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从字里看一个人,这有点玄,不过也琢磨出一点味道来。 拿自己做例子,我的字笔笔都写得很实,这固然显示出了自己的扎实、不会偷懒的性格,但是在审美上是不足取的。从美学的角度来讲,虚实结合才是最佳,笔笔都落到实处,用了十分的力,那让人看着累,也不符合中国的做人之道,有时须明察秋毫,有时须难得糊涂,能进亦能退,能显亦能隐,才为上乘。像我这样不分重点处处认真斤斤计较,不光字写得难看,做人也够累的,而且还不成功。像郑渊洁说的成功的人只遵守真规则,而无论真规则还是假规则都遵守的人一定不会成功,我想我就是后者。 小学时的字整齐,一笔一划都清清楚楚。初中时的字竭尽潦草之能事——窃以为潦草亦是连笔,连笔亦是成熟,满篇的做作掩不住的幼稚。到了师范学校,每周有了写字课,仍不谙写字之道,但比初中成熟收敛多了,清晰些,复又整齐些规矩些,笔画间透着一股成长的乖巧与落寞来。到了毕业,才开始对字有了兴趣,在黑板上写的字都用心端详,对平时遇到的每个人的字都揣摩一番,有空就写个字练练。刚开始的那几年,年轻气盛,任何事都要争个最好,那字也跟着张扬,字里行间有着正茂的年华,有着跳跃的生机,也有着一分躁动的浮华、薄薄的自得,很有点这一纸天地容不下的意思。 曾经偶尔用钢笔在写字台的桌面上写了李白的两句诗:“大江流日月,客心悲未央”,自己觉得很潇洒,很豪放,就连续一星期没有擦去,擦桌子的时候绕过去,于是桌子上就有了以这八个字为背景的孤岛——厚厚的一片灰。这是一个典型的自恋案例,不过那时的字虽然不够好但是的确有生机的。 而现在三十好几的人,没了锋芒,也没了盛气,那字也没了凌厉的钩挑,甚至没一个是端端正正清清楚楚,没有一笔肯认认真真写到位的了,都那么粘乎乎地连在一起,不费一点力气的,像极了现在混沌在一起的面目模糊的生活。不过笔画的圆润顺滑也是一种收获。 我有一个朋友,虽然一女子,但是字写的飘逸俊雅,笔锋之间透露出一份桀骜不驯让人感知到她内心的高傲。 真的是字如其人:严谨的人字是小心的,骄傲的人字是张扬的,沉静的人字是内敛的,浮躁的人字是松垮的。 字还和人的心情有关。 上五年级的时候迷上了用圆珠笔写字,纯蓝的颜色浓浓的笔油,字的角度都是圆的,让人想起玉润珠圆华丽雍容之类的词。那是因为班里有个叫徐晶的女生就这样写字,徐晶家境好,人长得惊人的漂亮,成绩优秀还能歌善舞,气质是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无法相比的。因为崇拜徐晶而喜欢她的字,并模仿她的书写风格,标准的爱屋及乌。 有一段时间喜欢用铅笔在纸的背面写字,喜欢那粗糙的感觉,有一些朴素本真的味道,字写在上面沙沙的,越发显出内心的宁静来。笔画的纹路又特别清晰,不容你潦草,不容你轻浮。特别适合一个人在静谧的夜里写。 大部分的时间里我用钢笔,笔的形状类型都不计较,但是笔尖一定要粗粗的,写起字来一定要流畅的。否则,字也写得难看,干涩,别扭。我的钢笔大都来自弟弟手中,小小年纪的他有些男子汉气,买一些很便宜的钢笔,把笔尖磨好了就给了我,而我用坏了就再给他,他喜欢研究着怎么换笔尖怎么修笔管,往往能化腐朽为神奇。小小的钢笔牵着姐弟间的感情。 心情平静的时候,我抄诗,抄那些优美的句子,因为爱极了那些美丽的有着深味的文字,写出来的字也格外美丽,格外圆润,而心情会因此更好。我有几本收集了这样句子和这样心情的本子,可惜在一次次换办公室的运动中丢失了,真是让人心疼。 现在的我写字都用圆珠笔,偶尔用签字笔,办公室里几乎找不出一只钢笔,也几乎没有好好写字的机会,都是为了写而写,慢慢的就找不到写字时享受的美好的心情了。真是悲哀!
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