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的村庄》自序
张溪芜
屈指一算,与文学结缘约有25年的历史了。上个世纪80年代发表了一些小说并成为北京作家队伍中的一员,可谓“小荷才露尖尖角”。不幸的是,在一些人的怂恿之下,自己可能误以为是“映日荷花别样红”,于是便开始“不务正业”,承担了一份不该承担的责任。更不幸的是,这给嫉妒的恶魔提供了暗算的机会,小人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不断地射出冷箭。我屡被射伤,但未致命。这得益于我的耐性和包容之心,居然在接踵而来的困境中活得有滋有味,“任凭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我一直自信,自信就是我的一切。即使踏入险象环生的绝境,只要我头下垫个什么东西,立刻就鼾声如雷。我与这部小说中的郑铭清经历相似,但我比他坚强。或许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位老兄的善良和软弱,我才在2004年一个早春之夜动笔来写这个《迷路的村庄》。说实话,我没有考虑读者会怎么看,更没有顾虑评论家会怎么评。身上每一根血管流的都是B型血,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及我的作品。
在世纪交替的几年里,我虽然编了一些书,并为报刊写了一些文章,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与文学拉开了距离。本来已经开始迷恋收藏,不是跑到古玩市场寻“漏儿”,就是钻进山沟找奇石,获得的快乐妙不可言。不料,我经过的村庄发生了一场纠纷,这时郑铭清、六指、刘栓、奚秋月等一群人就拦住了我的去路。这使我开始注意他们。在讲述这个冗长而散乱的故事之前,我试图借用萨特、卡夫卡、海明威或马尔克斯的手法,并想从王蒙、李锐、刘恒、韩少功或贾平凹那里找到一种适当的叙述方式,结果都不灵,只好就信马由缰了。其实我曾吃过众多名家的“小灶”,但到真正操练时就显得手笔不能相应了。因而我对这部所谓作品期望不高,只要读者认为不完全是废话,我就谢天谢地了。
文学是什么?文学就是一种使人醒着时不打瞌睡的东西。所谓优秀的作品,应该是这样的:高尚的人读了身心愉悦;卑鄙的人读了恼羞成怒;不够高尚亦不卑鄙的人读了羞得脸红;而自卑的人读了则涌起一股激情。我这样理解文学并将这样为她活着。
200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