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县志》“概述”所思
周 良
2003年11月《通县志》正式出版了。我参与了此志的编写工作,是副主编之一,并草撰了部分编章,而且参加两次市志办组织的评稿会,当面聆听了一些其他区县专家学者的评论。按常人认识应喜欢听听夸诩之言,但笔者不然,爱听各界人士的批评意见,因为只有这样,历史事实才越辨越明,《通县志》才威望越高,使用价值更大。在此,我愿意自我解剖,自我检讨,将该志中的瑕疵剔除出去,望此志方像美玉一样,受世代人们喜爱。
首先,市史志办编写原则中要北京市所辖18区县的志书字数都限制在150万字,不能突破一两万字。这个规定极为不妥。各区县的历史长短、地理环境、人文史迹、民族风情、战略地位、经济文化等等方面虽有相通相似状况,但毕竟各有相异相别之处,怎能用同样的字数来限定呢?这种以死板思想来“统筹”各区县志书字数的生硬做法,本身就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比如,《通州志》自明嘉靖间出版后(在日本国图书馆收藏),连续有清康熙、雍正、乾隆、道光、光绪和民国间6种版本(明称《通州志略》,民国称《通县志要》),此外还有《漷阴志》等地方史料,道光与光绪者各有12册,显然相差悬殊;又如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东城、西城、宣武、崇文诸区,解放后才成立,历史短暂,各分得古代大兴、宛平及周边一些零星区域的历史,相同处较多,独立历史性差,甚至有的区根本就没有独自志书,跟通州没法相比。但是,新编各区县志书要求都一样字数,如此必然造成通州历史上的精华内容被无情砍掉,不能全面系统地记述和反映自己的历史,而一些区县就要拼凑字数,将无须上志者硬拉入志书,或者该简练概要记载者,硬要详细撰写,形成繁冗。此乃无庸讳言,尽人皆知之理。正因此由,通州在历史上许多优秀文化被《通县志》拒之书外,诸如辽、金、元三代帝王至延芳淀或诸处海子大搞“捺钵文化”事、元丞相在柳林行宫阴谋政变事、清康熙帝至通州视察运河事、咸丰朝末期官民于通州抵抗英法联军入侵北京事、光绪二十六年通州义和团与清兵抗击八国联军侵犯北京事,清末北方辛亥革命七君子策划起义事,以及《通州志》中许许多多重要史料、解放以后发现的资料、文物见证等等,或者只字未入新志,或者蜻蜒点水,一笔代过。反之,不该入志如虚报不实事、牛皮口号等上书不少,这无疑影响了《通县志》的质量,降低了其使用价值,减小了其权威性。
其次,专家评审团问题。此虽不是《通县志》中所存在问题,但是《通县志》中现在出现的毛病绝对与此密切相关。我参加过两次较为隆重的《通县志》初稿评审会,市志办除组织本部门专家外,还请来六七个其他区县志办的学者参与修改,济济一堂,风度翩翩,发言踊跃,长篇大论,有的甚是慷慨激昂。但是他们只能在全市区域内一些共性问题,框架结构、语言文字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有些其实也不成熟。而涉及通州内部事物、人文历史等知之甚少,恰恰在这具有特殊性、特色文化等方面提不出正经意见。如果全市区县志书都一个模子刻出来,则没有“地方志”存在的必要了。所以,在通州地方历史文化上存在问题,专家学者们看不出来,也就提不出多少修改意见,让问题留在新志之中。
我调查过,我县志主管者没有被请去评审他区县志书草稿,对于我们历史文化非常丰厚的通州来说,对于我们古今文脉相通而强劲的通州来说,实在大哉不公!堂堂大通州志书,让一些他县并不资深学者或对或错地指指点点,而我们尚感激十分,随声附和,蜗居本土,打不出“区”门。
究竟《通县志》存在怎样问题,我只是草阅此志之“概述”、“大事迹”与第一编筹内容,还不能妄加评论。退休,返聘,似乎较以往更忙,没有时间通览全书。然就所读部分,已看出多方面毛病安然书中。此书已发行半年,至今尚未听到多人对此志书的评论意见,只是在区文联所办《运河》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志书评论权威梁滨久先生的《漫评〈通县志〉》文章。从“见识”“叙事”“语言”等三方面举例评议。梁先生评志百余部,可谓轻车熟路,挥笔而就。从此篇“漫评”中,也可看出梁先生大概多在志书的表现形式上去评论,而且可能是恰如其分,点铁成金。可是,在评论志书史实时恐怕就慎之又慎,惜墨如金了。笔者从梁先生文中看出我尚未阅览到《通县志》部分内存在的问题,比如其在“见识”一段中称赞志书“强调‘以粮为纲’”而出现的一些“左”的做法,其不想在“强调‘以粮为纲’”之下,才出现梁先生前面肯定的那些成绩。“以粮为纲”在当时世界形势对中国进行经济封锁和我国社会与经济情况下,是必不可缺的决策和农业发展纲领,如果农民不多打粮食,具有8亿人口的泱泱大国,饿着肚子,光着膀子能搞什么事业?什么事业也搞不成!在当年,“以粮为纲”并不错!如果《通州志》在记述“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真的如梁先生评论文章中所写的那样,否定“以粮为纲”,那么,此志书在观点上就是不正确的;如果志书不是这样,而是梁先生在评论中妄自加上的,则梁先生的评论就成问题了。又,此段中说“明清时期,朝廷为保障通漕,严禁运河沿岸兴修农田水利”,查《通县志》“漕运”专记中只字未提此事,而在第七编“水利”小叙中提到之,原文为“明清时期,‘白河为漕运要津,农田之蓄泄不与焉’。农田水利失修,加重了旱涝灾害。”文中所引是事实,但非因此全县“农田水利失修”。雍正间怡贤亲王允祥指挥兴修京东水利建设,举作甚大,怎么会一言否定之?原文所写不合史实,应实事求是,倒是梁先生把志文记述给纠正了,说是“运河沿岸兴修农田水利”,这是史实。远在黑龙江省的梁主编在评论中给志文蒙上了一层遮羞布。
“漫评”中在“语言”段内称许志文“概述”语言文字运用的“灵活、纯熟”时,引“概述”文曰:“自古以来,京畿凡重大战事多涉通县。明清两朝交替,近、现代三次外敌入侵,锋镝均经通县而薄京师。”并赞之为“显得干练、文雅,适于表现历史氛围”。梁先生在谩评中只注意了语言的“干练、文雅”,却忽视了语言与史实的准确性。“自古”应该从通县设为行政区划开始,即汉高祖刘帮十二年(公元前195年),自此直至金海陵王完颜亮贞元年(1153)今北京设为全国首都时,共有1348年,此间,今北京并未设为首都,因此,就不能有“京畿”之称;此后的金宣宗完颜珣将首都南迁至元世祖忽必烈未定大都间一段时间;明朱元璋洪武与其孙建文帝时,首都定在南京;明中前期也有一段时间称北京为“行在”。在这几段时期中,今北京均不能称“京师”,当然没有“京畿”可言。至于“近、现代三次外敌入侵”中的现代那次即日本侵略中国时期,就更没有“京师”、“京畿”之谓,日本侵略中国在1937年9月18日即“九·一八事变”,远在长城之外的东北三省;1937年7月7日即“七七事变”,日本进一步武装侵略中国华北。然而在这之前的1928年,民国政府已经将首都迁往金陵南京,北京称为北平,根本就不是“京师”了。体之不存,毛之焉附,“京畿”也根本不存在了。毫不含糊地说,不是“自古以来”今北京及北京地区都一直称作“京师”及“京畿”。至于是否“自古以来,京畿凡重大战事多涉通县”,则是言过其实了。具此,则梁先生有多高评论水平也无法掩盖所引《通县志》“概述”几句话中的词不切与历史盲了。
上面是笔者从梁先生《漫评〈通县志〉》一文中得到的志文中存在的问题,下面就直接指出“概述”内出现的病状,与读者探究。
一、史实不合
1、“概述”第一段3行,“几经迁徙,北齐年间(550—577)始迁现址。(按:现址指今通州城)”。错!西汉初建路县,王莽新称通路亭,东汉初曰潞县,县治始终在今潞城镇古城村,因建武五年(29年)祭尊率汉军攻入叛将彭宠老巢潞城(今古城村),烧毁郡、县衙门并殃及百生房舍,城内几成废墟,故县治东迁至今三河市城子村处。从出土唐代李丕、孙如玉两人墓志铭考证,才知北齐时县治迁到今通州旧城北部区域内。中间只有一次迁徙,“几经”从何说起?显然与历史不合。
2、“概述”第一段3—4行,“东汉至隋,渔阳郡三置潞县”,此话差矣。渔阳郡治三置潞县,早在清乾隆间“北方第一学者”、州人刘锡信已考证确凿,已无可争议。但是,在《通县志》“大事迹”中明确记述在隋开皇“三年(583)存县撤郡。潞县属幽州。”此乃史实,则表明在开皇元年、二年(581、582)两年中,渔阳郡治仍设在潞县城中。不管时段长短,在隋初两年,潞县确实曾置渔阳郡治,这样,渔阳郡治就不是“三置潞县”了,而是“四置”,“概述”所言不又是与史实不合了吗?
3、“概述”第一段3—4行,言“金代在潞水之滨造战般伐宋”,与史不符。金朝只是海陵王完颜亮正隆四年(1159)二月开始在通州制造战船,十月间,海陵王还以打猎名义,到通州视察造船情况,六年(1161)二月,征调各道水手运战船入潞水,且南下伐宋。此前此后,“金代”都没有在通州造过战船。文中言整个“金代”在潞水之滨造战船伐宋,非也!
4、“概述”第一段第5行,言“天德三年(1151年)在潞县设刺史州,称通州,并在城内始设国庾”,臆造!《通县志·大事迹·辽宋金》明确记述金大定元年(1161)十二月,“金世宗完颜雍至通州,始设太仓等国庾”,把金朝在通设置国仓之事让作者提前10年,生造历史!
5、“概述”第一段第8行,言“历代整治河道,增建国仓”,误!作者好用“历代”一词,恰恰此词与后面史实相悖,整治河道勉强与史事相符,但绝非“历代”“增建国仓”。金代在通州设3仓,元代在通州设13仓,可称增建;明代初期在通州始设3仓,中期又曾增建1仓——后南仓,但东仓并入中仓,还是3仓;清代乾隆十八年(1753),后南仓并入中、西仓,还余2仓。“概述”中的“国仓”乃以整体漕仓而论,先增后减,并非“历代”“增建国仓”。
6、“概述”第一段第8行,言“明清两代重兵屯田守卫”,亦非!明代长驻通州有5卫兵3万余人,三分屯田,七分保卫;清康熙十三年(1674)通州驻军3千余人,只是守卫,并不屯田;咸丰、光绪两朝由于有洋兵入侵北京,清廷临时派遣重兵驻守通州,此非常时期不能算作常驻军队,可以说“清代”在通州并未有“重兵驻守,更非屯田”。“概述”所言又甚违历史。
7、“概述”二第一段3行,言“北齐斛律羡开高梁河(坝河),经温榆河入潞水”,杜撰!当年斛律只是导引高梁水合易荆水入潞水,根本没有“开凿”。志中“高梁河”、“温榆河”二河使用后来名称,而“潞水”是使用北齐时名称,短短19个字一句话内的3条河流不用同一时代名称,作者缺乏历史时间概念,或者不知当时3条河流名称而人云亦云,造成历史河流名称混乱,给今人以至后代造成错误或糊涂概念。这不是学术争论问题,是作者历史知识缺乏或语言不清所致,无学术探讨可言。
8、“概述”二第三段第1行,言“沿秦代驰道,建成京哈(哈尔滨)高速公路”,谬!秦代驰道,由蓟域(今北京)至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城),而京哈快速路是由北京至哈尔滨,不要说京哈路与秦代蓟襄驰道在很多路段不相“沿”,就长短而言也相差甚巨,仅通州至燕郊20余里,此两条相隔2000多年的国道无有一处相“沿”。“概述”作者怎能可以如此妄自编造历史呢?
9、“概述”二第三段第3—4行,言“清雍正七年(1729)北京朝阳门至通州东关修筑石道,雍正帝撰文纪念,勒石刻碑”,舛甚!其中为石道撰文立碑是在雍正十一年(1737年)十二月,作者以为修道竣工立碑时间在一年,连碑文都没有认真读读,就敢下笔直言,责编与特约审稿人员盲然不知其错,未予审改,就明明白白错误地印在“概述”之中,还让通州人读志用志,并要求以此志书为据。唉!
10、“概述”三第一段第1行,言“通州元代筑篱寨为城”,不!在五代后唐天成三年(928),幽州刺史赵德钧就曾修筑潞县城,以加强防犯契丹对北方军事重镇幽州蓟城的侵扰;再往前推至“北齐始为潞县治所”时,也曾筑有城垒。1983年今梨园小街村东南出土了唐贞元十四年(798)潞县录事孙如玉墓志铭记载“齐时所置”的“玄武垒”,就是当时潞县城池。“垒”字在后汉文字大家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中,释为“军壁”,四周筑墙内驻军队用以御敌,所谓城堡是也。《隋书·经籍志》载《星经》一书,此书后佚,但唐、宋人又辑佚成书,内记“天垒”星名,共13颗星,“如贯索状”,以其形象如城垒故名。可见,古代所言“垒”即有“城”义。志文中所言“玄武垒”即“玄武城”义,“玄武”义指北方,孙如玉墓地设在潞城之南,故称墓地北方的潞城为“玄武垒”。当时今通州称“潞县”铭文言孙如玉埋在“潞城乡”亦可考见潞县当时有“城”而名“潞城”。因此断定“北齐始为潞县治所”时就建有城池,后唐赵德钧又曾重修,“概述”中只言“元代筑篱寨为城”,而后就言明代“孙兴祖督军士筑城”,没提元代以前修筑潞县城池事,似乎今通州城址只是在元代才有城,且是“篱笆城”,这就将通州城垣史至少推晚了600余年,这可不是个小错!有损我通州名城历史形象。我们今人研究通州历史,要根据多方切实史料加以探讨,不能往通州脸上“贴金”,没有说有,有小说大;也不能给通州脸上“抹灰”,有说没有,有大说小。不知无罪,无知妄说就不可取了。
11、“概述”四第一段第9行,言“1979年始逐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此事吗?我家住在农村,1981年12月开始骑自行车在全县内进行文物大普查工作,至1983年底,踏遍了全县22乡521个自然村落,在生产队为猪场、场院、牲畜棚、园房、田间地头走访老人,了解文物古迹存在和历史情况,农村改革究竟什么情况,我很清楚。在1983年底时,农村尚称公社、大队、生产队,还是集体劳动生产,计工分,按人口分粮,按分计酬,年底“分红”。工分钱不够所分粮、油、菜、柴款者补交现金,不交齐扣分粮食。猪粪、鸡屎炕坯交队论质量计分。那时,我的家属是农民,上午、下午上班听敲钟,上午收工扬头看太阳,下午收工看日落。走亲串友、有事有病必须向生产队长请假,不请假算旷工,要罚分。星期日,我有时替家属去上工,让家属在家给孩子洗补衣服,舍不得那一天所挣的8分。总之,到1983年底,还是老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真真地没有什么“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光辉还未照到1983年以前的通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春风在1983年以前尚远在他乡。“概述”追逐政治气候,不敢面对现实,不能秉笔直书历史而讨乖,竟将通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前到1979年,将没做的事硬编入志书,真乃光屁股追贼——胆大不知寒碜也!
12、“概述”四第二段第6行,言1996年“民营工业、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也有无事生“非”之嫌!“民营工业”提法只是近几年才见诸会议或报端,乃国家准确概括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合资工业等等之新提法,在1996年还没有出现此语,将尚未出现的词语写在以1996年为底限的志书概述中,似乎当时的县委县府有多么高明,有怎样的真知灼见!其实不然,那个年头的“吹风”大振,“牛皮”鼓裂,给通州人民带来无穷灾害,至今余殃未除。“民营工业”是科学术语,是实践总结,吹牛者吹不出这个新鲜提法,而“概述”倒是“吹”出来了,使我等读者重新温习了一次汉朝司马相如所写的《子虚赋》!
13、“概述”五第一段5行,言“民国期间,县内3所中等师范,为通县和邻县培养众多人才”,不合!据史料,1914年成立男子师范学校,后有京兆师范学校自卢沟桥来并之;1915年,又有通县乡村师范学校成立;1918年,京兆女子师范学校建立;1934年,通县简易师范学校建立,是4所,而不是3所;民国时通县的邻县有大兴、顺义、三河、香河、武清、永清等县,加上本县只有7县,而实际上,男、女师范学校乃全河北省招收学生,不仅仅是为“通县和邻县”培养众多人才;同时,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男、女师范为河北大多数县造就了不少优秀教师和干部。不言而喻,以上三点足以否定了“概述”中关于师范学校方面的记述。
14、“概述”六第一段6—7行,言“1990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三次视察,并与中央领导一起参加兴修水利劳动”,不实之记!事实是:1990年至1996年(《通县志》记事下限)间,通县只有二次大规模“兴修水利”工程,一次是1991年11月5日动工的凉水河整治工程,一次是1992年11月7日开始的北运河左堤复堤工程,而江泽民总书记只是1991年11月一次来通县参加兴修水利劳动;另外两次江总书记来通县,一次是1990年1月27日来给梨园镇大稿村村民“拜年”,另一次是1992年6月16日来城关镇(今永顺镇)乔庄村视察机械化麦收情况,都不曾参加劳动,更不用说“参加兴修水利劳动”。可见,“概述”中关于江总书记“三次”来通县并“参加兴修水利劳动”一事,记述不实。更错者在记述此事时将“江泽民总书记”与“中央领导”分开,江总书记不是中央领导是什么?是陵驾于“中央领导”之外还是之上?这是政治错误!这不是搬弄是非,而是非就在其中。大家细细品味一下“概述”中的句子,先提出“江总书记”,后提出“中央领导”,中间用“并与”相连,这样在事实上就把江总书记列在“中央领导”之外或之上了。如果将原句改写成“1990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三次视察通县,并与其他中央领导一起参加一次兴修水利劳动”,则以上问题就烟消雾散了!其实,不是“概述”作者诚心这样写,而是作者文字水平较低,未能准确地记述事物,仅此而已,不过危害很大,必须严肃提出予以纠正并警示之。
二、 记述不明
上面最后一个例子就是个记述不明的典型。此类问题仍有不少,请读者慢慢看来。
1、“概述”二第一段6—7行,言“明永乐年间整治运河水道,嘉靖七年(1528)吴仲将通惠河下游河道改由州城北入运河,沿河修建‘五闸二坝’”,此话给不明通州漕运历史读者的印象是:在通惠河上建了“五闸二坝”。其实,“五闸”建在通惠河上,“二坝”建在运河北端西岸。作者没有将所记之事记述清楚,给读者一个糊涂的概念。
2、“概述”二第一段第1行,言“通县是北京通往沿海和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自古水陆交通发达”,而第二段第2—3行,言“河上千樯万艘,陆路冠盖交驰”,上下文联系看,则文中所说“陆路”则指北京通往“东北地区”的交通道路,而文中所说“河上”确是“千樯万艘”,而“陆路”就不是“冠盖交驰”了。“冠盖交驰的景象乃是北京至通州之间陆路”交通情况,自北京去东北地区,一过通州,路上就没有那么多官员和缙绅过往了,所以用“冠盖交驰”描述整条北京去东北道路情形就不准确了。作者在这里又给读者一个不明不白的印象。
3、“概述”二第三段第4—5行,言“1995年京通快速路建成,与京哈公路京通段并行相通,通达北京只需15分钟”,京通快速路与京哈公路京通段不是“并行”,而是有很长一段路“相重”,用“并行”则表示两条路沿一个方向平行并列而走,没能用准确语言表述两条路关系;又,前面言两条公路名称,一长一短,后面突然提出“通达北京只需15分钟”,都是从北京为起点,一条至哈尔滨,一条至通州,到底从哈尔滨还是从通州到北京只需那么短时间呢?不明!
4、“概述”二第三段第6行,言“1992年在国内率先实现村村通柏油路。乘汽车半小时可抵首都机场,2小时可达海港”,仍是叙述不明。前面说全县村村通柏油路事,那么,从哪里乘汽车半小时可达首都机场?是从小甸屯吗?是从通县县城吗?还是从管头村?若从小甸屯,则约需一个多小时,若从管头,则只需10分钟,可见未言明白。同样道理,“2小时可达海港”也是一个模糊,中国港那么多,到底是自通县何外乘汽车2小时到达什么海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5、“概述”二第四段第2行,言“光绪二十五年(1899)建立现代邮政”,句中“现代邮政”是个什么概念?怎样才是“现代邮政”?是不是指“现代化邮政措施和设备”?都不清!清光绪二十五年时通州连辆“洋车”(自行车)都没有,假使有了洋车,也不一定就是“现代邮政”。我是个好钻研一些事物的人,怎么琢磨也想不出来前清时通县的“现代邮政”是如何情景,也许我太愚昧钝笨。以其昭昭,使人昏昏,还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昭然若揭。
6、“概述”三第一段第1行,言“古镇通州,濒临运河。北齐始为潞县治所”,不确切。“治所”是指旧时地方长官办公的处所(部位),而“潞县治所”就是指潞县县衙在城中的部位。“概述”中将前后两句话用“。”号分开,后句话没头没脑地提出“北齐始为潞县治所”,这且不说,就是前后有藕断丝连之意,也使读者莫名其妙,因为偌大一座城池,怎能“为潞县治所”呢?作者本意是表述今通州城曾在北齐时为潞县治所所在地,但未说清,把“古镇通州”,都说成是“潞县治所”了。粗看记述很简练,但是“言简”不“意赅”!这是“概述”及其他部分内容中存在的最普遍的问题,其因盖源于不懂汉语语法也!
7、“概述”三第一段2—3行,言“清乾隆三十年(1765)拆去连接处城墙,两城合二而一”,没表达清楚哪里“连接处城墙”被拆除了,是城池都有“连接处”,不连接也就无所谓“城”了。若将这句话改为“清乾隆三十年(1765)拆去两城连接处城墙,使合二而一”,就不会产生误解了。
8、“概述”六第二段4—5行,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够,致使地区交通枢纽优势未能转化为招商引资的强势”,又绕住了。“交通枢纽”本身就是“基础设施”之一,其“优势”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大量”“投入”之成果,这里不仅将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逻辑关系没弄清,而且前者与后者也不是内在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好像人睡不着觉埋怨枕头,有放屁拉抽屉——遮羞脸儿之嫌。逻辑不明,因果不明,非但语言表述不清,连认识也糊涂了。
三 、用词不当
1、“概述”一第一段第3行,言“北齐长城曾达县域中部”。句中“达”字用之欠妥。“达”在古代有“穿”之义,如《淮南子·脩务》有“蹠达膝”句,东汉文字学家高诱释注曰“达,穿也”。此乃古汉语实词,在现代汉语中此义已经消失,不再用“达”来表“穿”义。但“概述”作者用了也未尝不可。然而何以只言“穿县域中部”,而“县域南部”穿不穿呢?没说。又,是横“达”中部还是纵“达”中部,从什么方向入县域?到何处去了也未言。可见,作者对此条长城并不了解,不了解还要写,就用了一个“达”字,析来析去,作者和此字不是表“穿”义,即非古汉语“达”为“穿”义,而是现代汉语“达”义,即“到达”“通到”之义,若是如此,则用之不当了。因为北齐土长城从今昌平,沿温榆河,潞河之右岸,中经顺义、通州、武清诸区县,至天津海口,西北东南方向穿过县域,言此长城只“达”县域“中部”就非是了。一个“达”字改变了北齐长城的历史状况,用词不当之言可见一斑。
2、“概述”一第二段8—9行,言“1935年12月,殷汝耕与日本特务机关相勾结,在通州镇建立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割据冀东22县、市,公开投降日本帝国主义”,句中之“伪”与“投降”二词不当,既然“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已经用了引号,前面就不应再用“伪”字了,此乃常识;既然前面说殷汝耕与日本特务机关“勾结”,是殷贼主动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借侵略者势力取得政治地位与经济利益,就不是“投降”问题了。作者也没有记述殷贼怎样被日本特务严刑拷打,威逼利诱,“投降”从何说起呢?再说,与前面“勾结”一词不相呼应,减轻了殷贼的叛国之罪!用词可不慎乎?
3、“概述”一第二段第4行,言“爆发了著名的八里桥之战”,句中“爆发”一词不当。作者指的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一次近乎尾声的战斗,英法联军自天津打到武清,再打到通州,用了几个月时间,沿途遭到清军与民团的节节抗击,中外交锋多少次,等接近战争尾声时在八里桥打了一次仗,即所谓八里桥之战。这时用“爆发”大概就很不适时了!不知道作者懂不懂此词的含义,就生硬地用到此处,有点“愣”!
4、“概述”一第二段第11行,言“解放战争时期,全县人民不惜倾家荡产全力支援平津前线”,句中“倾家荡产”不是不当,简直可算不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其最终目的是让广大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即使在战争年代,也不愿意让老百姓“倾家荡产”去支援革命战争,也不号召广大人民卖房卖地卖光家产去支持正义斗争,这是从主观方面谈此问题;从客观方面看,在当年就通县地区也没有一家一户用全部家产去援助平津前线。于理、于情、于史,“倾家荡产”一词均不当。有可能在表决心会上曾经喊出过此词,但那是宣传需要,事实并非这般。应该说将此词用在此处不免有点政治观点问题。再说,我在市志办组织的评稿会上,曾经严肃地提出过这一问题,但还是没有改,将秃疮当作美发不治,反以为美,这就太不该了!
5、“概述”三第一段第8行,言“连接城区165条街巷、居住小区”,句中是词“条”不当。大约中国古今凡“条”形事物,其量词多作“条”,如“一条公路”、“两条带鱼”、“三条胡同”、“四条沟渠”、“五条麦垅”、“六条墨线”、“七条柳枝”、“八条毛毯”、“九条发辫”、“十条桌腿”……而成片的事物不能以“条”计数。“165条”后的街巷与居住小区中间用“、”,表明“街巷”与“居住小区”是有并列关系的同类事物,都用前面的“条”来计量,即可分解为多少“条街巷”与多少“条居住小区”。而居住小区或称“片”或称“个”,至今还没有人称其为“条”者,而“概述”就敢用之!病在何处?在于胡乱简练语句,不知道如何精练之。
6、“概述”四第一段第2行,言“随着运河水运的开发”,句中之“水运”一词不当。何为“运河”?凡人工开凿以航运的河均是。“运河”就是为了“水运”才开发之,不是为“水运”而开凿的河则不称运河,如1960年冬修挖的凤港河(通州南部),又如东汉初平元年(190)幽州太守刘虞主持开凿的戾陵渠,再加清雍正四年(1726)贤亲王治理京东水利时开凿的凉水新河等等,都不是为“水运”而开修者,则不是“运河”。“运河”内涵中就有“水运”在内,在“运河”后面不能再提“水运”一词了。作者上面为了精练句子练出个“条居住小区”来,而此处又不知道句子简练了,玩出个“运河水运”来,真不明白,堂堂一部巨著《通县志》,怎么会出现这样语言问题呢?
7、“概述”五第五段第1行,言“解放以前,通州历代不乏名医,但劳动人民普遍缺医少药”,句中之“解放以前”与“历代”二词语,前后矛盾。“解放”原乃古汉语实词,义为“除罪释放”。在中国现代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就是要解除“三座大山”的压迫和束缚,使广大劳动人民得到自由和幸福,所以经常用“解放”一词,将古代原义引申了。因而“解放以前”一般指国民党政府统治中国时期,专有所指。而“历代”一词则泛指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与前面所写“解放以前”,在时间含义上几乎没有联系,前短后长,矛盾突出,就像高玉宝小说《半夜鸡叫》中地主周扒皮被长工打得头钻进鸡窝,顾头不顾腚了!此乃不当之一;又,有明确记载通州名医的史料很少,即使有,也多明、清两代名医,元代者罕有记载,而作者言历代不乏名医,则是生造历史,“历代”一词所指时间太久远了,用在“通州名医”事物上则极为不当,此乃不当之二;不当之中套着另外不当,即整个“概述”中都写的是“通县”,而此处用“通州”,多么不当!
四 、层次不清
1、“概述”一第二段,前后都写的是在通州发生的“战事”和通州历史上出现的爱国主义事迹,但中间插写了一段日伪政权——“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之事,使上下所写事类不统一,层次混乱。
2、“概述”二第三段中,所写事物均应按先后顺序记述。历史上吴仲重修通惠河乃明嘉靖间事,而李贽客居通州乃明万历间事。吴仲事须先写,李贽事该后写,时间顺序得当。但作者将之前后颠倒,使记述层次失调。
3、“概述”二第二段,主要写通州为“水陆要会”,但当不当、正不正插入“康熙皇帝巡幸通州达27次”一事,而且没写康熙来通州干什么,与“通州为肘腋”、“水陆要会”有什么关系,并且放在“元朝”事前面记述。时间上前后顺序不对,事物上类项不分,全乱!
4、“概述”三第一段开头部分,写明代第一次修筑通州城时没写出具体年号,也不写城墙周长,第二次修筑通州新城时即写年号,又写周长,前后两次修城事记述要素不统一;尔后突然写出“城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而前面也未与此相照应,参差不齐。
5、“概述”三第一段结尾部分写当代通州城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等景况,中间孤孤零零夹了“古老的燃灯佛舍利塔”事,层次又乱了。
6、“概述”四第一段,先写古代农业,接写手工业,续综合写各业,继而单写服务业,继而转写浚河要务,继而单写水灾,继而单写圈地,继而转写“三个时期”战争对经济、生态之破坏,然后转入正题写解放后农业。看,不知道写什么好了,一会儿写这个,一会儿写那个,一会儿这个那个都写,令读者眼花缭乱!
7、“概述”四第二段中,出现了3次“1996年”,第一次“1996年”里记述有工业行业数、企业集团数,没有单位数;第三次“1996年”里冒出个单位数,中间夹着的“1996年”里写的是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与获奖情况;又,“民营工业”为企业经济性质问题,“建筑企业为行业问题,而“民营工业”中包括部分“建筑企业”年重事乱,语无伦次。
8、“概述”中除存在上述问题之外,还有前后矛盾、记述缺项、标点不准、吹嘘不实等病,因篇幅有限,不再赘述。至于所阅《通县志》中的“大事迹”及第一编内,仍然存在不少上述诸方面问题。关于其他诸编,是否存在问题,存在什么问题,因为没有挤出时间拜读,尚暂不知晓,但据“概述”问题推论,肯定也有不少毛病。主管部门应该自查,做出勘误表,印发给购书者,以正视听,这才是谦虚谨慎与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不能躺在《通县志》上高枕无忧,沾沾自喜。如此《通县志》才有存史与使用价值,不会贻误后人。
笔者喜欢“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如有评论不妥之处,则洗耳恭听有识之士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