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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也!其乐融融!
  • 来源:原创 作者: 带雨的云 日期:2009/12/11 阅读:1814 次 【 】 A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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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雨的云七十年感怀短文400篇》
     第233篇  爱也!其乐融融!

        一邻居家叫做“小哥”的孩子爱逗蚂蚁玩。斗也,其乐融融!他收拾起餐桌上的那些残渣余孽,放在蚂蚁的必经之路,把黄蚂蚁与黑蚂蚁一起引在一起形成两军对垒的阵势,让黑、黄二军为其残渣余孽拼搏和厮杀。

        冲呀!抢呀!杀呀!他神采奕奕、得意洋洋,唱起了战斗性很强的老歌:“打得好来打得好来打得好”。终于地下一片狼藉,一只只蚂蚁折胳膊折腿。

        几十年不见,不知道“小哥”那孩子现如今、眼目下情形如何,按说该是个上好的斗争勇士和运筹帷幄的顶尖人才,无论从政还是从军,都该是一把好手,决不会辜负他自小练就的一身本领,和对生与死的泰然自若。他还喜欢斗蟋蟀、斗鸡、斗狗,样样有招有法、有声有色。

        他也爱和孩子们较力与打架,殴打起来兴致勃勃、斗志昂扬,甚至不惧“决一死战”。他爱打抱不平,喜抑强扶弱,还能主持正气。常有小哥们跟在他身后,一路之上呼幺喝六、威风凛凛,好不壮观啊。小弟兄们如果需要帮助,他一定会挺身而出、两肋插刀。打也,其乐无穷!
     
        小哥们常在一起习武练拳,木棒铁链、大刀长矛他样样精通。节日里还邀哥们上街“打把式”,一路之上呼啸游荡、舞狮弄拳,能博来喝彩声不断。孱弱的孩子害怕他们,看见便离得远远的,绕道而行。

        小哥打赢了他便趾高气扬,耀武扬威而去,打输了也决不气馁,受了伤还不哭啼,在回家路上巷子口的六角井旁边借人家的桶打半桶水,洗干净后悄悄地回到家里;邻居形容是“打落了门牙往肚子里咽”。

        他自小不怕挨打,父亲拿他真是无可奈何。父亲打他时不仅不逃不躲,还送上前去要父亲打死他。他没了母亲,又是独根独苗,父亲当然不会打死他的。从前的人不喜欢这样的孩子,都说他天生“反骨”,不流芳百世便断然会遗臭万年。

        父亲打他时他不仅仅不哭,还越打越笑,打得动弹不得也不当着父亲的面流泪。父亲怕落入尴尬境地,如果有人领着孩子来家告状便常常从后门一溜烟不见了,遇事立即往外躲,惹不起躲得起。

       别人家的孩子挨打时都赶紧逃,他独不然。有人说是因为从小没有母爱,成了一颗冷酷的心。也有人说是上一辈子的事。

        儿时我不懂什么叫做“上一辈子的事”。人家说那孩子“上辈子”久经沙场,练就了一颗坚如磐石的心,和一身钢筋铁骨,所以超凡脱俗,如同特殊材料造成的。

        据说五帝时侯的舜,儿时是“大杖则走”。就是说,如果父亲用大棍子打他便一定要赶快逃跑,以防父亲万一失手而陷于不仁不义。如果父亲把儿子打死了,断了后不能接香火,祖宗必会怪罪,亲戚邻里也会责备。“大杖则走”那时候还称作是一种孝道呢。

        按那个年代的标准,这孩子当是一个没有孝心之人,宁愿让父亲打死自己不接祖宗香火,就是要害他父亲陷于不仁不义。

        他不怕天也不怕地,敢骂天骂地甚至敢呵佛骂祖,还敢骑在菩萨脖子上,坐在菩萨的脑袋上。他常常乱撞庙里的钟,在庙里撒尿拉屎,他还说“天有什么好怕的,等娜一天把天捅个窟窿眼!”呵,这小哥前辈子说不定还真的是个铮铮铁汉。

        孩子若是成了战将,天下太平了,退休养老了该怎么过日子哟?大概得重操旧业,再让黑黄两色的蚂蚁为他摆阵,为了抢夺他家的残渣余孽而折胳膊折腿。

        人各不相同不知道是因为命,还是遗传基因,或者是天性?孔夫子说“人之初性本善”,看来老夫子也不是天才,并非“句句是真理”。

        有人天性孱弱,喜欢平和宁静、一团和气,不喜欢甚至害怕打打斗斗,走路时低着头,人多的地方绕开了走。有人却天性刚烈,爱好打打杀杀,走起路来意气风发、昂首阔步,哪儿热闹哪儿去,最好是永远斗天斗地斗人永不息。

        有人喜欢融洽和睦,只有这样才能睡安稳觉,如果有争争斗斗的事便辗转难眠。有人则越是有人争争斗斗越能高枕无忧,脖子一挨上枕头便呼噜而眠。当然情况各异。有的是因为多疑,怕人家觊觎自己的位子;有的则是天性使然;也有人又是一种策略。

        曹操手下的将士们如果融洽和睦,他便会如同十五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担心别人在背地里捣鬼。因而如果手下的将士们不和睦,便反而能安安稳稳的睡觉。

        有人则是策略,从别人的争斗中渔利。所以希望永远天下大乱,才好重新调兵遣将,重新集结力量,重新安排自己的亲信。

    有一古代故事:管庄见二虎争人而斗,打算刺死之。门客制止说:“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二虎争,小者必死大者必伤。子待虎伤而刺之,则是一举而兼得二虎,无刺一虎之劳,而有得二虎之实”。那门客就是一种策略,从别人的争斗之中渔利。

        远古的人不知耕种,靠采集野果和捕获猎物充饥。禽兽窥伺着人,人则打着禽兽的主意,彼此是处于“你死我活”的关系,人不争斗则会饿死,或者成为禽兽的果腹之物。于是日日的争之、搏之、斗之。所以有人说,好斗原是一种兽性,是禽兽传下来的基因。

        与禽兽搏杀的天性代代相传、延伸、发展,便渐渐促成了人和人之间的搏杀。比如为了争权夺利、改朝换代甚至连兄弟、父子、母女、哥们之间也搏杀,杀得处处尸骨遍地、血流成河。

        人呀,为什么偏偏要争斗厮杀,为什么要这里炮响那里爆炸,为什么要日日想着动刀舞枪,为什么要斗而其乐融融、其乐无穷?杜甫诗曰:

        干戈兵革斗未止,凤凰麒麟安在哉;
        吾徒胡为纵此乐,暴殄天物圣所哀。

        杜甫的诗是对的,斗而不止是暴殄天物,斗而不止哪能风调雨顺,斗而不止哪能有凤凰麒麟,斗而不止哪能和谐太平哟!

        古人说,“同胞共气,家国所凭”;还有个说法,“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百姓们还有一种说法:“和气生财”。互相关爱才能国泰民安、繁荣昌盛,爱也,其乐融融!爱也,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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