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剑梅
读完余华的最新小说《兄弟》(上),跟以前读他小说的经验完全不同。作为一位女性读者,我一直难以忍受他以前小说中描写暴力时的冷静和从容不迫。记得读《鲜血梅花》时,非常诧异这个“聊斋志异”版的古典爱情在他的笔下居然变得那麽血淋淋,那麽恐怖残忍,美丽的小姐沦落成“菜人”,凄美的爱情被杀气腾腾的现实世界围得透不过气来。而他的那些代表作,如《十八岁出门远行》,《现实一种》,《世事如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都离不开书写暴力和血腥,正如王德威老师在“伤痕即景,暴力奇观――余华论”一文所指出的,“他不仅以文字见证暴力,更要读者见识他的文字就是暴力。”
余华早期的极具先锋意味的中短篇小说,如《十八岁出门远行》,《难逃劫数》,《一九八六年》,《往事与刑罚》等,受西方现代主义叙事风格的影响还比较深,追求奇异独特的叙事模式,意义捉摸不定,象征指涉之间的关联非常模糊。很明显,他试图以这种“陌生化”的语言来瓦解与突破自五四以来流行已久的传统的“现实主义”风格。后来他的长篇小说《呼喊与细雨》和《活着》则比以前的作品好读一些,在写残酷的现实之余还不失温情。我比较喜欢《许三观卖血记》,因为在这个长篇小说中,余华单纯有力的叙事语言显得炉火纯青,并以幽默和悲悯看待人生的苦难,没有那麽多西方现代派叙事手法的痕迹。
象八、九十年代的其他先锋派作家一样,余华的最初崛起是针对文学语言和形式本身的,他们所进行的其实是一场文学形式的革命。虽然这场革命属于“非政治性的“,但却以寓言和象征的方式来指涉和反讽现实。在他们这些先锋派小说中,人物性格基本上都是扁平的,给人留不下什麽深刻的印象,就象沙漠上的足迹,只是为了衬托出沙漠的空旷,一阵风吹过,足迹又被沙子掩埋了。然而,所幸的是,余华不断在超越自我,没有陷入空洞而贫乏的“玩语言,玩形式“的困境,而是努力开掘人性,探讨人与现实之间复杂的关系。暴力虽然仍是他的写作标签,但是人性中的善良温和与宽容豁达等品质还是从他的叙述中浮现出来,变得非常具体。不过,我总觉得余华的叙述中似乎还缺少点什麽,《活着》中的福贵和《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虽然经历了无数苦难,虽然非常乐观与坚韧,可是还只是处于“活着”的状态,而这种挣扎于“活着”的态度缺乏一种更深刻的对生命的叩问和对人类终极意义的探寻。
《兄弟》(上)延续了余华书写暴力和血腥的风格,有的细节甚至铺垫得更加细致,比如主人公宋凡平被一群戴红袖章的人在街上活活打死后,余华写到两个孩子的悲伤和妻子李兰的悲伤。当宋凡平高大的尸身放不进狭小的棺木时,妻子只好由着人把他的膝盖砸断,听着砸的声响而瑟瑟颤抖。不仅宋凡平的肉身受着暴力的折磨,连他的尸身也不得安宁,这其中所揭示的现实中的苦难实在让人难以承受,在此余华的暴力书写可以说走到了极致。然而,在《兄弟》中,余华不仅仅写了暴力,还写到了生活中美好的一面,写到了爱情与亲情,写到了人生中令人向往的一面,并塑造了一个高大美好的男性形象――宋凡平。以往余华小说中的人物如许三观和福贵,在苦难面前只懂得顺从与屈服,身上没有任何吸引人的魅力,大多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人物。《兄弟》中的宋凡平恐怕是余华所有小说中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理想人物――他虽然也是普通人,可是却有着高尚的品格。他勇敢,正直,善良,既才华横溢又富有同情心,敢于爱也敢于恨。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尊严,看到了男性的魅力,看到了人性美的诗意。当着一千多个人的面,他因为扣篮成功而兴奋,一把抱起了他的恋人李兰。“一千多个人看着呢,他竟然把李兰举了起来,灯光球场里的笑声哗啦哗啦地响起来,大笑、微笑、尖笑、细笑、淫笑、干笑、湿笑和皮笑肉不笑,林子大了什麽鸟都有,人多了也是什麽笑声都有。” 原本活得憋屈的李兰,因为获得了宋凡平的爱而重新抬起了头,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尊严。在这里,余华用了参差对比的手法,以美好的人格来衬托出暴力的可怕。
就象余华在一次访谈中所谈到的,“我认为生活永远都充满了荒诞感。……这部小说在叙述刘镇少年欺侮和戏弄李光头兄弟时,在表现宋凡平等人被批斗以及惨死的过程时,在某种程度上,承袭了我在80年代末期一些作品的暴力化特征,冷静,尖锐,惨烈;而在叙述李兰面对丈夫死亡之后的一系列表现,以及李光头和宋钢之间的兄弟情谊等则呈现出《活着》之后所恪守的温情化特征,亲切,温馨,坚韧。是这两种不同叙事策略的相互整合和统一,悲剧性和喜剧性同时在写。” 的确,这两种叙事模式交织在一起,呈现出巨大的张力,使人性的美与恶变得异常清晰,而正义在暴力面前也不再那麽闪烁不定。我认为,余华小说中对暴力与温情的同时书写,并不是以温情去消解苦难,并不是让人在苦难面前变得麻木,而是通过温情来负载与传达着一种简单而朴素的道德伦理和人之常情,由此让人更真切地体验苦难,承受苦难,思考苦难所蕴含的人生价值。
在八、九十年代的先锋派小说作品中,我们绝对找不到象高凡平这样一个完美高大的人物形象,也绝对找不到那麽多朴实的充满了人道主义的描写,我们能找到的更多的是模糊的意义以及模糊的精神指向。这些先锋派小说仿佛都极力回避做任何价值判断,回避承受任何道德负担,回避解释有意义的生与死。人们深陷死亡与暴力之中却没有任何被救赎的可能,也没有任何反思人类自身存在价值的能力。而余华的《兄弟》似乎回归到了最朴素的人道主义,回归到了最普通的人性美。他不再在乎自己的叙事模式是否先锋,写作语言是否奇特,而是把握住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温情和正常人的希望和绝望。宋凡平身上承载着反抗恶和反抗暴力的力量,即使他被活活打死,他的人性光彩还能够支撑着为他守寡的妻子李兰骄傲而有尊严地活下去。他的肉身虽然在忍受着苦难,他的精神却逼迫着我们不得不去思索这些苦难。这样美好的人物被暴力与恶所吞噬后,人们对可怕荒诞的现实世界不由得有一种反思,而对充满人性美的世界也不由得有一种向往。虽然《兄弟》还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宗教神性的维度,还没有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进行更深刻的思考,可是我觉得余华对暴力的书写,已经走出了“以暴易暴,以毒攻毒”的怪圈,他把莫名其妙的血腥暴力和感人温馨的爱情与亲情并置在一起,暴力因此不再是无意义的,而是为了衬托出黑暗中的那点光亮,衬托出疯狂世界中仅存的一点点心灵的良知――这些才是人类最后的希望。
我现在读到的只是《兄弟》的上部,余华实际上是想写两个惊心动魄的时代。他在后记中这样写道:“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有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 这两个时代所最欠缺的其实都是普通的人性美,人们非常容易迷失在这两个大的时代狂流中,为了追逐时代的巨轮而忘却生活中一些最本质的东西――活着的意义、人的尊严、纯净高尚的心灵。文学在这两个时代里的意义到底是什麽呢?正如余华所说的,文学如果想要“正面强攻我们的时代”, 那就不能只是玩技巧、玩语言,而是需要更多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来自作家内心世界的。 余华在写《兄弟》时似乎变得更保守也更传统了,但在我看来,这种变化在我们的竞相追逐时尚品牌的时代里反而显得非常先锋,反而走到了时代的前列。
1、王德威,《跨世纪风华——当代小说二十家》,(台北:麦田,二零零二年,一百六十一页)。
2、余华,《兄弟》,(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二零零五年,四十三页)。
3、余华, “正面强攻我们的时代”, 《新京报》,(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4、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