乖嘴经验的同学,要他老实交待。那家伙一半是炫耀,一半是被呵痒不过,一五一十,交待得明明白白。愈交待愈睡不着,这样就吵了前面的伙夫。他们每天凌晨四、五点就要起床做饭的,睡眠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伙夫中跛爹家近,不常在学校住。癞爹家远,是个光棍,也没个相好的,每晚必在学校住。跛爹偶尔听我们胡说一晚,只吼我们不要吵,并不告状。癞爹开始听得津津有味,甚至主动纠正我们的错误。但时间长了,身体吃不住劲,加之我们都没有实践经验,说来说去都是些皮毛,他便烦躁起来,除了凶我们,还隔三差五找校长、班主任告状。一见老师穷凶极恶的样子,我们几个就背上冒汗、腿肚发软,自然少不得一顿臭骂。见我们屡教不改,他又开始在开饭时间上为难我们。我们越饿,他越拖延着不开饭。我就在那时养成了狼吞虎咽的习惯,一大钵饭吃完连五分钟都不用。后来传说他上茅厕回来手都不洗就炒菜,边炒还边搔头,癞壳壳全掉菜锅里了。我们恨死了他,总想找个机会整他一下。

    机会终于来了。癞爹搭上了一个常来学校卖臭腐乳的女人。那女人皮黑肉厚,糙脸翻嘴,卖的腐乳臭不可闻,大家早就有意见了。但癞爹心有企图,仍隔几日便买一回塞给我们吃。有一天一个绰号小特务的同学悄悄告诉我,说那女人进了癞爹的屋,是乘晚自习我们都不在时溜进去的。我不放心,问怎么你知道?小特务说,老子盯那癞壳壳几天了,保证情报准确。我大喜。小特务喘着气又说,要快点,迟了怕走人了,坏了一锅好汤。

    好容易挨到下晚自习,我迅速召集腊肉皮、脚猪、长颈鹿等人,商量行动步骤。小特务性急,说,还商量个屁,闹去。

    就去闹。先是擂门如鼓,再用手电照,里面都没有动静,但两双鞋却分明摆在床前的踏板上。见癞爹不接招,小特务弄开窗户,用一长竹竿去挑帐子,怎奈里面死死攥住,只挑不开。久攻不下,腊肉皮献计说,上墙去。小特务猿猴般蹿上间墙,手持竹竿往帐顶上捅。每捅一下,我们就轰然叫好。床上的人终于坚持不住,只好起床出来。大家一拥而上,扭住魂飞魄散、哆哆嗦嗦的癞爹去见校长。校长姓方,哭笑不得,装模作样批评了癞爹几句,眼神却象刀一样杀向我们。

    自此癞爹老实了,无论我们怎么吵也不告状了,人也憔悴了许多。我心里隐隐有些歉意,每每见到他,心里便惴惴不安。兴奋过后,同学们也觉无聊,极少提及此事,晚自习后的讨论也时断时续,远不及原先热烈。我把心思全花在学习上,当年全校只我一人考了出去,此是后话。去年回乡,承一个做了教导主任的同学相邀,到南山喝了个昏天黑地。酒醒后,我提出到母校一游。同学说,还有个卵看,自从我们那一届毕业后,学校就迁移了,现在那里只剩下残垣断壁,野狐枯草。我心怆然,念及癞爹,深为少年时的孟浪后悔不已。前几年有一本美国人写的《廊桥遗梦》在中国几乎卖疯了。我也爱看。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弗朗西斯卡的中年农妇不可救药的爱情故事。故事并不复杂,却让全球无数人热泪盈眶。既然我们能欣赏一个美国农妇的浪漫,又为什么不能容忍一个伙夫的爱情呢?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我站起来,站到了那半截子石碾槽上,看到最后一盏灯也悄然熄灭了,故乡便在梦境似的月光下沉沉的睡去。再看地上,那一地碎米似的月光,此时却如珍珠般晶莹了。诗人曾这样吟哦:故乡啊,你为什么就不老呢?假如这也称着是“诗”的话,我认为这是他所有诗作中最美的的一句。

    千年万年过去了,白云苍狗,沧海桑田,故乡却仍是年轻,仍是妩媚。那时我和诗人有着一样的困惑,故乡为什么就不老呢?在这个月朗星稀的秋夜,我却一下子顿悟了:是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让故乡不老的。苏二爹、麻子们虽是故去了,但他们的故事却留在了这块土地上,让故乡生动着;诗人虽是去了异乡,但在那遥远的地方,故乡却一定在他的心里盛着的,鲜活如初恋的情人;我呢,我去了繁华的都市,山长水远,故乡却一次次的出现在我的梦里,梦里的故乡,是我心底里最柔软的所在啊!

    我的眼睛什么时候就潮湿了呢?那睫毛上挂着的,是悄然而下的夜露吗?

    二哥的叫声越来越近,他是来接我回去的。

     

     

     

    2003912凌晨急就于岳阳柴家山

    2008514改定于北京东郊。

    (此文发表于2008年《散文海外版》2008年第4期)

1楼  姓名:程海云 评论时间:2013/1/5 20:09:29
   故乡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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