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韵通州——
运河文化遗产风采”摄影及征文比赛征稿
本 刊
为推进通州新城区三个文明建设,展示通州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运河文化遗产,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通州新城建设的和谐发展,以达到“了解通州过去,放眼通州的未来”的目的,经研究决定,由中共通州区委宣传部、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通州分局主办,北京市摄影家协会、通州区文联协办,举行“北京古韵通州——运河文化遗产风采”摄影作品征集及征文比赛活动,诚邀在京各界摄影家,摄影、文学爱好者参与本次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征集作品的主题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通州新城建设的和谐发展”。旨在通过社会各界朋友的摄影镜头、文笔,带领大家来认识、了解通州区现存文物古迹,使人们认识到通州运河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不朽魅力,从而促进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通州新城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征集要求
1、摄影、文学爱好者均可参加。
2、作品选题范围:通州区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通州区古老的运河、胡同、建筑;通州区出土、现存的可移动文物。
3、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规格统一为10英寸照片;数码作品勿做特技处理;作品请勿装裱。
(2)征文要求不含诗歌的各类体裁作品,用A4纸打印件。
(3)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拍摄地点、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
4、作品寄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大街9号通州博物馆“古韵通州”摄影、征文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101100,联系电话:69515255。
5、作品投稿时间: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1日。
6、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征集所交的作品均不退稿,照片请自留底片,或不小于20M TIF格式的电子文件。
(2)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社会和集体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征集收藏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非营利性用途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古韵通州”摄影征集、征文比赛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7、组委会为挖掘、搜集通州文物资料,同时向社会征集1976年以前通州区域作品选题范围内的老照片,区博物馆给予100——500元奖励并收藏。
三、评选办法及收藏设置
1、评选办法:由北京市摄影家协会、通州区文联等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2007年5月在《通州时讯》上进行公布。
2、作品回报:摄影作品:政府收藏1幅,付稿酬5255元(含特制奖杯1座、证书1件);文化委收藏4幅,各付稿酬1500元(含特制奖杯1座、证书1件);博物馆收藏10幅,各付稿酬600元(含特制奖杯1座、证书1件);组委会收藏50幅,各付稿酬200元(含证书1件)。征文作品:一等奖1名,付稿酬1255元,发特制奖杯1座、证书1件;二等奖2名,各付稿酬800元,发特制奖杯1座、证书1件;三等奖3名,各付稿酬500元,发特制奖杯1座、证书1件;优秀作品10名,各付稿酬100元,发证书1件。
注:稿酬数额为税前数额。
主办单位:中共通州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通州分局
协办单位:北京市摄影家协会
北京市通州区文联
征稿时间:2006 年5月1日至2007 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