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女儿出嫁后的头三年,几乎大部分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但是每逢大小节日,就必须回到婆婆家过。我觉得这个习俗很人性化:你看啊,闺女在爹娘怀抱里生活了十几年二十几年,从小受到父母的溺爱,一直被呵护着,娇惯着,冷不丁的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多少有些不习惯,难免就恋家。尤其是过去的婚姻一般是父母包办的,结婚前大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根本谈不上感情,头几年住在一起,就不会很和谐。因此,头三年闺女长住娘家的习俗很合理。
过去一般是冬腊月办婚事,这之后搬九。转过年,过了正月十五,正月十六日就要搬闺女。俗话说:“凉女子,收黍子。”意思是如果搬闺女这天冷,那么黍子就丰收。在娘家最小要住到二月二,这是规矩;也有住到过清明的,或住到过端午的;但必须在节日前送到婆家,或女婿到老丈人家去接。如果过端午前回去的,回去时要包200到400个大黄米粽子,还有鸡蛋什么的,婆家要留一半;更重要的是要提前三天送回婆家,意思是别耽误女儿生孙子。其他节日也一样,都要带着礼回去。
媳妇住在娘家,女婿哪有不想的道理。于是,每逢到了过节,就以给老丈人送礼为名去看望媳妇。
六月份麦季过去,小麦下了场,女婿要到丈人家献新(鲜):用新下来的小麦磨面,发面做几十个大烧饼(烧饼磕子多是烧窑的,用泥做好的焙烧出来,里面有花纹的图案)。八月十五要送月饼、西瓜,把媳妇接回家过八月十五;但过完节又搬回娘家住,住到冬至前又要送回婆家过冬(冬至节)。而后再搬回去住到二十三日过小年辞皂,女婿到丈人家送年礼时,再把媳妇捎回家过年。年礼一般有一刀肉,多是四至八斤,回赠的是两条鱼或鲈鱼等。春天下来鲅鱼时,女婿必须送两条大鲅鱼过去。这样连续在娘家住三年;以后也有继续这样住的,但是不多。因为慢慢的,闺女在婆家就习惯了,回娘家住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
搬闺女一般是赶着小毛驴,让闺女坐在小毛驴上;以后有用小推车的,再后来是用自行车。我们这儿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有个老汉(小名“类儿头”)用自行车去搬闺女,等到了家里时才发现外甥没了——原来,这个人是个马大哈,由于走得急,把外甥落在炕上了。可见,他闺女也是个马大哈啊,要不然怎么自己怀里没抱孩子都忘了呢。后来,人们就用“类儿头搬闺女落外甥”来形容某些人丢三落四,办事马马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