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要写好小说的开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高尔基指出:“最难的是开始,就是第一句话,如同在音乐一样,全曲的音调都由它给予的,得花好久去寻找它。”之所以要花好久工夫去寻找,为的是找到一个能像磁铁一样紧紧地吸引住读者的开头,使读者欲罢不能,一上手就非读到底不可。下面就以鲁迅先生的作品为例,谈谈短篇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小说《故乡》,开头作者就以浓重的抒情笔法描写了故乡满目荒凉的景色,这是“我”的心禁不住悲凉的原因,这使读者产生了一种重压之感,与“我”一样惋惜故乡的萧条。《风波》则以沉郁的笔调描绘出一幅使人窒息的图画:那面河的农家烟突、干巴巴才喘过气来的乌柏树叶、哼着飞舞的几个花脚蚊子,交织成一支风波即将来临的前奏曲。以上两篇开头虽然情调不同,但在布置局势,渲染气氛,牵引全局方面,都起到了确定全篇基调的作用。
短篇小说要求内容高度集中凝练,不容许作者在开头过多地转变抹角,最好能单刀直入地把读者引进事件的中心或主人公面前。如同古人所说的“起句当如爆竹”那样,形成猛烈有力地击响读者心弦的开端,容易引起阅读的兴致,为读者领会全篇内容做好精神准备。
如:“长明灯”一开头,就给人一种行将决斗的紧张气氛:
春阳的下午,吉光屯唯一的茶馆里的空气又有些紧张了,人们的耳朵里,仿佛还留着一种微细沉实的声息——
“熄掉他哩!”
这种气氛为疯子出场作了极好的铺垫,使人感到“疯子”对封建势力的冲击,既果敢又坚定。
《孤独者》则用“我和魏连殳相识一场,回想起来倒也别致,竟是以送殓始,以送殓终”开头,这一别致的开头对读者有巨大的吸引力,使读者很想了解两人相识为什么与送殓分不开,开头送殓的是谁,结尾又是给谁送殓。
强调单刀直入的写法,不等于都要从主人公写起,也可以先写次要人物。鲁迅的不少小说都是从“我”这个次要人物写起,然后才引出主人公来的。如《明天》里,就是通过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然后才写到主人公单四嫂子。这是一箭双雕的写法;既揭露了蓝皮阿五的丑态,又表明了主人公受欺凌、受侮辱的社会地位。
在取材于生活的纵断面。反映人的一生的作品中,鲁迅的开头往往作一些必要的交代,然后才转入正文,像《狂人日记》、《阿Q正传》的开头就是这样。这种开头比情景交融的开头难写,一不留意就很容易单调乏味,但鲁迅先生的处理往往灵活多样,耐人寻味。
别开生面的开头固然难,不落窠臼的结尾也不容易。好的结尾如嚼橄榄,余味无穷;如悦耳歌声,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鲁迅小说的结尾,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一是叙述性的;二是抒情性的。所谓叙述性的,就是用人物语言、行动、感觉、心理活动作结尾,这种形式的特点是精练、干脆、发人深省尤其是卒章显志的议论式陈述,对概括中心思想,引导读者理解作品主题,具有重大作用。如《狂人日记》的结尾:“救救孩子!”这是何等振聋发聩的响亮呐喊。《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议论,是对读者发出的战斗的呼唤,一扫原来浓重的感伤和忧郁,而且很好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
所谓抒情性结尾,主要是以写景作结,如《药》的结尾,通过对坟场描写,映衬出生活的悲愁和死者的可哀,加强了读者对旧社会的憎恨。鲁迅先生的这种结尾方式,是与他深厚的文学修养分不开的。我国古典文学向来提倡结尾要有如撞钟,清音有余,耐人导思。作为完善的艺术品必须作到通盘考虑,不能顾头不顾尾,开端洋洋洒洒,收篇匆匆忙忙;也不能顾尾不顾头,起笔处空泛潦草,结尾处风雨大作,不可收拾。那种看完开头就知道结尾的作品自然不是好作品,然而只有“龙头”而无“凤尾”相配也免不了味同嚼蜡而功亏一篑。正确的做法应该既顾头又顾尾,头尾必须同作品主体形成有机结合。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开头结尾是短篇小说的结构之魂,要写好短篇小说不可不认真研究开头和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