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我的诗学观
柳忠秧
我的五百行大型组诗《楚歌》发表以来,受到些许妄评,有人认为,《楚歌》不讲格律,不是合格的古体诗。本来我觉得这种谬论不值一驳,但是近来连续遇到一些朋友,竟然说:“楚歌最大的问题是不讲格律。”听到这样的议论,我是又好气,又好笑。
尤其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如果是网上的议论也就算了,有时说这些话的竟然是大学教授、著名诗人。我真不明白,怎么堂堂大学教授也会在如此常识性的问题上犯如此幼稚的错误。我突然明白当代中国文学为何水准如此低下,就是因为水平低下的人太多了,结果颠倒是非,把文坛搞得乌烟瘴气。
古诗从《诗经》、《楚辞》,到汉魏古风,到盛唐,应该说格律诗在大多数历史时期并不是主流。屈原的作品、“三曹”的作品、李白的绝大部分作品,都不是格律诗,主要都是尾字押韵而已。把格律诗等同于古体诗,是彻头彻尾的谬论。持这样观点的人实在应该加强自身最起码的诗学修养。
我的《楚歌》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以古体形式创作的新诗、新古体诗。格律诗相对于前朝来说,也是新诗——正是基于这一点,我长期以来致力于创作具有古体特征、古典意味的“新古体”。我写《楚歌》时参考了楚辞体、歌行体、古风、七律等体裁,同时尽量在诗体的把握上放宽标准,不强求格律、对仗。但有些人不理解这一点,把格律诗当成古诗的唯一标准,来妄评《楚歌》。
有些很简单的问题,如果我们总在争论,这只能显示出文学界水平的低下。大家应该去读读《唐诗三百首》,这是古代最权威的诗歌选本之一,大家应该看看《唐诗三百首》里面到底有多少格律诗。简单统计一下可以看出,《唐诗三百首》共选入唐代诗人77位,计310首诗,其中五言古诗33首、乐府46首、七言古诗28首、五言律诗73首、七言律诗50首、五言绝句29首、七言绝句51首等。
显然乐府、五古、七古都不是格律诗,也就是说《唐诗三百首》里面大量的作品不是格律诗。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实么?如果用格律体,能写出《离骚》、《孔雀东南飞》、《长恨歌》、《木兰辞》、《琵琶行》吗?
我实在弄不懂,众多的专家、学者、教授甚至所谓的名家、大家,言及古体旧体诗,必称格律。按照格律迷们的逻辑,只有格律诗才是诗,屈原、李白们连诗门都没入。中国诗歌发展史明摆在那里,总不至于荒唐到只允许唐朝人放“格律”屁,不允许汉魏人打“古风”嗝、先秦人出“离骚”气吧!一个简单、明晰的文学常识争论不止、纠缠不休了几十年,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诗坛的悲哀,悲哀的背后,是荒唐和无知。当下,汉诗文体实践的谬误必须纠正!
部分中国诗人的浅薄、愚昧、悲哀在于:一元化思想(认定某种思想是对的,就把其它思想全部否定),二元对立思维(非此即彼,非好即坏)——在全球化的当代,这种“一元思想”和“二元对立思维”是非常可怕、可笑、弱智的;说得难听点,这些人并不比动物更智慧(据说,猪就不会非此即彼、非红即黑)。衍及到诗词界,不少诗人认为,既然有了格律诗,那其它的诗体就不是诗了。于我看来,有些诗人是在写“格律”,而不是写“格律”的诗。诗是高贵而神美的,我们对她可行宗教式的追奉;但,如过了,达到“邪教式”的迷狂(除却格律不是诗)那就不妙了!
中国诗歌大分为三种诗体:1、非格律(诗经体、楚辞体、汉乐府体、古风、古绝、歌行体等)的古体诗;2、格律诗(近体诗);3、新诗(自由诗)。
毫无疑问,具有近三千年历史,创作了《离骚》、《天问》、《将进酒》、《琵琶行》、《春江花月夜》、《正气歌》等不朽名篇,诞生过屈宋、三曹、建安七子、谢灵运、陶渊明、李白、白居易、文天祥及至近代梁启超、黄遵宪等诗坛名家巨擘的古体诗之成就最大。李白就不用说了。杜甫善格律,可其被誉为史诗性的名篇“三吏”、“三别”均为非格律的五言古诗。“元白”二位大家凭歌行体扛鼎。“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也是非格律的七言古诗。
日本诗人既写现代诗,又写和歌,同时兼写俳句,文体在他们的创作实践中是平等的。对于汉语诗歌来讲,不能说有了格律诗,其它体裁、形式的诗歌就不能写了:“除却格律不是诗”的观点是典型的文化霸权主义!霸权的同时,更是胡搅蛮缠,毫无道理可言!
当然,格律诗词的代表“唐诗宋词”的成就虽不如“屈宋”、“三曹”、“李杜”、“元白”等大家领军的古体诗(这在诗歌史上应该是共识吧?!),但其也不失为中国(世界)诗词(诗歌)成就的高地之一。至于五四以来的汉语新诗,虽成果不俗,但要说可与古体诗、唐诗宋词比肩,恐怕没有几个人会赞同!不过从理论上讲,汉语新诗的成就具有超越古体诗、唐诗宋词的可能。唯愿吾辈多努力!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多年来关于诗歌文体的新、旧之争,在我看来是个伪命题:极言之,诗歌只有优劣、好坏之分,本无新旧之别!诗体形式的“新”、“旧”永远是相对的。所谓汉乐府体相对于上一个时代(朝代),它就是新体。我们所说的格律诗(近体诗)于前朝(隋朝及以上朝代是没有格律诗的)来讲,它是新诗;可于当代来说,它是旧体诗。
每一种诗体,是先有诗(大量创作实践),后有体,亦即后来的研究者加以总结提炼的“体”。以格律诗为例,是先有诗,后有律。诗人要写“格律”的诗,而不是写“格律”。以新诗为例,诗人要写“自由”的诗,而不是简单、肤浅地写“自由”。诗作为名词概念,必有其内涵和外延的逻辑规范;也就是说,“自由诗”只有相对的规范,绝无绝对的“自由”!
说到逻辑,我讲一段诗歌史上传说的公案(其实只不过是个浅薄的闹剧而已)。“格律派”的代表向臧克家老先生(他主张放宽格律,创新诗体)发难,问臧老要板凳还是劈材,意即格律诗是板凳(有型有用),非格律诗是劈材(废料而已,只能当燃料)。“格律派”多年来津津乐道,宣扬自己考住了臧克家。列位需知,这只不过是“格律派”玩弄的一个小花招,偷换了概念而已。因为格律诗和非格律诗与诗的关系是逻辑学上的种属关系,那对应的是“格律”的板凳和“非格律”的板凳。板凳和劈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具备种属关系。板凳也有无用的坏板凳,劈材却可能有稀世的佳木。用劈材来偷换概念不过是雕虫小技的炫耀罢了。我不知道以上传说公案的真假,若是真的,那算是臧老一不留神,被人耍了一把而已。
中国人逻辑水平之差,可见一斑。难怪当年贵为政治局委员的“文化旗手”江青一天到晚只会使“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之泼妇骂街的痞、癞下作手段,毫不讲理。
本人再次强调,我既写古体诗,又写近体诗(格律诗),同时也写新诗,力图将各种诗体融合、打通,至少将“新、旧”的概念淡化。
除上所述之外,我的诗学观还有:
1、诗之心:无疑是数千年华夏文明滋润生长、长江黄河等万里山河哺育怀抱的中国心,原生态的中国之心才能真正成为世界的诗人。
2、诗之魂:即民族魂——民族的脊梁与品格、人民的心声与尊严、社会的良知和理想、人间的正义和希望!魂系家国,忧乐天下!付深情,勇担当,负责任,出生入死,上天入地,抒发灵魂深处的真、善、美和苦、乐、愁!追屈子,师李杜。
3、诗之翼:优美、精绝、丰富、深刻、神奇的诗性语言才能让诗之精灵飞越长天,惊艳时空。
4、诗之骨:壁立千仞,铮铮铁骨,顶天立地,宁折不弯,挺拔的脊梁,高贵的骨气!
5、诗之胆:琴心剑胆,侠肝义胆,肝胆相照,赤胆忠心。
6、诗之情:至情至性,情义无价,情怀天下,情满芳菲。
7、诗之醉:醉凝天地,醉吟风雷,陶醉千古,春风沉醉。
8、诗之血:血脉传承,血性高扬,血韵生命,血聚魂魄。
9、诗之悲:悲悯,悲壮,悲惨,悲哀,生死穿越,大悲大痛。
10、诗之美:大美无言,神美无追,圣美崇高,香草美人,香魂艳骨,美轮美奂,美妙绝仑!
11、诗之气:或气若幽兰或气势如虹,气象万千,异彩纷呈。
12、诗之真:烂漫天真,返璞归真,抱诚守真,去伪存真,真知灼见,真心实意,情真意切,百折不挠九死不悔地追求真理!
13、诗之善:善良,褒善贬恶,陈善闭邪,善德天下,善莫大鄢!
14、诗之理:诗歌的内在逻辑、学理、脉络、理性。伪文恶俗,真诗有理。
15、诗之境:哀而不伤;欲盈还缺;大道微言;圣美无追;魂灵通透;情景交融;物我两忘;欲仙欲死等等。
16、诗之道:大道正行,大道致远。纣王无道,诗歌有道。
17、诗之神:精神,神性,神通,神感,神秘,神采,神灵,神圣,静穆的庄严和崇高的伟大!
18、诗之灵:灵光一现,灵感并发,灵魂出窍,灵通万象!
19、诗之哲:与时代共命运,为民族启慧思!
20、诗之圣:宗教式的追奉,灵魂的皈依和升华,凛然而圣洁,高尚而圣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