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抒情之美在于忘情
抒情小说的艺术特色,就在于情:生发以情,贯穿以情,旨在谈情,意在动情。
它们大多直接源于作家心泉之喷涌,似乎只要如实描述感情流程,无须着意塑造人物、编织故事、表明理念以至经营结构。
它们总是自始至终浸润着、洋溢着作家细腻的、炽烈的感情、激情或情绪,字字言情,处处关情,更多运用咏叹、拟人、内心独白与景物烘托等手法,教人披文入情,因情入理。
它们或者属于切身情感的主观倾诉,犹如记实,逼真可信,像挚友交心那样亲切;或者属于移情于景的客观流露,仿佛天籁,自然宁馨,像生活本身那样质朴。
它们常能情景交融,如画如诗,意境优美,韵味萦回,具备那种形散神不散的不完整之魅力,富于那种若有若无的朦胧之美。因此,它们往往会更易取得读者信服,更有力打动读者心弦,更贴近满足读者特殊的精神需求,好比饮醇醪,濯清泉,似醉似梦,忘我忘情。
正是这样,抒情小说看起来似乎没有在人物、故事、理念和结构等方面多下功夫,实际上更需要别出心裁——它们写人,得集中笔墨开掘内心世界的细微隐秘,着力于表现人之品德情操的高尚美好,准确把握并生动显示精神素质的主要特征。
它们叙事,得善于捕捉并巧妙运用表面平淡琐碎、内里深厚新奇的细节,不追求情节的离奇,不局限事物的时空,而要充分发挥声、光、色、味等感官知觉的渲染、烘托作用。
它们表理,得特别讲求含蓄蕴藉,委婉凝重,为此时常借助自然景物、社会风习形成意境,设置氛围,采用象征,力求造成强烈而悠远的艺术效果,耐人寻味,引人回味。
出色的抒情小说,都是作家一往情深的忘情之作。多情却似总无情,于无情处见深情。
由此可见,写好抒情小说,不仅要求作家具备写好其他类型小说同样的思想水平与艺术功力,而且还应该具有一定的特需条件:主观方面,作家的感情得更丰富而纯朴、敏锐而细腻,富于赤子之心和诗人气质:客观方面,得更依凭生活的机遇。这一次的所见所闻,抒情性的美感因素浓郁,写来就会顺手,下一次情况相反,则难以求成。所以,抒情小说的优秀篇章,并不是每一个成熟作家都能写得好的,也不是同一作家每一次动笔都能写成功的。
八十年代之初,这种可遇而不可求、可一而不可再的文学幸运,落实于铁凝。