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特别沮丧,人长得不漂亮,标准的黄毛丫头不说头发还特别稀疏,怎么也编不好辫子,也没有漂亮的衣服,更难过的是什么游戏也不擅长,不管是跳皮筋还是跳房子、踢毽子、抓羊骨头我都是一无建树,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和我一帮,实在推不过也只好让我当烧火,烧火就是两头帮,类似于搭头,可有可无的,是很没有面子的位置。 除了这些我还经常丢三落四,妈妈让我去小卖部买东西,常常是走到那里了才发现紧紧攥在手里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倒是喜欢洗碗洗茶杯什么的,但往往是砸了的时候居多,所以挨大人的诘责是经常的事。那时候我自卑极了,这种自卑的情绪一直阴影似的影响着我的成长,只是有时浓些有时淡些。独自一人的时候就想自己真像路边一块粗糙的石头——只会硌人的脚,又有什么用处呢? 后来我终于找到自己的天地了——读书。在文字的天地里我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忘记了自己的种种卑微与不尽人意,尽情地喜怒哀乐着。字识得不多,遇到不认识的就连猜带蒙,有好多词语在许多年之后才恍然大悟,可这并不影响我读的热情,只要是带字的纸片都会引起我极大的兴趣。那时侯大家都用报纸糊墙,那是我最初的阅览室,一到人家就盯着墙不放,看着看着就上了炕,好在大家并不讨厌一个爱看字的孩子,经常是脖子疼的用手托着也坚持看到底。若是能找到本书,那就一动不动的直到看完,根本不管人家要吃饭了还出工了。一沉浸在文字里我就什么都顾不上了,所以当妈妈找不找我的时候她一点也不着急,知道我不会到处疯肯定是在哪里看字呢,看完了就回家了,不过后来她经常干涉我看书,比如在煤油灯下,在月亮地儿里,甚至在白天看的时间长了她都干涉,那是她担心我的眼睛受不了,后来果然就戴上了眼镜,那年我才11岁,戴眼镜的人远没有现在这么多。于是我就躲着藏着看,在放杂物的小屋子里、厕所里看,或者躺在炕上看她一进来就假装睡觉,结果是眼睛近视的速度更快了。 书真是救了我,和周围的人和事相比,读书让人愉快多了轻松多了,在书里我一点也没有压力没有自卑,我完全忘了我自己而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人,我不是小山村里那个不起眼不伶俐的小丫头,而是《金珠和银豆》里的抗日小英雄,是《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茜,是《水晶鞋》里的灰姑娘,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读的多了,就不自觉的爱讲故事,也有一些小孩子喜欢围着我听,也爱在过家家的游戏里当当教师的角色,正儿八经的领几个孩子念书识字。慢慢的自己竟然成了受大家欢迎的一员,自己也快乐起来,觉得自己也并不是只会硌人的脚,还是一块有点色彩的小石头呢。 随着年级的增长,我的作文日益突出起来,可能是看过的书起了作用,再加上生性的对周围事物的敏感,每次作文不仅在自己班里念,还依次在别的班级里作范文。班里出黑板报,每次都要我写上一段,有时还被老师收藏。于是开始跃跃欲试的给市里的刊物投稿,居然录用了,也参加了一些征文,多少能得个奖,跟着一些大哥哥大姐姐们开开眼界,着实受益不少。那时候混混噩噩的我并没有多想什么,只是发自一种本能的爱好和快乐来写,但是这些收获却使我的生活丰富起来缤纷起来。 在师范读书的时候,时间空裕了,写的多了,老师和同学们都是另眼相看,好像是很有用样子。其实我还是那块石头,别的方面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那样笨手笨脚笨嘴笨舌自卑自惭,只是我的特长在适宜的土壤里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那是我最美的一面啊。 毕业后,我开始当语文教师,凭着热情和认真,凭着看过的杂书的底儿,工作上还算得心应手,偶尔还有点小成绩足以让我沾沾自喜。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妈妈,有一天和妈妈闲聊,她忽然意味深长地说:“你打小就笨,做什么都不利索,大伙都笑话你,这不也干得挺好,不比哪个差。”看着妈妈一脸的满足和自豪,我心里那个感动啊,不知道在多少个不眠的夜里,她为这个不伶俐的女儿担心过未来。我一直从心底感激妈妈,她没有因为我在灶前帮她烧火看书烧坏了新买的棉鞋就暴跳如雷,没有因为别人家的女儿能当半个家了而她的女儿除了看杂书别的什么也干不好而气馁。她不知道,女儿有了今天是她的功劳呢。 是书是文字让我充实,让我能表达自己,展示自己,使我的生活丰富起来滋润起来,使我这块粗糙的石头有点玲珑剔透的意思了。虽然我现在依然是个不伶俐的人,可能永远也成不了什么气候,不过我会极力来修炼自己,即使始终都不会成为一块温润的玉,也要使这块顽石有点用处,给这世上留下一点美丽。
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