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看都没看他说没事,然后再次跨上自行车,头也不回的向自己要去的那个方向一路用力的踩去。脚背上的疼痛,在初夏的晚风中变成了凉意。 快点到,我只希望快点到,我只希望能够快一点躲进一个无人的角落,好好的看看自己的伤。 自行车载着我飞快的穿行在朦胧的视觉里,沿途的刹车声送着我逃离。终于到达自己的床边,背靠着床沿坐在地板上,手中,和袜子一起下来的,是我脚背上那已经不再属于我的血和肉。两个大拇指甲那么大的一块地方,露出粉色的红。掉的那一部分,沾在已经被染红的白袜子上,血迹已经干了。粉红色的伤口由于受到刺激,又开始流起血来,并迅速的在脚背上汇成了一流。我慌慌张张的抽纸巾擦,一张接着一张的抽…… 真的,那个背影,那个背影好像,好像他。消瘦,挺拔。以至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马路上的自行车上,从而与迎面驶来的车撞上。 血终于停止往外流了,拿起床上的手机,毫无目的翻看着。很想拨通某个电话,但却找不出一个合适号码。手机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里面没有他的短信;没有他的号码;也没有他的照片,因为全部删了。可是,却都刻印在了脑海里,那些文字;那一长串数字;那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那样清晰的在脑海里显现…… 突然就开始疯狂的翻抽屉,因为我突然很想要找到一个银链子的手机挂坠。那上面,有一个包着三颗红豆的琥珀,他们头靠着头,下面,用渐渐的颜色写着幸福。 为什么是三颗?为什么叫做相思豆?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掉进回忆的漩涡?为什么不敢回答那个致命的问答?为什么?为什么在往贫困山区小学寄书和用物的时候要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写上他的名字?是怀念还是祝福?打开包装盒将挂坠挂上。 真的,真的必须走出这个漩涡,勇敢的去面对、感受痛苦。然后,才能在某一天突然发现,那些让自己痛苦的、很想要忘记的东西,真的已经想不起了吧。希望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