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之人停止其选举权:一、本省官吏或幕友;二、常备军人及征调期间之续备后备军人;三、巡警官吏;四、僧道或其他宗教师;五、各学堂肄业生。现任小学教员者停止其被选举权。对小学教员的这一限定,是为了让教师潜心从教。 当时筹办处将统计选举人数的这项艰巨工作交州县“正绅”组成的调查研究所具体负责。依照咨议局章程规定的标准,最终调查得合格选举人共100487名(约占人口总数的0.42%),按八十二名咨议局议员指标,凡有合格选民一千二百二十五人的府州,可分配议员一名。分配结果,余额八名。凡选民零数超过七百人以上者,均可多选议员一人。 议员名额确定后,各州县开始选举。选举采用复选方式,经过两次投票才产生当选者。初选时,凡有选民资格的人都参加投票,选出十倍于定额的候选人,再由这十倍于定额的候选人互选产生议员。初选在州县,复选在道府。根据议员钟才宏的说法,这是一次值得称道的选举,因为很少贿选事情发生。他后来在回忆中说: 桂阳直隶州规定名额为议员三名,初选为五倍之(应为十倍,属记忆错误——引者注),先由桂阳、蓝山(钟氏的家乡)、嘉禾、临武等州县初选十五名,再由此十五人互选三人,是为复选……在初选十五人中,桂阳州占十名,事实上可以垄断选举。然投票揭晓,余与桂阳某君同获四票居第三位,依例应抽签决定。但该州人士竟自动宣布放弃,因该州已获议员两名,故以为第三名议员应让与蓝山人士,即属事务局人员依此呈报。而与余同获四票之桂阳某君亦未力争其抽签之权利。可见当时谦谦君子之风未泯。后以获七票膺选首名之陈士杰为老翰林,无意接受议员当选……桂阳某君仍进补为正式议员,可谓皆大欢喜。 当时之选择颇为规矩守法,绝无舞弊情事,亦可谓人民尚未重视选举权利之竞争。观诸日后议员之相互倾轧,选举之公然行贿,实令人对于清末民初风俗之醇厚,追念不已。 当然,咨议局选举时,也有一些不正常现象发生。如同钟才宏所讲的,桂阳老翰林陈士杰本已当选,但“无意接受”,坚辞不就。这是由于当时绝大多数人尚不明白议会议员为何物,有何用,一些保守的地方绅士对选举不感兴趣。 此外,还有的因议员多出身寒微而不屑与之为伍,于是对议会避而远之。王先谦作为湖南的大绅士,按其资历声望足膺议长、副议长之选有余,而且已被湖南巡抚任命为咨议局筹办处的会办,但他却以“旧疾积久,不平奔走职务,恐非所堪”为借口,只答应挂名为候补议员。还有的在选票上写上天津歌妓杨翠喜和名妓周宝钗的名字。有的调查员自拉选票,据报载:“湖南初选满五十票者,以调查员为最多,其原因系赴各处调查时,乡人询问投票手续,调查员告以写我之名,投入匦内,以故各乡皆中其计。”但这些情况只是极个别现象,在复选过程中,许多问题也得到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