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师和同学都说衣裳是他们所见过的各方面综合条件最好的女孩了。衣裳也确实没碰见过比她条件更好的女孩,傲气自然由心而生。她也因此惹了不少祸。自她懂事知道自己父亲是那样身份的一个人起,她就开始用有色眼镜看待同龄人。而老师和同学的讨好巴结更助长了她的傲气。上小学时,她就敢公然与老师唱反调,稍不顺意就打同学耳光。同学和老师都拿她没办法,谁叫她有那么样一个爹呢!衣裳曾有过去英国留学的机会,但父母怕她到了国外更放纵不羁难以管束,把这个名额让给了市委一个下属的孩子。衣裳当然也吵过闹过,但她父亲很严厉,她也没怎么敢真正无法无天。
自衣裳上初中起,她的性情就柔和了许多,也变得乖巧懂事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喜欢上了文学。在阅读了大量文学名著后,衣裳的心被陶冶了,心胸也宽广了。那时正值她重要的青春期阶段,生理和心理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衣裳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段文字:天上的每一颗星星其实是每一个女孩子的守护星,每个女孩子都将等待那个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出现……衣裳的不少同学在那时就有了择偶标准,比如要有钱啊,要长得帅啊等。衣裳这么感情丰富的女孩当然也有她的择偶标准,那时的标准也和其他女孩差不多。但自进高中后,她的标准就变了,她想找一个有才华有内涵的男孩子,而长相和身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在这之前她已和好几个她认为比较优秀的男孩子谈过恋爱,用大家的话讲,这叫早恋。这几个男孩子中,有成绩优秀的,有家境很好的,有长得很帅的。但衣裳就是觉得他们没有内涵,缺乏才气,粗俗不堪。衣裳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蛮横不讲理的小女孩了,她在不断成熟。
同大多数女孩一样,衣裳内心也在等待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出现。她没有把初吻给她的几个前男友,她想把最完整的她交给心中的那个“他”。她在等什么呢?就是在等那个世上和她最有缘分,最为般配,最有共同语言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可与大多数女孩一样,她一直没有等到这个人出现。出现的人她不喜欢,喜欢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他是衣裳的同龄人,境遇却与她完全不同。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是个二流子,整天不务正业,后因调戏妇女被关了起来。他母亲是个睁眼瞎,视力几乎为零。而他也有先天残疾,天生就是个跛子。自他父亲被抓走后,他母亲就郁郁寡欢,不久生重病离开了人世。他很清楚地记得他母亲临终前那段让他撕心裂肺的话:“孩子,妈对不起你……”他母亲走的时候眼珠瞪得很大,那时幼小的他已知道这叫“死不瞑目”。
从此他成了孤儿,成了没人养没人疼的野孩子。是的,“野孩子”,大家都这么叫他。那时在他幼小的心灵就烙下了永难褪去的伤痕。他父亲出狱后,也没来照料他,而是另娶新欢,将他遗弃。幸好有一位好心的孤老收养了他,使他感受到了些许人世间的温暖。但在他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巨大的创伤难以缝合。孤老用不多的一点积蓄养活着他,供他上学。但当他刚收到市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没几天,孤老就脑溢血突发死了。从此他又成了无人照料的孤儿。那年他刚满16岁。但那时他的心灵已不再空虚了。因为孤老在世时是位文学爱好者,也是他引着他进入文学的殿堂。他从小作文一直写得很好,整个年级没人写得过他。连老师都说他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思维力和成熟度。孤老临终前也对他说:“也许你这辈子会很苦,但文学可以滋润你的心灵。不管在多么艰苦的情况下,都不要放弃写作,也许这是你此生唯一成为人上人的途径……”他也确实爱写作,他思维独特,对事物有他自己独到的见解,而这些,连一些知识分子都远为不及。
在他18岁那年,他发表了他的第一篇文章。文章驳斥了几千年来人们的一个错误观念。这篇文章对当时阅稿的那位编辑的震动是相当大的。他没想到年纪如此轻轻的他竟有如此惊人的思维。因而也给了他这篇文章据说是该杂志创刊以来最高的评价。可惜这篇文章却没有引起相应的轰动,其实这在他意料之中。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他这种批驳人性的文章当然还没有引起重视。这让他对现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他一没学历二没长相。他也想过去办张残疾证进福利厂工作,但他不愿就此屈辱地活着。他要像正常人那样去工作,去生活。他应聘了很多岗位,但终因残疾而未被录用。最后他落魄到只能捡垃圾为生。他时常去三公里外的一家印刷厂捡工业废纸。每日捡垃圾之余,他也不忘了写些文章自娱自乐。生活过得很清苦,但他的心却是火热火热的。
其实他的那篇发表的处女作被衣裳看到过。衣裳当时也是一惊,甚至有些看不懂。她很惊异于同龄人中居然有这样的高手,很想与他交往一下。这个念头一经产生,就变得有些疯狂。她拨通了编辑部的电话,好不容易才问到了他的住址。然后她写了封信去,希望能和他成为朋友。其实那个地址是他临时租的房子,没几天他就搬走了。所以那封信他未收到。他并不知道,衣裳在苦等了一个月后又给他写了几封信,但他均未收到。衣裳为此还伤心了一阵,为自己没能交上这样一位朋友而难过。也许才子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傲的,衣裳想。衣裳对此不甘心,决心用诚意感动他。于是她每个月都会写一封信给他。到后来,给他写信竟成了衣裳的一种习惯。可她始终没收到过回信。为此她感到有些委屈,对她这样的女孩子而言,这已经算不小的挫折了。
衣裳进了大学以后,成了不少人穷追猛追死缠烂打的对象。几乎每天她都会收到情书及去某某餐馆吃饭的邀请函。其中一个最为狂热,每天不仅给她写情书,还要送一束玫瑰花。甚至,他连项链、戒指都送了。这人外号叫“蚊子”。衣裳觉得他就是只讨厌的蚊子。其实蚊子人长得很帅,也颇有钱,他父亲开了家印刷厂。但衣裳看不上他,觉得他俗不可耐。衣裳不时会想起那个始终没给她回信的才子。她甚至在想,倘若他回了信,她做他女朋友她也心甘情愿。可是,可是……唉,他也太傲了。衣裳在内心叹息。她又看着眼前的这群俗胚,真感到上天捉弄人。她知道这些人追求她无非是看中她的外貌和家世。一个字,俗!
出现的人不喜欢,喜欢的人不出现……衣裳叹息着。那个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他在哪里?
其实他后来看到了衣裳写给他的信。那天他在收破烂时,他以前的房东忽然叫住了他,说有人给他写了不少信。他当时就一愣。一看,足有三四十封之多。更令他惊讶的是,这些信居然是一个人写的。这令他很感动。那位写信的女孩只说自己是某大学的学生,很欣赏他的才气,想和他交往却被他拒绝,她决心用诚意感动他……他的眼眶有些湿润了,他绝没想如此卑微的他居然会得到一个女大学生的青睐。他放下手中的垃圾,洗了洗手,马上给她
写了回信。为了表明他的“歉疚”和诚意,他决定亲自登门把信送交给她。他出门的时候甚至忘了应该换一身像样点的衣服,依旧穿着那件污秽外套。头发也没有梳理一下,依旧是乱蓬蓬的。他把那个回信地址抄在纸上,然后,他出门了。
“天池路36弄8……”他已来到那条路上,循着地址往前走着。他已停在那个地址前,差一点惊叫出声。原来那是一幢高级别墅。门口甚至还有保安。保安拦住了他:“喂,这里又不是你收破烂的地方,这是邱局长的家知不知道?”邱局长?他想起那个女孩真名就姓邱。果真是这里,没错!想不到她是高官的女儿……他有些怔住。这时保安又来轰他,推了他一把,他一屁股坐在地上,还没等他爬起来,忽听一女生说:“老周,你干嘛推人家?”他猛地抬头,见一美貌女子已站在他面前。好美的一个女孩!他在心中暗叹。“小姐,这个收破烂的竟跑到这里来,我当然得轰他嘛!”那保安说。他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的穿着打扮。他顿时自惭形秽,脸已胀得通红。
衣裳看了看他,见他与自己差不多年龄,却是衣衫褴褛,不禁产生怜悯之心。“你等我会儿。”她说。径自朝门内走去。不多会儿,她朝那保安招手,“老周,过来一下。”保安马上奔了过去。正在他纳闷间,衣裳已和那保安拉着满满一麻袋书走到他面前。“这是我从小学到高中的书,留着也没用,你等会儿,还有呢。”整整四麻袋的书,全堆在他脚下。“你拿走吧,送给你了。”衣裳微笑道。什么?送给他?不要一分钱?他顿时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看你真够可怜的,我从没见过同龄人中有干这种活的,对了,你叫什么?”“我叫秦……”他猛然收住口,淡淡地说:“我没名没姓,多谢你。”他下意识伸手插入口袋,手指触到了那封信。他略一迟疑,还是将手伸了出来,摇了摇头,带着书走了。衣裳看着他离去,也是叹了口气。
他以前做梦总会梦见他母亲,可是这天晚上,他却梦见了衣裳。他知道自己有点喜欢上她了。这真是一个好女孩子,尤其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他想。可他知道他和她是不可能的。身份太悬殊,再说,他又是残疾人。人到了某个阶段总会渴望异性的相伴,他也不例外。可他知道像他这样的人是几乎没有一个女孩会喜欢的,除了那些同样和他不幸的女孩子。他在内心是不甘于这种现实的,为此他卖力地写作,当真发表了一些作品,但那只是他为了赚稿费而作的涂鸦之作,他真正意义上的深刻反映人生、人性的文章却一直未得发表。他时常会想起梵高,那个生前被埋没的天才……他觉得自己也像梵高那样怀才不遇。
每当他在书店看到一些文学新人推出的书时,他都会觉得揪心。那只是些文学垃圾,他想。他为他自己感到悲哀。
他仿佛受了某种魔力的驱使,每到周五,他都会赶到衣裳家所在的那条路上,然后躲在一个隐蔽的脚落等待衣裳出现。因为周五是衣裳回家的时间,一般在下午四点左右。他每次都要见到衣裳进了家门后才肯离开。他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她了。可是,可是……他真的很想大哭一场。
他看中的是衣裳善良的心灵,蚊子则不然。蚊子照理说也是个高材生,又生得一表人才。喜欢他的女孩子当然也不少。但他背着衣裳谈了一个又一个,在她面前,却装得纯净如水。在蚊子的概念里,情人可以有很多,老婆却只能有一个。衣裳是那种只适合做老婆的女孩。如果把她骗到手,那么权和势就都有了……蚊子想起某名人说过的一句话:世上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被人看的,一种则是被人骑的。衣裳显然属于前者。为了达到他的目的,蚊子是可以不择手段的。这天他又捧着一束鲜花去找衣裳。想不到衣裳扔给他一本杂志,说:“第34页的那篇文章。什么时候你也像他那样有才,我才允许你追我,在这之前,你少来烦我!”说完衣裳扭头而去。蚊子翻开了那本杂志,见那篇文章叫《仙佛的地狱》,作者叫秦翼。秦翼……蚊子努力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回到家时,他终于想起以前在他父亲厂门口见过的那收破烂的小子好像就叫秦翼。蚊子决定试探他一下。
这天他又去那家印刷厂收购工业废纸了。当他来到那家印刷厂时,蚊子已等在门口。他知道那是厂长的儿子,厂长一直待他不错,他冲蚊子友善地笑笑。蚊子满脸堆笑一把握住他的手。他顿时有些不知所措。蚊子拍着他的肩说:“秦兄才华横溢,果真了得啊!”他更加惊愕,蚊子怎会知道他姓秦?只见蚊子掏出那本杂志,说:“原来我一直仰慕的才子就是您啊!”他看了看那本杂志,不错,正是发表他处女作的那本。“那只是以前的事了,何必再提。”他淡然一笑。“哎呀,秦兄这等大才怎可埋没了自己!我可是特意来等你的!”蚊子说。“找我?什么事?”蚊子一脸诚恳地看着他说:“我认识我们学校中文系的主任,他也对你的文章赞不绝口,他最痛惜像你这样被埋没的奇才,如果你愿意,他可以帮你推荐一下,没准你会一夜成名呢!”“不太可能的。”他说。“怎么不可能呢?现在不讲究炒作么?什么韩寒啊郭敬明啊,哪个不是炒出来的?只要给你机会,你一定行的!”他不觉有些心动。“这样行么?”“行!怎么不行?这样吧,你把你自认为写得最好的一些作品给我,我帮你带给主任,如何?”他还在犹豫着。“这样好了,你若同意的话,明天早上七点我在这儿等你,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说完蚊子向他挥手告别。
他在回家的路上,心潮澎湃。他觉得自己遇上贵人了!灿烂光辉的未来正向他招手!第二天他起得很早,其实也没怎么睡着过。他和蚊子约定的时间是7点,但他6点就到了那儿。7点刚过,蚊子到了,脸上堆满了笑容。他走到蚊子面前,将手稿交给他,双手微有些颤抖。“一共有二十篇。”他说,“都是我的心血之作。”他脸上的表情很凝重。蚊子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猛拍着他的肩膀说一定竭尽全力。
蚊子已经远去了,他还呆呆地站在那儿。许久,他才仿佛恢复了知觉似的,拖着他收破烂的大麻袋走了。蚊子拿到那些文章的手稿后,马上去了一家复印店复印了一份,并托了好几家复印店尽快将这些文章打印出来。他知道只有有才气的人才能赢得衣裳的芳心,这样一来,他可以借着这些文章将自己包装成一个大“才子”。
三天后,蚊子带着这些手稿找到了他,说主任已看过这些文章,说他很有才气,但在目前情况下这些文章还不可能发表,只能深表遗憾。对此他的反应倒很平静。到了晚上,在吃晚饭的时候,他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但他除了叹息之外,别无他法。
几天后蚊子拿到了打印成稿的文章,并在篇名下打上他自己的名字。蚊子仔细阅读了这些文章,他虽不是文学爱好者,但也惊异于那小子竟有如此精深的内涵,怪不得衣裳只看了他一篇文章就很欣赏他。但同时他又很得意,这些文章今后就属于他了。他看了几篇后就觉得自己的内涵增加了不少,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有所改变。上天竟让那样的一个天才如此贱不可耐,蚊子在心里暗暗发笑。
第二天蚊子拿着其中一篇文章去找衣裳。这次他可不像以前那样跟狗似的,而是趾高气昂地走到衣裳面前,淡淡地说:“下一个文坛巨星,等着吧。”他拉过衣裳的手用餐巾纸擦了擦,才将那篇打印好的文章送到她手中。衣裳简直有些看不懂了,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果不出蚊子所料,放学后,衣裳来找他了。
“这真是你写的?”衣裳脸上惊讶之色犹在,仿佛从来没认识过他似的。
“这还有假么?”蚊子装出一副傲气十足的样子。
“可是……可是……”衣裳都不
知该说什么好了。
“可是什么?可是我应该是个不学无术满脑猪屎的纨绔子弟是不是?什么叫真正的高手懂不懂?这才叫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 蚊子一脸得意之色,装得还真他妈像!
衣裳虽然在笑,但笑得有些尴尬。
“对了,你觉得我这篇文章跟你那位才子相比如何?”蚊子问她。
“思维独特,超出常人,不同凡响,但与他相比,似乎还差一点。”
“没关系,好文章我还有的是!现在,你愿不愿意陪我去吃饭啊?”
衣裳微笑着点头。蚊子脸上的傲气顿时烟消云散,又变得笑容可掬起来。他挽起衣裳的手,在众人注视下大摇大摆走出校门。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恋爱。衣裳虽觉得蚊子这人身上缺点颇多,但至少才华横溢,她爱的就是蚊子的才。他们经常手牵手出没于各大街小巷及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大家都说这是一对金童玉女。俊男靓女,好不羡煞人!衣裳也时常会有种幸福感,觉得自己真的找到了她心中的那个白马王子!她父母也很赞成他们在一起。本来嘛,都是名牌大学的学生,都长相不凡,且又都是有钱人家。只是他们忘了一句话:大学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国家栋梁,也有鸡鸣狗盗之辈,而蚊子显然就属于后者。
而他的内心却承受着痛苦,且这种痛苦在一天天加深。因为他发现每周五都是蚊子带衣裳回家的,临别前还卿卿我我依依不舍。他根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叹息世上的女子都是一样,都喜欢有品的男子。此刻他已深深爱上了衣裳,因而这种痛苦自是常人难以体会。他开始整夜整夜地借酒浇愁,常喝得酩酊大醉。
这天晚上他躲在一个垃圾箱旁喝闷酒,喝得已有三分醉。这时不远处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边走边聊着,是两个男的。他们显然也喝了不少酒,口齿已有些不清。但他听得出其中一个正是蚊子。
只听另一个人问蚊子:“我说老兄,你怎么追到那姓邱的?她以前可对你爱理不理的……”
蚊子显然是喝醉了,把心事全盘托出:“咱是铁哥们,也不怕告诉你……事情……事情是这么回事……”他把缘由说了一遍。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飘进了他的耳朵,他顿时觉得气血翻腾,酒也醒了七分。
“哟嗬,老兄可真有你的。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他们商量着.
蚊子和那人已渐渐远去。他猛地摔破酒瓶,拳头捏得“咯咯”响。
三天后,蚊子果然约衣裳去他家玩,衣裳爽快地答应了。他们喝了点可乐,接下来,准备探讨一个话题。蚊子忽然抱住衣裳,抱得紧紧的。衣裳没有抗拒,还“嗬嗬”笑着。可蚊子的手却开始不老实起来,在衣裳身上乱摸着。衣裳挣开了他,显然有些生气了:“你正经点行不行?”“好,好,我正经,我正经。”蚊子在笑。衣裳的脸色却已变了,她发现蚊子的笑竟是淫笑!她下意识后退一步.
“你……”衣裳确实觉得头有点晕,眼睛渐渐发酸。
蚊子开始剥她的衣服,衣裳想反抗,却感到已力不从心……
忽听“嘭”的几声,门已被撞开,一人冲了进来,满脸怒容。
“收破烂的小子,原来是你!”蚊子怒道。
不错,正是他!衣裳的视线已开始模糊,但还是认出了他。衣裳吃力地一字字说:“救……我……”
“你放了她!”他大声喝道。
他们扭打在一起。他渐渐感到有些不支了,蚊子人高马大,他确实不是他对手。他只得朝衣裳喊:“快打110!”
衣裳这才恍然大悟似的,吃力地爬到电话旁,拨通了那个号码……
蚊子这下被逼急了,使劲揍他,把他打得满脸是血。忽听“啊”一声惨叫,他已倒在血泊中,胸口插着一把刀。蚊子脸色苍白,大叫一声,夺门而出。衣裳不久也昏了过去……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床上,周围站满了人。有个女生在哭泣,正是衣裳。
他勉强挤出丝笑容:“那个混蛋呢?”
“强奸未遂加故意杀人,已被拘捕归案。”衣裳含泪道。
“不要哭,我不值得你哭。”他使尽全身力气从口袋里掏出那封原本应该亲手交给衣裳的信。
“其实我……其实我……”他黯然苦笑。
“我什么都知道了……”衣裳哭得更加伤心,“其实你才是我一直要等的那个人……”
“可我是个瘸子,又很穷……”
“可你有过人的才气,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样的人。你越悲惨,我越喜欢……”
他的眼眶终于开始湿润了,“从小到大,我一直很自卑,别人也都觉得我贱。我到现在才知道,我其实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不识货的都认为那只是块普通的石头,只有识货的人才知道它的价值……我知道我不行了,在临死前,我最后抒发一下对爱情的看法:每个人都在内心渴望着那个可以伴他(她)终老的人出现,也想寻找这世上最适合他(她)的那个人。也许他就在你身边,也许离得你很远,也许已去世,也许还未降生,也许是富甲一方,也许只是一个乞丐,请你的父母或家人或亲戚朋友或靠的住的人帮你安排相亲吧,真正的爱情是在相亲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才会有,如果真的善待你的爱人,爱情就早点有,如果不善待你的爱人,爱情就不会有.要理性的善待,好好善待你将来的爱人吧,祝你们一切都好……”
由于伤势过重,他不久就离开了人世,结束了他年轻而悲惨的一生。他死后,衣裳极力传播他的作品,终于使他在文坛取得一席之地。衣裳到了40岁也未结婚,别人问她为什么,她只是淡淡一笑,眼神有些缥缈,仿佛沉浸在了回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