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一曲《楚歌》鸣绝响
——读《楚歌》谈古体“格律”的现代探索
柳忠秧的《楚歌》(长江文艺出版社)得到谢冕高度的赞赏,谢氏在诗评中指出:醉心楚地的他并未仅仅将乡土作为地域空间,而是将之作为“纵横驰骋”想象的“人文时空”——这种时空不是抽象的,而是来自屈原的 “悲情激愤”和李白的“潇洒豪放”,以这样的精神“把楚地的山川形胜、名人佳士、典章辞赋、文采风流,装点得缤纷华美”,谢冕甚至罕见地用了“令人叹绝”这样的赞语。
除谢冕外,屠岸、杨匡汉、於可训、蒋述卓、黄曼君、陈世旭、樊星、刘川鄂、古远清、吕雷、杨光治等数十位名家也对柳忠秧的古体诗集《楚歌》给予了高度评价。屠岸先生认为,柳忠秧的作品有创新的尝试,语言很纯正,古典意味醇厚……。杨匡汉指出:柳忠秧诗歌传达出让人振奋的东西,那就是说要坚持本土立场,要打通断裂,要还原历史,要多元并生……柳忠秧的诗歌打通了古今,他的诗歌让我们看到祖先离我们并不远……“柳诗”也告诉我们写诗要回归自然,回归心灵,回归古典,回归美感……我发现,柳忠秧和他身边的诗友形成了诗歌流派……。樊星则强调:《楚歌》填补了史诗书写楚文化的空白。
虽然谢冕、屠岸、杨匡汉、於可训、蒋述卓等人的评论具有权威性,但是仍然有少数人士对之持疑否态度,认为其“最大的问题是不讲格律”、“是不合格的古体诗”:此说如出自一般读者,可以一笑置之;但是,偏偏出自某些教授和不无成就的诗人,这就值得作为学术课题来严肃探讨。从表面上看,此等批评本身就有常识性问题,关键是“格律”和“古体诗”的概念混乱。从一般意义上说,中国古典诗歌的“格律”属于近体诗范畴:平仄在句内交替,句间相对,句有定言,章有定句,但是,此等规范并不属于“古体诗”。《诗经》(公元前五世纪)、《楚辞》(公元前四世纪),皆不讲平仄;经过一千多年的积累和进化,近体诗(律诗、绝句等)进入草创阶段,开始讲究平仄、对仗;又经过三四百年曲折探索,晋宋齐梁陈隋六代诗人才智的积淀,再经初唐诗风变革,才达到高度成熟,产生了星汉灿烂的盛唐气象,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古典诗歌的高峰。但是,近体诗虽然高度成熟,并不意味着一统天下,构成盛唐气象的,还有不讲平仄、章无定句、句无定言、言无定声的古体诗、乐府诗。其艺术成就,并不亚于近体诗。李白、岑参、白居易的古风歌行,其思想艺术还高于近体诗。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汉魏古诗高于盛唐诸公,在这个意义上,很值得深思。
批评《楚歌》无“格律”者,泥于狭义的近体诗,显然片面。如果要讲格律,《楚歌》也不是绝对没有。不过它所采取的形式并不是近体诗格式,而是中国的古风歌行体。中国的古体诗,虽然章无定句,但是,并非全无格律。《诗经》,在节奏上,明显以四言为基础,偶有超出四言的,也大体以二言结尾。《楚辞》虽表面上是杂言,但其基本节奏乃是二言与三言的自由交替。如“节日兮辰良”当中的“兮”按古代读音,相当于今日的“呵”,可作语气词(停顿或延长)理解,和诗经一样是二言节奏。接下来是“穆将愉兮上皇”,把“兮”字当作停顿或延长,则是三言和二言的交替。到了汉魏晋五言古诗崛起,建安风骨,魏晋风流,蔚为大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过是把三言(“东篱下”“见南山”)固定在结尾。三言结尾的固定,有其超越语义的强制性。如“我生性疏放”,按散文,其读法是“我生性—疏放”;但是,这是杜甫的五言诗,只能读成“我生—性疏放”。三言结构处于句尾是中国古典诗歌格律的核心。不管是近体诗还是古体诗,不管是五七言,还是李白常用的杂言(如,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只要保持三言结尾,就构成古典诗歌的吟咏调性。如果说不讲平仄对仗,就是没有格律,则汉魏古诗,就都“不是合格的古体诗”了。柳忠秧《楚歌》近三百页,七言和五言古诗,一望而知,流贯着中国古典诗歌的血脉,原因就在全面保持了“三字尾”。至于不讲平仄,并非低能,盖时移语易,古代平仄,至今已经发生变化,最明显的就是在大北方普通话中,入声已经消失,对于现代读者(除以吴语、闽语、粤语、客家语为母语者外)已无实际意义。大量语词的声母和韵母都发生变化,即使在明清时代也与口语脱节,故须按官方颁布之韵书押韵;如此,对于古典诗歌的音乐美其实有损无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楚歌》按现代汉语普通话押韵既符合历史发展潮流,也是格律的一种解放。
《楚歌》更为深刻的意义,还在于对于近体诗的局限的突破。近体严苛的格律和有限的篇幅,迫使诗人作超越语法结构的意象叠加和并列,戴着镣铐跳舞,使它在艺术上达到举世无双的精炼,故其形象的密度不但高于古风歌行,而且高于句法完整到可以“跨行”的欧美诗歌。其最佳处不在言内而在言外,其极品、神品,即为意境:司空图用“不着一字,尽得风流”概括,戴叔伦总结为“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就是感情不直接抒发,从抒情来说,乃是间接的。谓语动词和句间连接词的省略,其优越乃是言外意会无穷;但是,其局限却是句间逻辑的空白,不能不以思想容量和叙事功能的弱化为代价。欧美诗歌与之相反,从抒情艺术来说,乃是直接抒发,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将之总结为“强烈的感情自然流泻”。其诗句子结构完整,句中谓语不可或缺,复合句可长到跨越数行(“跨行”),行间的连接词并不省略。故,其长处在于思想容量和叙事功能,欧美早期有史诗,后世大诗人均有长篇叙事诗,皆得力于此。而中国古体、乐府诗在句子之完整方面与欧美诗歌有相近之处,故亦有大量长篇叙事诗(如《木兰词》、《古诗为焦仲卿作》、《长恨歌》),而近体诗则基本无长篇。《楚歌》的形式显然有意回避了近体诗的意象叠加的间接抒情,采取了古诗章无定句、不讲平仄之法,其立意乃是更自由地直接抒情。楚地山川在他笔下不仅仅是某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美景,而是俯视历史,展示宏伟精神气象的空间。《楚歌》每章十行,多于律诗八行,少于西方商籁体(sonnet)之十四行,由于句法完整,其思想容量就得以充分的扩展,精神视野就获得空前的自由。懂得了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楚歌》(七)以后数章,对楚地神话、历史的系统赞颂,从伏羲到炎帝筚路蓝缕、开辟草莱、制琴作耜之功,到楚庄王一鸣惊人成就春秋五霸之业;从屈原忠而见放之哀、项王横扫暴秦之绩,到刘邦“威加海内”之雄及韩信、张良之智,直至汉武开彊拓土之功、光武与民休息之仁。如此等等,皆可见出作者以十行短章之制,直接抒情之笔,展开楚地史诗之宏图。此等“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宏伟史诗之构思,其间之逻辑结构,绝非近体诗四行八句意象并列所能胜任者。
此等纵横开合之佳构,上可追诗经《公刘》、楚辞《离骚》之余脉,外可望西方史诗、叙事之精神。诗人自述其“追奉神性”、“与神同在”的美学追求充溢于字里行间。但是,《楚歌》并不耽溺于神性,他更在意的是“点亮人性”。从艺术上说,其价值并不是历史的叙事,而是把浩瀚的历史文献溶入于抒情的话语之中,故其句法,虽然以七言为主,不时杂以骚体(如叶茂盛兮花无期,魂已归兮魄为雄)和近体的“对句”(并不是严格的对仗,如“冲天冷对千夫贼,怒发奔腾越王戟”),甚至还用了民歌的风格的复沓。正是因为比较丰富的表现手段,七言十行并没有太严重地束缚他的性情,楚地山川在他笔下就不仅仅是某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美景,而是俯视历史、展现宏大精神气象的载体,在有限的空间中展示了无限的胸襟,如谢冕指出的是一首 “既保持了古体诗歌跌宕自如的气势,而又兼富近体诗讲究音韵美的一种诗歌体式。” 正是凭着这种既有格律,又有自由的体式的自如驾驭,作者才写出了谢冕所说的“荡人心魄中华正气歌”。这种正气,并不单纯是“夜读春秋”、“辞慕屈子”、“心怀李白”的文人的狷狂,更可贵的是“武尊卫青霍骠骑”、“侠骨丹心”、“仗剑去国”的慷慨。这方面谢冕的评论和作者《我的诗学观》中有相当淋漓的阐述,限于篇幅,此处就不再赘言。
五四当年,新诗采取和古典诗词一刀两断的决策,似乎宣布了古体诗的死亡;但是,近一百年历史实践证明,对新诗不能认同的仍然大有人在,而古体诗仍然拥有在数量上、在文化修养上并不亚于新诗的爱好者。如今古体和新诗同样面临着一种读者流失的危机。新诗之不足不仅体现在形式上,而且表现在审美想象和价值观念上对西方前卫诗歌作疲惫的追踪;古典诗歌则相反,则是墨守成规,一味拘泥于狭隘的“格律”,无视于清代金冬心和当代赵朴初的“自度曲”的深刻合理性,对“格律”的狭隘和僵化与现代汉语和社会人生精神生活之矛盾,完全缺乏清醒的自觉。从这个意义上说,《楚歌》的出现应是继金冬心和赵朴初的自度曲后又一次意义深远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