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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散文分类 >> 爱恨情缘 >> 张慧娟 卖花女与流浪汉的爱情经典
  • 张慧娟 卖花女与流浪汉的爱情经典
  • 来源:原创 作者: 张惠娟 日期:2012/7/10 阅读:1512 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卖花女与流浪汉的爱情经典

        

        我有一个当侦探的朋友,他给我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而这个尤为有趣,所以写下来,给天下的朋友看:

        卖花女  我是一年前才开始到人大附近卖花的,以前,我一直在城南。可北京实在是个古怪的地方,仅是南北之分,却像两个世界。城南的夜静悄悄地,卖花时,我得凭着绝佳的视力从街边的绿化带里挖出几对恋人,然后抱着花直冲上前,可是,即便如此,我的生意也一直不好。有一次,已是晚上十点了,我好不容易在街心公园的深处发现了一对恋人,于是兴高采烈地扑了过去,结果还没等我把手中的玫瑰花束亮出来,那一对正沉浸在浓情蜜意中因我之来到而大受惊吓的恋人的怒火已从眼中喷了出来。那个男人一手夺过我手中的花,接着便扬起了巴掌,我想他是要打我,可我吓得动也不敢动了,只是傻傻地把眼睛闭上了。接着像是有个人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拽走了,等我睁开眼,我看见了那个救我的人,他对我说他是流浪汉,我笑了。后来,经他领路,我便到城北来卖花了。

        流浪汉  我是去城南一个兄弟那串门时见到那个卖花女的,兄弟也是个流浪汉,街心公园的那张长椅是他的床。那晚,我和他挤在那张长椅上侃大山时,那个卖花女出现了,她的美丽盖过了她手中的玫瑰,我想我是爱上了她。可对她的卖花方式,我实在不敢恭维,她以为她真是个玫瑰花仙吗,总是那样神出鬼没地跑到恋人们面前,冷不防抽出一束玫瑰花,把人倒能吓个半死,可花是绝卖不出半支的。据我观察,这一带的恋人数量急剧下降,完全是她的功劳。我悄悄地跟随在她的后面,看她发现恋人时的雀跃,还有卖不出花时的沮丧。她真是个敬业的好姑娘,我想。与她真正认识是在第三个跟踪她的晚上,把她从那个火暴脾气的男人巴掌下救了出来,接着,我把她带到了城北。

        卖花女  自从跟流浪汉到城北以后,我的生意便好了起来,再也不用双眼如灯炮在夜幕里寻找恋人啦!人大附近仿佛聚集了天下所有的恋人,一对对,幸福地在天桥上走来走去,幸福地掏钱从我的花篮里挑走她们满意的花。我第一次知道,卖花原来是这么快乐的职业。流浪汉经常来看我,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但我相信他不是坏人,他还买了一件花布棉袄给我,说穿暖了在天桥上就不会太冷。我穿上花布棉袄,长长的头发梳成两个小辫,他说我这样很漂亮,我说这是卖花姑娘的职业装。

        流浪汉  我从来不知道卖花女穿上那件棉袄会那么漂亮,像是一百朵玫瑰盛开在了她身上。拿着钱,本是想给自己买件毛衣过冬的,可是看到那件花布棉袄,就像是为卖花女量身定做的,于是,情不自禁就买下了。卖花女是越发的漂亮了,她卖着花,那么快乐,我喜欢干什么事都开开心心的人,无论是卖花还是造原子弹。卖花女从不过问我的职业,她像她的花儿一样单纯美丽。

        卖花女  秋天过完了,冬天很快到了,北京的冬天干燥而寒冷,我在为流浪汉织一件毛衣,流浪汉没有毛衣,他来看我时,总是穿着那件牛仔衣,里面空荡荡的是一件格子衬衫,流浪汉总说他不冷,我摸他的手,却冰凉冰凉。毛衣还差一个袖子,今晚不睡觉,也许能织完,明天流浪汉来时,我就可以让他穿上啦!

        流浪汉  北京的冬天又要埋葬一批流浪汉了,冷的无奈时,我的兄弟这样对我说。我笑笑,我知道,我是能熬过这个冬天的,当卖花女握住我的手,怜惜我的冰凉时,我心中的火已燃烧了年轻的躯体,卖花女身上洋溢着花的气息,我好想紧紧地把她抱在怀中。可自卑和胆怯把我的勇气拉下马。

        卖花女  我没有想到,只是去了马甸的花卉市场批了一次花,竟见到了流浪汉,其时,我抱着一怀的花,路过地下通道,听到了一个年轻的声音在唱一首好听的歌。歌声撞击着冰冷而沉寂的过道,我心酸酸的,像是那份歌声滑入了内心。我回头,找那声音的发源地,结果,我看到了边弹吉它边唱歌的流浪汉。流浪汉唱得很专心,眼睛低着,长长的头发遮住他的脸,直到我走过去,蹲在他的身边,他也不曾抬眼看。我轻轻地说:“流浪汉,你为什么骗我,你唱的这么好,应该叫歌手啊!”

        流浪汉  卖花女来时,我正坐在过道里唱着自己刚写的一首歌,唱歌时,我是最幸福的,我记忆了所有的贫穷和饥饿,脑子里满满地全是饱满的音符,我一张口,它们便会欢乐地奔出来,我希望我的歌声能穿透地道那阴暗而潮湿的墙壁,我相信真正的音乐一定能做到。卖花女一直蹲在我的身边听我唱歌,待我唱完,她用好温暖的手盖在我弹吉它的手上,说:“流浪汉,你为什么骗我,你为什么骗我,你唱得这么好,应该叫歌手啊!”听了这话,我摇摇头,又点点头,再也没有犹豫,把卖花女搂进了怀里。

        卖花女  当流浪汉,不,是流浪歌手再来看我时,我给他穿上了那件毛衣。毛衣的左下角,我轻轻地织上了“春儿”两个字,那是我的名字,我希望流浪歌手不论走到哪,都有我相伴。

        流浪汉  卖花女不再喊我流浪汉,她坚持叫我流浪歌手,我无奈,只好随她,但内心里,我还是认为流浪汉这个称号比较适合我,歌手的路离我还有一段距离。

    我终于知道卖花女的名字叫“春儿”,她那么用心把名字绣在毛衣上。只是该绣得大些,并且应该在心口才对!

        富翁  对于我这种富翁而言,走路已成为一种很奢侈的事,第一我没有时间;第二我怕司机失业,也怕宝马生锈。可是,今天去母校人大,我还是决定走一次路,第一因为很近;第二因为有时间;第三因为怀旧。于是,在走过天桥时,我看到了那个卖花姑娘。她穿一件花布斜襟棉袄。两条黑黑的长辫子垂在胸前,大大的花篮里簇拥着玫瑰、满天星……卖花女有一双明亮而温暖的眼睛,她的笑由内而外地洋溢出来,挂在弯弯的眉梢,荡在调皮的嘴角、飘在湿润的眼眸里。恬静得像一轮明月,灿烂得像一抹朝霞。我想我是呆了,傻傻地站在卖花女的面前,买下了她所有的花。

        卖花女  有个人买走了我所有的花,他戴着眼镜,一身西服笔挺,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富有的气息,他也许很有钱,但他绝对更有知识。我喜欢这样的顾客,他们出手大方,他们的气质更让我由衷地钦佩。

        流浪汉  卖花女最近的生意很好,她说有一个人已经接连几次买走她的全部的花,她对我说,她要赚钱供我上最好的音乐大学,她还说她坚信我是最棒的歌手。我抱着她像拥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石,卖花女已经长大啦!她的关心和体贴让我无比感动。

        富翁  为了那个卖花女,我已经走过很多次路了,我不敢相信我居然爱上了一个卖花女,可我不能违抗心的旨意。

        卖花女是个不可多得的女孩,在我第三次买光她所有的花时,她竟真诚地建议我去批发市场会便宜些。我点点头,说,我没有时间,你能每天给我留一束花吗?卖花女点点头,我掏出一叠钞票,说这些钱是定金。卖花女惊恐地睁大了眼,说这些钱可以买下一个花店。我把钱丢在花篮上,转身就走,卖花女追过来,把钱拍在我手中,说我没有时间替你保管这些钱,再说,我也不需要风险投资。老天,她竟然知道风险投资,虽然运用不太妥当,可是,我已经决定娶这个卖花女做我的妻子。

        卖花女  富人难道都喜欢电视上的人一掷千金吗?当那个人拿出那么多钱给我时,我真的呆了,一直以来,我都是辛辛苦苦地挣每一份钱。我没有对付不义之财的经验。是因为陌生这种方式,所以我才那么不经考虑就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吗?还是因为我本就是一个不捡馅饼的好女孩呢?我问自己。想想自己脱口而出了“风险投资”这个词,有点好笑,在人大卖花久了,很多名词听多了,不经意冒出几个来,也属正常。

        流浪汉  卖花女最近总有那么多新鲜事要说给我听,可我已经没有心思听她说了,又是高校招生的时间了,我想去音乐学院读书,疯狂地想,坐在过道里唱歌,永远的不见天日,永远的没有伯乐,我所有的青春和才气就要耗尽了。还有,我再也不想让卖花女去天桥卖花了,我想养活她,我还想娶她,我再也不能当流浪汉啦!为了卖花女。

        卖花女  流浪歌手的脸一天比一天苍白,当他吻我时,我感觉他的嘴唇也是冰凉的,我知道他身体里流淌着艺术家的血,没有阳光、没有音乐、没有掌声,他会死掉。他从不和我说起他的煎熬和彷徨,但我全都能读懂。他爱我,但却不愿让我介入他的伤疼。他疯狂地歌唱,他的歌声撞不破地道的墙壁,他必须要的一个全新的环境。

        富翁  但凡有钱的人都是谙熟了某种社会生存规则后,把自己削削补补雕刻成在那个规则里八面玲珑的模样,然后金钱便是收获的硕果。我自然也不例外,名牌大学毕业,有削补的最佳状态,假以时日,我便成了今天的富翁,天下所有的富翁都不可用“纯洁”来形容,所以,但凡富翁娶妻,便想找个不染世俗的。我很幸运,只是因为一次走路,便拾到了一株清莲。但作为富翁,我没有被胜利冲走理智,为保险起见,我请来了私家侦探替我调查这个卖花女,从她的出生到现在,越清楚越好,我嘱道。侦探点点头。

        卖花女  好事接二连三地降临了,流浪歌手在地道里终于遇见了伯乐,伯乐领着他走进了音乐学院的大门,流浪歌手终于有了一片崭新的天空可以翱翔,而我呢?人大里面有家花店的老板说我插花技术好,请我当店员,收入很不错,而且,再也不用在天桥上卖花,闲来无事,我就缠着流浪歌手学吉它,立誓要来个夫妻组合。他说我的音乐天赋不错,有发展前途。(你看,流浪歌手的拍马功夫多高超啊!算了,只要耳朵舒服就将就听吧!)

        富翁  真是不侦察不知道,一侦察吓一跳,那个自称为京城第一的侦探花了半个月时间从城南察到了城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跑来告诉我一个足以让我目瞪口呆三天的消息:流浪歌手是我二十年前跟一酒店女招待的私生子,并掏出若干证据给我,让我不得不信。仔细想想,二十年前,我好像是和一位酒店女招待有过一段,只是这孩子冒出来的太突然了,我得好好消化一阵子,只是侦探又说这孩子爱好音乐,只因幼时丧母,吃了不少苦,所以才沦落至此,哎!事已至此,做父亲的第一是不能跟孩子抢老婆啦!第二是赶紧圆了这孩子的音乐梦。至于认不认的问题,以后再说吧!

        侦探  终于轮到我可以说一段啦!侦探的话一向是字字玑珠,所以你一定要听好了:第一、天下所有侦探不一定都会讲真话;第二、正因为不讲真话,所以有些侦探才是好人;第三、我就是一个不讲真话的好侦探。说实话,骗人并不难,但难的是要找到让自己信服的理由,这样骗人才有底气,而我的底气就是卖花女和流浪汉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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